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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预防猪口蹄疫的饲料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710070265.2
  • IPC分类号:A23K50/30;A23K10/30;A61K36/85;A61P31/14
  • 申请日期:
    2017-02-09
  • 申请人:
    安徽菲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预防猪口蹄疫的饲料
申请号CN201710070265.2申请日期2017-02-09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7-05-10公开/公告号CN106615858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23K50/30IPC分类号A;2;3;K;5;0;/;3;0;;;A;2;3;K;1;0;/;3;0;;;A;6;1;K;3;6;/;8;5;;;A;6;1;P;3;1;/;1;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安徽菲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安徽省合肥经开区桃花工业园长古路与创新大道交口安徽安恒纸塑制品有限公司办公楼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安徽菲扬新材料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安徽菲扬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明人岳朝雷
代理机构合肥道正企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吴琼
摘要
本发明属于农业养殖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预防猪口蹄疫的饲料,包括基础饲料和中药成分,所述基础饲料按重量份计包括,高粱200‑300份、小麦30‑50份、啤酒糟20‑40份、赖氨酸4‑6份、组氨酸6‑8份、维生素E3‑5份和叶酸6‑8份;所述中药成分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冬里麻20‑30份、荞麦20‑30份、胡豆草20‑30份、紫苏20‑30份、留兰香10‑20份、升麻10‑20份、葛根10‑20份、甘草6‑10份、木香6‑10份和兰香草6‑10份。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提供的饲料含有中药成分,具有健脾和胃、清热解毒的功能,在预防猪口蹄疫具有临床效果明显、无毒副作用、价格低廉、制作简便和能提高患病猪的机体免疫力及抗病能力的优势,同时也可对食用此类猪肉的消费者起到一定的保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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