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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雕刻或加工的鲜蔬菜和水果的保鲜方法及专用保鲜剂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10066434.2
  • IPC分类号:A23B7/10;A23B7/00
  • 申请日期:
    2005-04-25
  • 申请人:
    清华大学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经雕刻或加工的鲜蔬菜和水果的保鲜方法及专用保鲜剂
申请号CN200510066434.2申请日期2005-04-25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6-11-01公开/公告号CN1853488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23B7/10IPC分类号A;2;3;B;7;/;1;0;;;A;2;3;B;7;/;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清华大学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清华大学当前权利人清华大学
发明人郭志刚;陈静
代理机构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关畅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经雕刻或加工的新鲜蔬菜和水果的保鲜方法,该方法是将经雕刻或加工的新鲜蔬菜和水果放入含有质量百分浓度为0.5-4.5%的食用醋酸,0.5-4%的食用柠檬酸,6-12%的蔗糖,0.2-0.8%的氯化钙和0.05-0.3%壳聚糖的水溶液保鲜剂中进行保存;保存的温度为4-8℃或在4-8℃下保存30-60天后移至24℃以下的室温条件继续保存,再或是直接置于24℃以下的室温条件下进行保存。本发明可使雕刻蔬果在6-10个月内不变色、不腐烂、不染菌、无异味、不软化、可食用。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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