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方法,用于CDMA网络中的短消息群发业务,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1,利用WAP业务对应的TeleserviceID参数值和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之间的映射关系,短消息中心配置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
步骤2,短消息中心接收到终端发起的短消息后,判断主叫用户号码是否为该短消息中心合法用户,如果是,执行步骤3,否则结束;
步骤3,短消息中心依据所配置的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进行WAP业务鉴权,如果主叫用户号码与WAP业务对应的TeleserviceID参数值所映射的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匹配,则鉴权成功,否则鉴权失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TeleserviceID参数值为65002或65003。
3.一种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系统,用于CDMA网络中的短消息群发业务,其特征在于,包括:
短消息中心,还用于利用WAP业务对应的TeleserviceID参数值和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之间的映射关系配置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
短消息中心号段鉴权模块,用于短消息中心接收到终端发起的短消息后,判断主叫用户号码是否为该短消息中心合法用户;
WAP业务鉴权模块,依据所配置的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进行WAP业务鉴权,如果主叫用户号码与WAP业务对应的TeleserviceID参数值所映射的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匹配,则WAP业务鉴权模块鉴权成功,否则WAP业务鉴权模块鉴权失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TeleserviceID参数值为65002或65003。
一种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方法及系统\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CDMA网络短消息中心,尤其涉及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PUSH)业务鉴权的方法及系统。\n背景技术\n[0002] 在CDMA网络中,WAP(无线应用协议)业务包括从WAP终端发起的PULL业务和从服务器发起的PUSH(推送)业务。当WAP终端不在线时,PUSH业务通过短消息系统来实现向WAP终端的信息推送,这个功能给业务使用者带来一定的便利,但同时某些用户也可能会利用该功能,不经过WAP网关而直接通过短消息系统发送大量不良广告或其他信息,从而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带来用户投诉。\n[0003] 现有CDMA网络中的短消息中心,只能实现用户号段的鉴权,如果用户属于合法号段,不管其是否是通过特殊业务(如WAP PUSH业务)来发送短消息,都可以进行短消息的发送。因此,如果用户通过WAP PUSH方式来大量地向目标用户推送不良广告或其他信息,目前的短消息中心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n发明内容\n[0004] 为了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在短消息中心增加业务鉴权功能的方法及系统,其目的在于,使短消息中心能根据用户使用的业务类型,来有针对性地控制其是否可以发送短消息。\n[0005]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方法,用于CDMA网络中的短消息群发业务,包括:\n[0006] 步骤1,短消息中心配置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n[0007] 步骤2,短消息中心接收到终端发起的短消息后,判断主叫用户号码是否为该短消息中心合法用户,如果是,执行步骤3,否则结束;\n[0008] 步骤3,短消息中心依据所配置的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进行WAP业务鉴权。\n[0009] 步骤1中,利用WAP业务对应的TeleserviceID参数值和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之间的映射关系配置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n[0010] 所述TeleserviceID参数值为65002或65003。\n[0011] 步骤3包括:如果主叫用户号码与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匹配,则鉴权成功,否则鉴权失败。\n[0012]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系统,用于CDMA网络中的短消息群发业务,包括:\n[0013] 短消息中心,用于配置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n[0014] 短消息中心号段鉴权模块,用于短消息中心接收到终端发起的短消息后,判断主叫用户号码是否为该短消息中心合法用户;\n[0015] WAP业务鉴权模块,依据所配置的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进行WAP业务鉴权。\n[0016] 短消息中心利用WAP业务对应的TeleserviceID参数值和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之间的映射关系配置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n[0017] TeleserviceID参数值为65002或65003。