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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空气炸锅的发热体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620561311.X
  • IPC分类号:A47J37/06
  • 申请日期:
    2016-06-08
  • 申请人:
    宁波市嘉乐电器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用于空气炸锅的发热体
申请号CN201620561311.X申请日期2016-06-08
法律状态暂无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47J37/06IPC分类号A;4;7;J;3;7;/;0;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宁波市嘉乐电器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庵东工业区纬二路55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张一骋
代理机构上海泰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代理人宋缨;孙健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空气炸锅的发热体,包括发热元件、固定片、支撑架和链接支架,发热元件整体呈长齿条状结构,支撑架呈辐射状并沿着周向伸出若干固定臂,固定片设置为内外若干层、对应呈环状,内层的固定片通过环形分布的固定臂固定,发热元件通过插入固定片形成发热圈,链接支架与支撑架连接。本实用新型不仅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而且能够提高加热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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