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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一种机动车行驶信息处理方法及其装置 |
申请号 | CN200510069825.X | 申请日期 | 2005-04-30 |
法律状态 | 权利终止 | 申报国家 | 暂无 |
公开/公告日 | 2005-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702698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8G1/00 | IPC分类号 | G;0;8;G;1;/;0;0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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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文鹏飞 | 申请人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绿茵广场12号江西省萍乡市人民银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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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文鹏飞 | 当前权利人 | 文鹏飞 |
发明人 | 文鹏飞 |
代理机构 | 萍乡益源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周益丽 |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机动车行驶信息处理方法及其装置,它将全国交通法规法则和以省、地(市)为单元的地方性交通规定及收费计税标准及交通图形标识等,以电子语言导航地图存入到设置在机动上的车载终端中,以及向车载终端中自动输入的通过各种计量、摄像、传感、显示等仪器所得信息,并将机动车在行驶中的各种参数,进行分类、识别、比对、传送到交通监控系统进行记录、处理,对机动行驶进行全方位实时的监控,从而大大减少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大幅度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并且还具有机动车在行驶中能自动计费交税和可防止驾驶员培训中弄虚作假以及机动车防盗的作用。
1.一种机动车行驶信息处理方法,用于接收、传送、识别、处理各种信息,它包括GPS卫星定位系统对机动车位置实时定位,其特征在于,包括:机动车行驶的实时动态用GPS卫星定位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即用摄影、计量、传感、读卡所得到的机动车行驶时驾驶员头部图像、机动车行驶速度、酒精度、载重量、驾驶时间、配戴安全带和其它违反交通规则的动态信息输入到车载终端;将全国通用交通法规法则和以省、地(市)为单元的地方性各种道路、各类机动车通行规定及收费计税标准及其交通图形标识和违法行驶扣分、罚款标准以电子语音导航地图形式存入车载终端存储器数据库中,或/和存入交通监控系统中,交通部门可根据各道路交通变化情况、气象变化情况随时修改该电子语音导航地图;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中,GPS卫星定位系统(8)对机动车实施实时定位,其机动车行驶时,车载终端(1)所得到的机动车各种实时动态和各种行驶参数的定位数据经过分类和处理后,与电子语言导航地图中的各种机动车行驶交通法则、法规、地理位置信息和安全标志信息数据进行交换,并检查其机动车行驶是否违法,同时,将该道路的通行规定进行语言提示并将通行规定的图形显示在车载终端的显示屏上;车载终端(1)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分类、处理,本身可判断是违法行驶的,直接对驾驶人进行语言警示,如驾驶人未及时消除违法行驶行为,将作出处罚决定,并告知驾驶人,并将违法证据上传到交通监控系统(13);通过车载终端(1)对数据信息分类、处理,将车载终端处理不了的信息输入到交通监控系统(13)处理;交通监控系统(13)将违法行驶信号反馈到车载终端(1),进行语言提示并在其显示屏上向驾驶人提出警示;若驾驶人继续违章,警示信号不消除,交监控系统(13)将发出执行违章处罚命令。
2.一种实现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行驶信息处理方法的装置,它包括计量器(3)、摄像器(2)、传感器(4)、酒精测试仪(5)、无线信号搜索仪(6)、测距雷达(7)、交通监控系统(13),其特征是:所述装置具有一个车载终端(1),车载终端(1)存储有机动车信息数据,车载终端包括数据信号处理器(11)、存储器(10)、GPS定位系统(8)、无线电通信系统(12)、非接触式读卡器(9)、显示屏(14),所述车载终端(1)一端通过无线电通信系统(12)与交通监控系统(13)双向相连,另一端分别与计量器(3)、摄像器(2)、传感器(4)、酒精测试仪(5)、无线信号搜索仪(6)、测距雷达(7)双向相连,所述存储器(10)内储存有电子语言导航地图。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实现机动车行驶信息处理方法的装置,其特征是:所述车载终端(1)内储存有机动车档案。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实现机动车行驶信息处理方法的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电子语言导航地图内储存有全国交通法规法则和以省、地(市)为单元的地方性各种道路、各类机动车通行规定及收费计税标准及其交通图形标识和违法行驶扣分、罚款标准。
