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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普通电弧炉冶炼超低碳钢的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10135172.5
  • IPC分类号:C21C5/52;C21C7/064;C21C7/068;F27B3/08
  • 申请日期:
    2006-12-29
  • 申请人: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利用普通电弧炉冶炼超低碳钢的方法
申请号CN200610135172.5申请日期2006-12-29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7-07-11公开/公告号CN1995406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C21C5/52IPC分类号C;2;1;C;5;/;5;2;;;C;2;1;C;7;/;0;6;4;;;C;2;1;C;7;/;0;6;8;;;F;2;7;B;3;/;0;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前权利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常志宏;张万发;王继伟;王继晨
代理机构本溪新科专利事务所代理人何军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利用普通电弧炉冶炼超低碳钢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对普通电弧炉改造、装料、低温脱磷、高温脱碳及取样等步骤。利用该种方法冶炼超低碳钢,其氧化时间能缩短三分之一,同时由于脱碳的温度相对较低,从而可延长电弧炉的使用寿命;另外,采用返回法冶炼超低碳钢可以有效地利用返回钢中的贵重金属,从而降低了超低碳钢的冶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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