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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的实施方法及地下建筑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911065659.4
  • IPC分类号:E02D29/045;E02D29/16;E02D31/02;E04G23/08;E04H9/12;E02D15/02
  • 申请日期:
    2019-11-04
  • 申请人: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地下建筑的实施方法及地下建筑
申请号CN201911065659.4申请日期2019-11-04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0-02-14公开/公告号CN110792101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E02D29/045IPC分类号E;0;2;D;2;9;/;0;4;5;;;E;0;2;D;2;9;/;1;6;;;E;0;2;D;3;1;/;0;2;;;E;0;4;G;2;3;/;0;8;;;E;0;4;H;9;/;1;2;;;E;0;2;D;1;5;/;0;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自编A座4、5、6、8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发明人谭玮;赵旭;连长江;颜小锋;杨思谋;艾万民;颜益红;谭芳玉;兰胜林;陈勇;蔡维龙;高玉坤;李慧子;吴钟艳;胥旋
代理机构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王裕波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地下建筑的实施方法及地下建筑,地下建筑的实施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根据预设要求确定出既有人防结构的破除区和非破除区;在破除区和非破除区之间实施出破除边界缝;对破除区进行破除实施形成第一实施作业区;在第一实施作业区和第二实施作业区实施出地下结构,在地下结构和非破除区之间预留出后浇接缝;在后浇接缝区域浇筑实施出连接结构。在进行破除区的破除实施之前,实施出破除边界缝,避免破除实施时对非破除区的影响;破除区破除完成后,在进行地下结构的实施时,预留后浇接缝,在后浇接缝内浇接出连接结构,以将地下结构与非破除区的既有人防结构连接为一体,既保证既有人防结构的功能,也保证新建地下结构的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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