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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一种隐蔽报警方法及隐蔽报警装置 |
申请号 | CN201610323418.5 | 申请日期 | 2016-05-13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6-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844851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8B21/02 | IPC分类号 | G;0;8;B;2;1;/;0;2;;;G;0;8;B;2;5;/;0;0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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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李玉婷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305号山东大厦A座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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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李玉婷 | 当前权利人 | 李玉婷 |
发明人 | 李玉婷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沃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高杰;于志光 |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隐蔽报警方法及隐蔽报警装置,隐蔽报警方法包括步骤:隐蔽报警装置通过设置在耳朵内的压力传感器在单位时间内获取耳朵压力,隐蔽报警装置根据耳朵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发送报警信息。由于隐蔽报警装置通过设置在耳朵内的压力传感器在单位时间内获取耳朵压力;再根据耳朵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发送报警信息,如单身女性在夜晚遭到突发状况,人身受到胁迫,如进行大声呼救、打电话报警等方式可能遭到不可预计的人身伤害,不仅无法报警而且会受到伤害,此时通过耳朵内的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发送报警信息,如在单位时间内耳朵内的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超过2s即为遇到麻烦发送报警信息给亲朋好友,表示需要帮助。
1.一种隐蔽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隐蔽报警装置通过设置在耳朵内的压力传感器在单位时间内获取耳朵压力,所述隐蔽报警装置根据耳朵压力超过阈 值的持续时间发送报警信息,所述报警信息包括位置信息;
所述隐蔽报警装置根据耳朵压力变化次数发送取消指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隐蔽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隐蔽报警装置连接移动终端,隐蔽报警装置将报警信息发送至移动终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隐蔽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移动终端将报警信息发送至服务端,在等待时间内未收到取消指令则将报警信息发送至第三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隐蔽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移动终端发送取消指令。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隐蔽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耳朵压力通过牙齿受力传递。
一种隐蔽报警方法及隐蔽报警装置\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更具体的说,涉及一种隐蔽报警方法及隐蔽报警装置。\n背景技术\n[0002]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突发状况,尤其单身女性和小孩,这时需要一种隐蔽的报警方法,即能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又能报警。\n发明内容\n[0003]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安全的隐蔽报警方法及隐蔽报警装置。\n[0004]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隐蔽报警方法,包括步骤:\n[0005] 隐蔽报警装置通过设置在耳朵内的压力传感器在单位时间内获取耳朵压力,[0006] 隐蔽报警装置根据耳朵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发送报警信息。\n[0007] 进一步的,隐蔽报警装置连接移动终端,隐蔽报警装置将报警信息发送至移动终端。\n[0008] 隐蔽报警装置不需要太多的模块,只需简单的与移动终端通信即可实现,成本低,并且隐蔽报警装置可以做的非常小巧隐蔽。\n[0009] 进一步的,移动终端将报警信息发送至服务端,在等待时间内未收到取消指令则将报警信息发送至第三方。