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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演示系统及方法和数据传送系统及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02107065.2
  • IPC分类号:G06F3/00;G06F9/06;G06F15/16
  • 申请日期:
    2002-03-12
  • 申请人: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互联网演示系统及方法和数据传送系统及方法
申请号CN02107065.2申请日期2002-03-12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2-10-23公开/公告号CN1375757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F3/00IPC分类号G;0;6;F;3;/;0;0;;;G;0;6;F;9;/;0;6;;;G;0;6;F;1;5;/;1;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日本东京都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发明人S·内尔森;李家欣;T·D·胡夫米雷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栾本生;陈霁
摘要
互联网演示系统包括互联网可接入的服务器,此服务器允许接入可编辑与可执行演示文件的数据库来选择具有特定类型的外围设备的用户。此外围设备或投影仪包括此服务器用于验证用户并用于更新此外围设备的驱动信息的硬件ID。此服务器还保持管理模式,选择管理者可以利用此管理模式来组合选择用户并将选择用户限于特定组的演示文件。管理者也创建和编辑选择用户要求的但不可由这些选择用户编辑的模板文件与色彩方案文件。此服务器也保持选择用户及其活动的统计资料。管理者利用这些统计资料来选定删除与编辑的模板与色彩方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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