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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主体结构的盾构井端头大管棚加固体系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621093702.X
  • IPC分类号:E21D11/00;E21D11/10
  • 申请日期:
    2016-09-30
  • 申请人: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基于主体结构的盾构井端头大管棚加固体系
申请号CN201621093702.X申请日期2016-09-30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E21D11/00IPC分类号E;2;1;D;1;1;/;0;0;;;E;2;1;D;1;1;/;1;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二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戴志仁;王立新;王俊;康华;王天明;杨沛敏;李润轩;马晓波;李储军;贾少春;曹伟;王博;毛念华;张海;雷永生;翁木生;段亚刚
代理机构西安新思维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人李罡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基于主体结构的盾构井端头大管棚加固体系。盾构井端头地层加固常采用降水条件下的大管棚方式,基坑围护结构易被大管棚打穿,管棚位置处围护结构被截断,安全风险大。本实用新型包括盾构隧道端头的盾构井主体结构,盾构井端墙上预留有盾构始发洞门;盾构始发洞门上方的盾构井端墙内预埋有管棚导向管,管棚导向管内向盾构隧道方向打设有大管棚,大管棚内压注水泥浆。本实用新型既实现了盾构始发或接收时的自身结构安全与周边环境保护要求,也可有效避免大管棚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打设对基坑稳定性的不利影响,也避免了在盾构始发洞门内打设大管棚导致的施工精度差、地层加固效果差的缺点,在富水砂卵石地层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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