\n[0010] 隐蔽报警装置可能发送误警报,可以有一段等待时间,可以取消该警报,如吃东西或其他情况产生误警报直接就发送至110报警中心,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者因吃东西或其他情况产生误警报直接就发送至指定用户如亲人,造成亲人不必要的恐慌和担心,此时还有补救手段,即在隐蔽报警装置发送报警信息后不会马上发送至110报警中心或指定用户而是现在移动终端或服务器停留等待一段时间,如3分钟、10分钟等时间,然后在等待时间内移动终端、服务器没有接收到取消指令再将报警信息发送出去。如果接收到取消指令则意味着这是个误警报,则取消这次警报。\n[0011] 进一步的,隐蔽报警装置根据耳朵压力变化次数发送取消指令。\n[0012] 隐蔽报警装置根据耳朵压力变化次数发送取消指令,如在单位时间内耳朵压力变化3次则发送取消指令取消上一次的报警信息,不需要其他设备,只用隐蔽报警装置就能完成全部的功能。\n[0013] 进一步的,移动终端发送取消指令。\n[0014] 通过移动终端发送取消指令,防止人在紧张的状况下产生误操作。\n[0015] 进一步的,耳朵压力通过牙齿受力传递。\n[0016] 通过咬牙实现耳朵内压力变化。\n[0017] 一种隐蔽报警装置,包括设置在耳朵内的压力传感器,与压力传感器连接的控制器,与控制器连接的发送装置。\n[0018] 进一步的,所述隐蔽报警装置设置在耳机的耳塞内。\n[0019] 隐蔽报警装置设置在耳机的耳塞内,更加隐蔽,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可以借助耳机的通道与移动终端连接,包括有线连接、蓝牙连接、WIFI连接等,如单独有一个设备在耳朵内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注意,造成人身伤害。\n[0020] 本发明由于隐蔽报警装置通过设置在耳朵内的压力传感器在单位时间内获取耳朵压力;再根据耳朵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发送报警信息,如单身女性在夜晚遭到突发状况,人身受到胁迫,如进行大声呼救、打电话报警等方式可能遭到不可预计的人身伤害,不仅无法报警而且会受到伤害,此时通过耳朵内的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发送报警信息,如在单位时间内耳朵内的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超过2s即为遇到麻烦发送报警信息给亲朋好友,表示需要帮助,如在单位时间内耳朵内的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超过4s即为遇到挟持、抢劫等恶性事件直接发送报警信息给110报警中心。\n附图说明\n[0021]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示意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22] 在更加详细地讨论示例性实施例之前应当提到的是,一些示例性实施例被描述成作为流程图描绘的处理或方法。虽然流程图将各项操作描述成顺序的处理,但是其中的许多操作可以被并行地、并发地或者同时实施。此外,各项操作的顺序可以被重新安排。当其操作完成时所述处理可以被终止,但是还可以具有未包括在附图中的附加步骤。所述处理可以对应于方法、函数、规程、子例程、子程序等等。\n[0023] 在上下文中所称“计算机设备”,也称为“电脑”,是指可以通过运行预定程序或指令来执行数值计算和/或逻辑计算等预定处理过程的智能电子设备,其可以包括处理器与存储器,由处理器执行在存储器中预存的存续指令来执行预定处理过程,或是由ASIC、FPGA、DSP等硬件执行预定处理过程,或是由上述二者组合来实现。计算机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个人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n[0024] 所述计算机设备包括用户设备与网络设备。其中,所述用户设备或客户端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智能手机、PDA等;所述网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单个网络服务器、多个网络服务器组成的服务器组或基于云计算(Cloud Computing)的由大量计算机或网络服务器构成的云,其中,云计算是分布式计算的一种,由一群松散耦合的计算机集组成的一个超级虚拟计算机。其中,所述计算机设备可单独运行来实现本发明,也可接入网络并通过与网络中的其他计算机设备的交互操作来实现本发明。其中,所述计算机设备所处的网络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广域网、城域网、局域网、VPN网络等\n[0025]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用户设备、客户端、网络设备和网络等仅为举例,其他现有的或今后可能出现的计算机设备或网络如可适用于本发明,也应包含在本发明保护范围以内,并以引用方式包含于此。\n[0026] 后面所讨论的方法(其中一些通过流程图示出)可以通过硬件、软件、固件、中间件、微代码、硬件描述语言或者其任意组合来实施。当用软件、固件、中间件或微代码来实施时,用以实施必要任务的程序代码或代码段可以被存储在机器或计算机可读介质(比如存储介质)中。(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可以实施必要的任务。\n[0027] 这里所公开的具体结构和功能细节仅仅是代表性的,并且是用于描述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的目的。但是本发明可以通过许多替换形式来具体实现,并且不应当被解释成仅仅受限于这里所阐述的实施例。\n[0028] 应当理解的是,虽然在这里可能使用了术语“第一”、“第二”等等来描述各个单元,但是这些单元不应当受这些术语限制。使用这些术语仅仅是为了将一个单元与另一个单元进行区分。举例来说,在不背离示例性实施例的范围的情况下,第一单元可以被称为第二单元,并且类似地第二单元可以被称为第一单元。这里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其中一个或更多所列出的相关联项目的任意和所有组合。\n[0029] 应当理解的是,当一个单元被称为“连接”或“耦合”到另一单元时,其可以直接连接或耦合到所述另一单元,或者可以存在中间单元。