一种机动车行驶信息处理方法及其装置\n技术领域\n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信息处理方法,尤其是一种用于机动车行驶实时动态信息处理方法;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实现上述方法的装置,尤其是一种能对机动车行驶实时动态实现全程监控的装置。\n背景技术\n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数量逐年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而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驶,如超速、超载、无证、酒后、疲劳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还有是由于驾驶人的素质还不是很高,违法行驶现象经常发生,如行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抢道、闯禁、不按交通标线、标识行驶等,也同样会造成交通堵塞,甚至发生交通事故,虽然目前普遍采用测速、计量、抓拍,有些国家还强制安装行驶记录器等电子警察装置,但由于这些装置本身使用的局限性,它只能对机动车行驶进行特定范围和固定场所的监管和事后处理,而不能对机动车进行全程动态实时监控,因而无法预防、也很难遏制、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再是机动车行驶中收费麻烦费时,很不方便,有时也有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甚至也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n技术内容针对上述机动车行驶中违法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而又无法预防,遏制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原因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对机动车行驶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对驾驶人违法行驶进行实时警示并及时处理的,并可自动收费计税,防止驾驶员培训中弄虚作假的机动车行驶信息处理方法和实现该信息处理方法的装置。\n本发明所述的机动车行驶信息处理方法,它包括GPS卫星定位系统对机动车位置实时定位,其方法是:1、机动车行驶实时动态,用摄影、计量、传感、读卡所得信息输入到车载终端中;2、将全国交通法规法则和以省、地(市)为单元的地方性各种道路、各类机动车通行规定及收费计税标准及其交通图形标识和违法行驶扣分、罚款标准以电子语言导航地图形式存入车载终端存储器数据库中,或/和交通监控系统中,交管部门可根据各道路交通变化情况、气象变化情况随时修改该电子语言导航地图;3、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中,GPS卫星定位系统对机动车实施实时定位,定位数据与电子语言导航地图中的数据进行交换,并检查其行驶是否违法,将该道路的通行规定进行语言提示并将通行规定的图形显示在显示屏上;4、车载终端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分类、处理,本身可判断是违法行驶的,直接对驾驶人进行语言警示,如未及时消除违法行驶行为,将作出处罚决定,告知驾驶人,并将违法证据上传到交通监控系统;\n5、通过车载终端的数据信息分类、处理,将车载终端处理不了的信息输入到交通监控系统处理;6、交通监控系统将违法行驶信号反馈到车载终端,进行语言提示并在其显示屏上向驾驶人提出警示;7、若驾驶人继续违法,警示信号不消除,监控系统将发出执行违章处罚命令。\n本发明所述实现上述机动车行驶信息处理方法的装置,它包括计量器、摄像器、传感器、酒精测试仪、无线信号搜索仪、测距雷达、交通监控系统,其结构特点是:所述装置具有一个车载终端,车载终端存储有机动车信息数据,它包括数据信号处理器、存储器、GPS定位系统、无线电通信系统、非接触式读卡器、显示屏,所述车载终端一端通过无线电系统与交通监控系统双向相连,另一端分别与计量器、摄像器、传感器、酒精测试仪、无线信号搜索仪、测距雷达双向相连,所述存储器内储存有电子语言导航地图。\n为了更好地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述非接触式读卡器内储存有驾驶员档案;所述电子语言导航地图内储存有全国交通法规法则和以省、地(市)为单元的地方性各种道路、各类机动车通行规定、收费计税标准及其交通图形标识和违法行驶扣分、罚款标准。