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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交通信号机和视频监控联动的交通事故责任判别方法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139673.X
  • IPC分类号:G08G1/01;H04N7/18
  • 申请日期:
    2015-03-29
  • 申请人:
    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基于交通信号机和视频监控联动的交通事故责任判别方法
申请号CN201510139673.X申请日期2015-03-29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2015-06-24公开/公告号CN10473276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8G1/01IPC分类号G;0;8;G;1;/;0;1;;;H;0;4;N;7;/;1;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2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当前权利人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陈发钢;梁子君;李红涛
代理机构合肥天明专利事务所代理人金凯;宋倩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交通信号机和视频监控联动的交通事故责任判别方法,包括对交通信号机和摄录机进行校时,使两者的时间保持同步;交通信号机将其执行的相位信息实时发送给摄录机;摄录机将其接收到的相位信息实时添加到其拍摄的视频画面的对应帧中,然后再进行视频保存。本发明将交通信号机的相位信息与视频监控结合起来,交通信号机的相位信息实时显示在摄录机拍摄的视频画面上,交通警察可以通过监控视频回放准确重现事故发生时交通信号机的相位信息,从而为交通事故责任的公平合理划分提供更加可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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