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首页专利查询专利详情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一种延长荔枝果实采后保鲜时间的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910192534.8
  • IPC分类号:A23B7/16;A23B7/154;A23B7/148;A23B7/04
  • 申请日期:
    2009-09-22
  • 申请人: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延长荔枝果实采后保鲜时间的方法
申请号CN200910192534.8申请日期2009-09-22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0-03-17公开/公告号CN101669541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23B7/16IPC分类号A;2;3;B;7;/;1;6;;;A;2;3;B;7;/;1;5;4;;;A;2;3;B;7;/;1;4;8;;;A;2;3;B;7;/;0;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湖秀路1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当前权利人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
发明人莫亿伟;谢江辉;孙德权;李伟才;胡玉林
代理机构广州市南锋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人潘献民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有效延长荔枝果实采后保鲜时间的方法,本发明采用无公害保鲜液:含量为25%的施宝克0.8~1.0ml/L、7.2~7.5g/L还原型抗坏血酸和8~10g/L水溶性壳聚糖,pH3.0~5.0,浸泡刚采摘的荔枝6~10min后取出,将水分沥干,然后在18~20℃空调房内将处理后的果实在室内自然晾干,分别装入聚乙烯袋中并封口,在4~6℃、相对湿度为80%~85%的条件下冷库贮藏;利用这种方法对荔枝果实进行保鲜处理40多天后,果实的腐烂率降低在10%以内,而且显著提高对果荔枝果皮的护色作用,有效防止果皮的褐化,并能在荔枝果实表面产生一种极薄的膜,有效地防止荔枝果实水分的散失,降低病原微生物的侵染,多次实验结果表明,该保鲜方法能显著提高荔枝的保鲜时间,并能提高贮藏的品质。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