\n本发明通过在机动车上装有车载终端并与计量器、摄像器、传感器、显示屏等相连,形成一个车载电子警察,将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所处的各种状态和机动车的各种参数,输入车载终端,通过接收、分类、识别、判断后,传送发射到交通监控系统,使交通监控系统不论何时何地都能掌握、监视、记录、及时处理机动车行驶中是否有违法情况,并保存违法证据,从而大大减少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大幅度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且还具有机动车在行驶中自动计费交税、可防止驾驶员培训中弄虚作假和机动车防盗作用。\n附图说明\n图1是本发明的所述装置的线路连接图。\n在图中,1、车载终端 2、摄像器 3、计量器 4、传感器 5、酒精测试仪 6、无线信号搜索仪 7、测距雷达 8、GPS定位系统 9、非接触式读卡器 10、存储器 11、数据信号处量器12、无线电通信系统 13、交通监控系统 14、显示屏具体实施方式本发明的机动车行驶信息处理方法是机动车车载电子警察终端与无线电通信系统建立通信联系以便上传或下载数据,在车载终端中安装有国家及地方交通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道路通行规定的电子语言导航地图,该电子语言导航地图详细地记录有各道路地理位置信息及其通行规定信息,如:各类车辆的最高(低)行驶速度、禁行地段、转弯危险地段、道路交通标线、标识、道路分车道、收费道路及标准、禁驶和单行地段、禁止掉头、超车、鸣笛、灯光使用规定,各道路交通规定图形标识,以及违法行驶罚款、扣分标准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GPS卫星定位系统对行驶中的机动车实施动态定位,并与车载终端中的道路通行规定电子语言导航地图进行信息数据交换,对机动车驾驶人在该道路上的驾驶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如行驶中有违法行为,进行实时警告,如不及时消除违法行为,进行违法证据采集记录,分别对不同情况或由车载终端处理;或上传数据到交通监控系统自动或人工处理,并向驾驶人提出实时警示,或由交通监控系统及时派人现场处理,交通监控系统将自动通知尚未接受违法处罚的机动车或驾驶人,并提出警告等,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通行规定电子语言导航地图可随时更新,即可以根据交通变化情况,环境变化情况等对道路通行规定信息更新,并通过无线通信系统自动下载到车载终端中,以便机动车驾驶人能够更安全地驾驶,确保收税、收费准确。\n下面以具体的实施例进行说明:1、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需驾驶机动车时,将驾驶人信息卡(驾照)由车载终端中读取信息,并由红外摄像器拍摄驾驶人头部图像,与交通监控系统中的驾驶人数据库信息相比对,以便确认该驾驶人是否有准驾该机动车的资格,如驾驶人数据库与此人信息不符,则视为无证驾驶,并将采集的有关信息上传交通监控系统,收集该驾驶人无证驾驶的证据,同时车载电子警察保留驾驶人的记录,以便该驾驶人重新驾驶该车时快速识别处理。\n2、超速行驶:机动车在行驶中,GPS卫星定位系统对该机动车实施动态定位并测量其行驶速度,实时与车载终端中的道路通行规定电子语言导航地图进行数据交换,以确认该机动车是否在该行驶道路上超速行驶,如超速行驶而未采取降速措施,则对超速行驶予以确认并将有关信息上传到交通监控系统收集超速行驶证据。\n3、酒后驾驶:当驾驶人启动机动车时,要求驾驶人向酒精测试仪呼气并分析是否有酒精分子及其浓度,如属酒后驾驶则要求该驾驶人停止驾驶,如继续驾驶,则收集其酒后驾驶的证据并上传到交通监控系统进行及时处理。\n4、超载、超重:在客运车辆的前部或中部或后部的适当位置安装红外摄像器,在该车行驶过程中随编程或指令要求拍摄该车内部乘车人人情况图像,并上传到交通监控系统进行人工处理,确认是否超载,确认后将其图像下载到车载终端中保留,以便车载电子警察以后拍摄图像后自动识别并比对保留图像,确认该机动车是否超载。在道路上设置的称重系统中安装有便携式查车仪,当货运汽车通过时,便携式查车仪采集该车的信息,并与称重系统获取的重量信息交换,以便确认该车是否超重并进行相关处理。\n5、疲劳驾驶:当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车载电子警察将自动识别和记录该驾驶人的连续驾驶时间,如疲劳驾驶而未采取措施继续行驶,则收集疲劳驾驶证据,并上传到交通监控系统。\n6、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红外线摄像器将驾驶人图像,上传到交通监控系统进行人工识别是否违法,并将其识别后的图像下载到车载终端中,以便车载电子警察拍摄图像后,自动识别比对保存图像,快速识别是否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n7、开车接打手机:机动车行驶时,无线信号搜索仪处于工作状态,在驾驶人的一定范围内截获无线信号时自动识别手机是否接通,如有接打手机现象,则红外线摄像器拍摄图像并和其它信号一起上传到交通监控系统人工识别是否接打手机,并将识别图像下载到车载终端中,以便以后车载电子警察拍摄图像后自动比对、识别,如无线信号搜索仪识别是蓝牙系统时,则不记录。\n8、防止追尾:为防止机动车追尾,车载电子警察根据测距雷达获得的与前车车距及本车行驶速度综合判断是否与前车保持了安全距离,或车载电子警察将机动车行驶的实时位置信息上传到交通监控系统,由交通监控系统综合该道路上各机动车的位置信息,判断是否有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并提出警告。