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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播放中断的电视节目的数字播放装置及方法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710196361.8
  • IPC分类号:H04N21/462;H04N21/437
  • 申请日期:
    2007-11-30
  • 申请人: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延续播放中断的电视节目的数字播放装置及方法
申请号CN200710196361.8申请日期2007-11-30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9-06-10公开/公告号CN101453622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462IPC分类号H;0;4;N;2;1;/;4;6;2;;;H;0;4;N;2;1;/;4;3;7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申请人地址
日本东京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当前权利人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发明人张志刚;王鸿鸣;藤井由纪夫;长屋茂喜
代理机构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龙淳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延续播放中断的电视节目的数字播放装置和方法,该装置包括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多个电视节目;用户接口单元,用于接收用户指令;记录单元,用于当用户接口单元接收到用户中断当前电视节目的指令时,记录当前电视节目的节目收视信息;控制单元,根据记录单元所记录的当前电视节目的节目收视信息,在指定位置对中断的电视节目进行搜索,并将搜索结果存储在记录单元中;以及节目播放单元,用于播放接收单元所接收的电视节目或根据搜索结果延续播放中断的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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