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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记录设备、信息处理系统、信息处理方法和记录介质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242489.9
  • IPC分类号:G06F17/30;H04N5/76
  • 申请日期:
    2013-06-19
  • 申请人:
    索尼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视频记录设备、信息处理系统、信息处理方法和记录介质
申请号CN201310242489.9申请日期2013-06-19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4-01-15公开/公告号CN103514248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F17/30IPC分类号G;0;6;F;1;7;/;3;0;;;H;0;4;N;5;/;7;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索尼公司申请人地址
日本东京都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索尼公司当前权利人索尼公司
发明人高木刚;村林升
代理机构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代理人郭定辉
摘要
提供视频记录设备、信息处理系统、信息处理方法和记录介质,该视频记录设备包括:内容累积部分,累积视频内容;特征提取处理部分,从内容累积部分累积的视频内容提取作为特征的图像或语音,并且从所提取的图像或所提取的语音获得词信息;词信息获取部分,获取对从相机捕获的图像识别的词信息使用聚类处理而获得的分类词信息;以及内容检索部分,基于由词信息获取部分获取的分类词信息和由特征提取处理部分获取的词信息,从由内容累积部分累积的视频内容检索相关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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