\n9、非法行驶:为方便执法人员查找机动车是否取得合法行驶执照,或是否缴纳公路通行税(费),执法人员可携带便携式查车仪与交通监控系统建立通信联系,获取机动车的有关数据信息,可快速、准确地识别机动车是否合法行驶,打击非法行驶行为。\n10、闯红灯:在道路交通道口的红绿灯系统中,安装有GPS授时定位系统,将红绿灯时间变化数据上传到交通监控系统,交通监控系统综合红绿灯变化时间信息及机动车通过该道路的时间信息判断机动车是否闯红灯。\n11、自动收费计税:当机动车行驶在收费道路上时,车载电子警察将根据其内的全国和各省、地(市)的道路收费标准,自动计算需交纳的道路通行费,自动向有关银行的帐务系统扣划该机动车所有人开设的帐户中的款项到交通部门指定的帐户上;车载电子警察上的计量器记录了机动车行驶使用的能源量,及行驶的里程数据上传到交通监控系统,税务部门可根据能源使用量和行驶里程综合计算出燃油税。\n12、防盗防假:车载电子警察中无线防盗系统采用数字安全认证的方式,在机动车与交通监控系统之间,与遥控器之间,与GPS定位系统之间建立唯一的,经过数字认证的识别安全系统,当安全系统被破坏时,交通监控系统及时报警;另外在培训驾驶员的行驶过程中,可将学员的培训驾驶资料传送给交管部门,为发放驾驶证提供真实、公正、客观的依据,防止培训弄虚作假。\n13、道路通行规定信息显示屏:机动车驶入某道路时,电子语言导航地图将进行语言通行规定提示,并在信息显示屏上实时显示该道路的通行规定图形标识:如最高限速、实际行驶速度,以及该道路上其它通行规定标识等。\n14、换人驾驶:车载电子警察将不定时拍摄驾驶人的图像,与启动机动车时留存资料对比,以便确认是否不停车换人驾驶,如是则收集证据上传到交通监控系统。\n15、机动车未按交通标线行驶、停车、鸣笛、转弯、掉头、使用灯光、超车、逆行、占道行驶等,都将实时提出警告,如未及时消除违法状况,将进行违法处罚并将结果上传到交通监控系统。
法律信息
- 2011-07-06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 G08G 1/00
专利号: ZL 200510069825.X
申请日: 2005.04.30
授权公告日: 2007.09.05
- 2007-09-05
- 2006-01-18
- 2005-11-30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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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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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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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暂无 |
199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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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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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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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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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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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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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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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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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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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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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