与此相对,当一个单元被称为“直接连接”或“直接耦合”到另一单元时,则不存在中间单元。应当按照类似的方式来解释被用于描述单元之间的关系的其他词语(例如“处于...之间”相比于“直接处于...之间”,“与...邻近”相比于“与...直接邻近”等等)。\n[0030] 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例而不意图限制示例性实施例。除非上下文明确地另有所指,否则这里所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个”、“一项”还意图包括复数。还应当理解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包括”和/或“包含”规定所陈述的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单元和/或组件的存在,而不排除存在或添加一个或更多其他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单元、组件和/或其组合。\n[0031] 还应当提到的是,在一些替换实现方式中,所提到的功能/动作可以按照不同于附图中标示的顺序发生。举例来说,取决于所涉及的功能/动作,相继示出的两幅图实际上可以基本上同时执行或者有时可以按照相反的顺序来执行。\n[0032] 下面结合附图和较佳的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n[0033] 实施例一\n[0034] 如图1所示,一种隐蔽报警方法,包括步骤:\n[0035] 隐蔽报警装置通过设置在耳朵内的压力传感器在单位时间内获取耳朵压力,[0036] 隐蔽报警装置根据耳朵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发送报警信息。\n[0037] 由于隐蔽报警装置通过设置在耳朵内的压力传感器在单位时间内获取耳朵压力;\n再根据耳朵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发送报警信息,如单身女性在夜晚遭到突发状况,人身受到胁迫,如进行大声呼救、打电话报警等方式可能遭到不可预计的人身伤害,不仅无法报警而且会受到伤害,此时通过耳朵内的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发送报警信息,如在单位时间内耳朵内的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超过2s即为遇到麻烦发送报警信息给亲朋好友,表示需要帮助,如在单位时间内耳朵内的压力超过阀值的持续时间超过4s即为遇到挟持、抢劫等恶性事件直接发送报警信息给110报警中心。\n[0038] 隐蔽报警装置连接移动终端,隐蔽报警装置将报警信息发送至移动终端。隐蔽报警装置不需要太多的模块,只需简单的与移动终端通信即可实现,成本低,并且隐蔽报警装置可以做的非常小巧隐蔽。\n[0039] 移动终端将报警信息发送至服务端,在等待时间内未收到取消指令则将报警信息发送至第三方。隐蔽报警装置可能发送误警报,可以有一段等待时间,可以取消该警报,如吃东西或其他情况产生误警报直接就发送至110报警中心,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者因吃东西或其他情况产生误警报直接就发送至指定用户如亲人,造成亲人不必要的恐慌和担心,此时还有补救手段,即在隐蔽报警装置发送报警信息后不会马上发送至110报警中心或指定用户而是现在移动终端或服务器停留等待一段时间,如3分钟、10分钟等时间,然后在等待时间内移动终端、服务器没有接收到取消指令再将报警信息发送出去。如果接收到取消指令则意味着这是个误警报,则取消这次警报。\n[0040] 发送报警信息的时候根据隐蔽报警装置的定位装置如GPS定位模块将隐蔽报警装置的位置信息一并发送。还可以通过移动终端发送报警信息,移动终端发送给第三方的时候根据移动终端的定位装置如GPS定位模块将移动终端的位置信息一并发送。\n[0041] 隐蔽报警装置根据耳朵压力变化次数发送取消指令。隐蔽报警装置根据耳朵压力变化次数发送取消指令,如在单位时间内耳朵压力变化3次则发送取消指令取消上一次的报警信息,不需要其他设备,只用隐蔽报警装置就能完成全部的功能。\n[0042] 移动终端发送取消指令。通过移动终端发送取消指令,防止人在紧张的状况下产生误操作。\n[0043] 蔽报警装置的报警信息可以直接发送至服务器,或通过移动终端发送至服务器,服务器将报警信息发送给第三方,还可以发送至移动终端,移动终端发送给第三方,第三方包括用户预先设定的亲朋好友、110报警中心等。取消指令可以是蔽报警装置发出,然后直接发送至服务器取消,也可以通过移动终端发送至服务器取消,也可以发送给移动终端直接在移动终端取消发送。\n[0044] 耳朵压力通过牙齿受力传递。通过咬牙实现耳朵内压力变化。\n[0045] 上述的单位时间可以设置为1秒、2秒、3秒等时间。\n[0046] 实施例二\n[0047] 一种隐蔽报警装置,包括设置在耳朵内的压力传感器,与压力传感器连接的控制器,与控制器连接的发送装置。所述隐蔽报警装置设置在耳机的耳塞内。隐蔽报警装置设置在耳机的耳塞内,更加隐蔽,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可以借助耳机的通道与移动终端连接,包括有线连接、蓝牙连接、WIFI连接等,如单独有一个设备在耳朵内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注意,造成人身伤害。\n[0048]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法律信息
- 2022-04-26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 G08B 21/02
专利号: ZL 201610323418.5
申请日: 2016.05.13
授权公告日: 2018.12.04
- 2018-12-04
- 2016-09-07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8B 21/02
专利申请号: 201610323418.5
申请日: 2016.05.13
- 2016-08-10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引用任何外部专利数据!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