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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情节的视频播放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10112414.9
  • IPC分类号:H04N5/93
  • 申请日期:
    2006-08-16
  • 申请人:
    任峰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可选择情节的视频播放方法
申请号CN200610112414.9申请日期2006-08-16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8-02-20公开/公告号CN101127867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93IPC分类号H;0;4;N;5;/;9;3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任峰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808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任峰当前权利人任峰
发明人任峰
代理机构北京连城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刘伍堂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可选择情节的视频播放方法,根据事先设置的初始片段文件名,读取片段进内存,在该片段的情节播放过程中,包括以下步骤,读取片段头,判断是否是决策片段,若为决策片段,则提取片段内容播放,提示观众进行后续情节结果的选择,在播放片段的同时,收集统计观众作出的决策信息,得到决策结果,根据决策结果,读取决策片段头中存储的相应情节结果值对应的文件名列表,形成下一片段文件名;读取片段后的缓冲片段,将缓冲片段编码内容解码播放;缓冲片段播放的同时,判断是否有下一片段文件名,若有文件名可读时,则重复上述步骤,若没有文件名可读,结束播放。观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不同的结果的情节,观看不同剧情的视频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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