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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视频通信业务的方法及其移动通信终端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10107769.9
  • IPC分类号:H04N7/14;G06F9/46;H04L29/06
  • 申请日期:
    2006-07-25
  •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执行视频通信业务的方法及其移动通信终端
申请号CN200610107769.9申请日期2006-07-25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7-04-11公开/公告号CN1946213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7/14IPC分类号H;0;4;N;7;/;1;4;;;G;0;6;F;9;/;4;6;;;H;0;4;L;2;9;/;0;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韩国京畿道水原市灵通区梅滩3洞416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金焕;朴玟洪;南守荣;林采焕;金正训
代理机构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郭鸿禧;邱玲
摘要
一种用于执行视频通信业务的方法和终端,其中,当在视频通信期间从用户接收到屏幕共享请求时,将移动通信终端的操作模式切换到屏幕共享模式;将根据在屏幕共享模式下的用户选择信息选择的屏幕数据输出到显示单元;获得在显示单元上显示的屏幕数据;以及将获得的屏幕数据代替用户的视频数据发送到执行视频通信的相应的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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