\n[0018] 如果主叫用户号码与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匹配,则WAP业务鉴权模块鉴权成功,否则WAP业务鉴权模块鉴权失败。\n[0019] 本发明能够有效控制用户使用WAP PUSH方式向目标用户推送垃圾短消息。\n附图说明\n[0020] 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方法流程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21] CDMA网络中的多种业务内容是通过短消息下发,实现对终端的特定内容的通知。\n目前,短消息中心支持根据短消息点对点(SMPP)协议中的ServiceType参数值填写对应于IS41D协议中SMDPP(短消息点对点发送)消息的TeleserviceIdentifier(TeleserviceID)值。本方案中ServiceType参数和TeleserviceID参数对应关系如下:\n[0022] \n 业务类型 ServiceType TeleserviceID\nWAP(包括Wap2.0push WAP 65002\n和wap2.0provisioning)\n WAP 65003\n[0023] 为了实现本发明的目的,在ServiceType参数和TeleserviceID参数对应关系基础上,增加鉴权策略配置功能,鉴权策略为WAP业务和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如用户号码号段、SP号段等)的对应关系。\n[0024] \n 业务名称 TeleserviceID 允许使用该业务的号段\n WAP 65002 如:86133X...X,\n106 X...X\n WAP 65003 如:86133Y...Y,\n106 Y...Y\n[0025] 相应地,需要短消息中心增加特殊的短消息业务鉴权处理流程。短消息中心在收到MO(终端发起短消息)请求时,增加WAP业务鉴权处理功能,对于鉴权失败的短信,返回“鉴权失败”的响应,并终止当前消息的发送。本发明提供方法如图1所示,包括:\n[0026] 步骤101,SMSC收到终端发起的短消息,执行步骤102;\n[0027] 步骤102,进行现有的终端发起短消息(MO)鉴权处理:判断主叫用户是否是本短消息中心合法用户,即短消息中心号段鉴权;\n[0028] 步骤103,判断鉴权是否成功,如果成功,执行步骤104,否则执行步骤105;\n[0029] 步骤104,进行WAP业务鉴权处理:分析SMDPP消息中的参数“TeleserviceID”,如果是65002或65003,则判断主叫号码是否与上表中“允许使用该业务的号段”匹配,进入步骤106;\n[0030] 步骤105,向源用户返回鉴权失败响应;\n[0031] 步骤106,判断WAP业务鉴权是否成功,如果成功,执行步骤107,否则执行步骤\n108;\n[0032] 步骤107,终呼(结束MO流程,进入MT(终端终止)流程)或者转出到其他短消息中心;\n[0033] 步骤108,向源用户返回鉴权失败响应。\n[0034]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短消息中心实现WAP推送业务鉴权的系统,用于CDMA网络中的短消息群发业务,包括:\n[0035] 短消息中心,用于配置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n[0036] 短消息中心号段鉴权模块,用于短消息中心接收到终端发起的短消息后,判断主叫用户号码是否为该短消息中心合法用户;\n[0037] WAP业务鉴权模块,依据所配置的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进行WAP业务鉴权。\n[0038] 短消息中心利用WAP业务对应的TeleserviceID参数值和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之间的映射关系配置允许使用该WAP业务的号段。\n[0039] TeleserviceID参数值为65002或65003。\n[0040] 如果主叫用户号码与WAP业务对应的TeleserviceID参数值所映射的允许使用WAP业务的号段匹配,则WAP业务鉴权模块鉴权成功,否则WAP业务鉴权模块鉴权失败。\n[0041]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权利要求书确定的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条件下,还可以对以上内容进行各种各样的修改。因此本发明的范围并不仅限于以上的说明,而是由权利要求书的范围来确定的。
法律信息
- 2013-04-10
专利权的转移
登记生效日: 2013.03.19
专利权人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由100032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变更为100033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2012-05-30
- 2009-01-14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申请权的转移)变更项目:申请人变更前权利人: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133号 邮政编码:100032变更后权利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申请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邮政编码:100032登记生效日:2008.12.19
- 2008-09-03
- 2008-07-09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 | 暂无 |
2004-06-21
| | |
2
| |
2005-08-24
|
2005-02-18
| | |
3
| | 暂无 |
2005-02-08
| | |
4
| |
2007-05-23
|
2005-11-17
| |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