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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的单向终端弹幕方法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316038.4
  • IPC分类号:H04N21/475;H04N21/254;H04N21/4623;H04N21/266
  • 申请日期:
    2015-06-11
  • 申请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基于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的单向终端弹幕方法
申请号CN201510316038.4申请日期2015-06-11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5-09-23公开/公告号CN104936033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475IPC分类号H;0;4;N;2;1;/;4;7;5;;;H;0;4;N;2;1;/;2;5;4;;;H;0;4;N;2;1;/;4;6;2;3;;;H;0;4;N;2;1;/;2;6;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郭凯;张雷鸣;龚文清
代理机构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代理人曾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的单向终端弹幕方法,通过手机短信,支持数字电视授权用户利用普通单向终端设备,借助CA系统的用户广播功能,终端CA系统接收到对应的EMM数据,通过CA系统解析出弹幕内容和对应的逻辑节目号。数字电视终端系统判定如果用户当前收看的节目与弹幕节目相同,则将弹幕内容滚动显示在OSD最上层;反之,则不处理弹幕数据。使得用户可以参与、收看到直播的数字电视的评论内容。用户可以在最普通的单向数字电视终端基础上,使用手机短信方式,直接参与实时直播节目进行评论,大大提高了节目的娱乐性和用户的参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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