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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鼻烟气雾剂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10136057.5
  • IPC分类号:A61K36/575;A61K36/9068;A61K9/72;A61P43/00;A61K35/55;A61K31/045;A61K31/125
  • 申请日期:
    2005-12-30
  • 申请人:
    天津市希勒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鼻烟气雾剂
申请号CN200510136057.5申请日期2005-12-30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6-10-11公开/公告号CN1843410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61K36/575IPC分类号A;6;1;K;3;6;/;5;7;5;;;A;6;1;K;3;6;/;9;0;6;8;;;A;6;1;K;9;/;7;2;;;A;6;1;P;4;3;/;0;0;;;A;6;1;K;3;5;/;5;5;;;A;6;1;K;3;1;/;0;4;5;;;A;6;1;K;3;1;/;1;2;5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天津市希勒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北大街3号3-302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益德成(天津)闻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益德成(天津)闻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发明人马卫东;张松贞;赵宇
代理机构天津市杰盈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朱红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新型的无烟草的纯中药鼻烟,以及含中药鼻烟的气雾剂及其制备方法。其配方为黄芪、当归、龙眼肉、陈皮、白术、茯苓各5%~35%;人参、甘草、木香、白芷、郁金、广藿香(或/和鹅不食草)、干姜、辛夷、猪牙皂(或皂荚)各1%~20%;薄荷脑、麝香、冰片、安息香、樟脑各0.1%~10%。本发明的中药鼻烟气雾剂,将药物微粉成粒径为30μm以下,此时的药材细胞壁被打破,减少了药效成分的溶出过程,通过喷雾形式带入鼻腔,靠鼻腔黏膜进行吸收,深处给药,达到开窍提神,改善和治疗神疲乏力、精神倦怠、头晕脑胀的目的,起到快速醒脑提神的作用。经临床实验证实:对完整及破损皮肤黏膜均无明显刺激、致敏作用,对呼吸道吸入更没有任何毒性反应,是缓解疲劳、清醒头脑的保健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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