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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电池可自行移动的电动汽车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174507.3
  • IPC分类号:B60L11/18;B60K1/04
  • 申请日期:
    2015-04-14
  • 申请人:
    张咸民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电池可自行移动的电动汽车
申请号CN201510174507.3申请日期2015-04-14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5-07-08公开/公告号CN104760512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B60L11/18IPC分类号B;6;0;L;1;1;/;1;8;;;B;6;0;K;1;/;0;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张咸民申请人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谷里工业集中区润谷路3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张咸民当前权利人张咸民
发明人张咸民;宋阳;吴斌;杨柳;杨赛赛
代理机构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姚姣阳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电池可自行移动的电动汽车,属于电动汽车技术领域,包括设于电动汽车上的可拆卸的电池车,所述电池车的内部设有电机,所述电池车的底部设有用于驱动电池车运动的驱动装置,所述电机与驱动装置相连。本发明电池可自行移动的电动汽车,其中电池车作为电动汽车的一部分可以为电动汽车的行驶提供电能,同时该电池车可拆卸的脱离电动汽车、可移动、可载人载物并且可以自动归位,极大的方便了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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