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电子券自动受理方法、装置与系统 |
申请号 | CN201310453265.2 | 申请日期 | 2013-09-29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17220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6F17/00 | IPC分类号 | G;0;6;F;1;7;/;0;0;;;G;0;6;Q;3;0;/;0;2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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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勇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云飞 |
摘要
本公开涉及一种电子券自动受理方法、装置与系统。该方法包括接收移动客户端发送的移动用户号码和其通过扫描商户二维码图标获取的商户ID;根据获取的商户ID和移动用户号码到电子券管理平台查询移动用户可使用的电子券,并将获取的电子券通过移动客户端展现给移动用户;接收移动用户所选择的是否使用电子券的信息;如果移动用户选择的是使用电子券,则通知商户移动用户已使用电子券与所使用电子券的ID、并通知电子券管理平台移动用户已使用的电子券。本公开无需专门的识别设备,降低了商户成本。
1.一种电子券自动受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接收移动客户端发送的移动用户号码和移动客户端通过扫描商户二维码图标获取的商户ID,其中,移动客户端通过无线方式将移动用户号码和商户ID传输给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
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根据获取的商户ID和移动用户号码到电子券管理平台查询所述移动用户可使用的电子券,并将获取的电子券通过所述移动客户端展现给移动用户;
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接收所述移动用户所选择的是否使用电子券的信息;
如果所述移动用户选择的是使用电子券,则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通知商户移动用户已使用电子券与所使用电子券的ID,并通知所述电子券管理平台所述移动用户已使用的电子券;
其中,通过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与电子券管理平台和移动客户端的交互实现电子券的受理,进而无需商户侧硬件设备的参与,以降低商户侧的电子券高成本受理设备和商户收单设备的硬件投入和布放成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券自动受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如果所述移动用户既使用电子券又采用手机支付,则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根据所述移动用户输入的消费信息和电子券的折扣信息通过所述移动客户端向所述移动用户展现应付信息;
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在接收到所述移动用户的确认消息后,将所述移动用户的支付请求转发至支付平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券自动受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移动用户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获取商户的电子券,所述电子券管理平台建立并存储移动用户获取的电子券、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的映射关系。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券自动受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电子券管理平台接收到移动用户已使用的电子券的信息后,删除相应电子券、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的映射关系。
5.一种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查询信息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移动客户端发送的移动用户号码和移动客户端通过扫描商户二维码图标获取的商户ID,其中,移动客户端通过无线方式将移动用户号码和商户ID传输给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
电子券查询单元,用于根据获取的商户ID和移动用户号码到电子券管理平台查询所述移动用户可使用的电子券,并将获取的电子券通过所述移动客户端展现给移动用户;
用户选择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移动用户所选择的是否使用电子券的信息;
电子券处理单元,用于如果所述移动用户选择的是使用电子券,则通知商户移动用户已使用电子券与所使用电子券的ID,并通知所述电子券管理平台所述移动用户已使用的电子券;
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通过与电子券管理平台和移动客户端的交互实现电子券的受理,进而无需商户侧硬件设备的参与,以降低商户侧的电子券高成本受理设备和商户收单设备的硬件投入和布放成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支付处理单元,用于如果所述移动用户既使用电子券又采用手机支付,则根据所述移动用户输入的消费信息和电子券的折扣信息通过所述移动客户端向所述移动用户展现应付信息,在接收到所述移动用户的确认消息后,将所述移动用户的支付请求转发至支付平台。
7.一种电子券自动受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客户端、电子券管理平台、支付平台和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券自动受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响应于所述移动用户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获取商户的电子券,所述电子券管理平台建立并存储移动用户获取的电子券、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的映射关系。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券自动受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电子券管理平台接收到移动用户已使用的电子券的信息后删除相应电子券、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的映射关系。
电子券自动受理方法、装置与系统\n技术领域\n[0001] 本公开涉及移动互联网,特别地,涉及一种电子券自动受理方法、装置与系统。\n背景技术\n[0002] 电子券是商家营销的重要手段,借助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电子券可便利地发布和推送,因此受到了商家和使用者的广泛欢迎。\n[0003] 目前,移动用户可以方便地实现电子券的灵活下载,但在电子券的受理上通常需要布放电子券的受理终端,需要较高的受理终端采购和布放成本,中小商户在非现金方式进行收款时,也需要布放收单设备,同时,商户受理需要商家参与,需要进行培训使用各种受理设备,增加了人工成本。\n[0004] 由此可见,目前电子券在受理上还存在很多限制,或者需要专门的识别设备来识别电子券,这种方式增加了商户成本;或者直接出示电子券,但该方式导致商户根本无法对电子券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n发明内容\n[0005] 本公开鉴于以上问题中的至少一个提出了新的技术方案。\n[0006] 本公开在其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券自动受理方法,其无需专门的识别设备,降低了商户成本。\n[0007] 本公开在其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其无需专门的识别设备,降低了商户成本。\n[0008] 本公开在其又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券自动受理系统,其无需专门的识别设备,降低了商户成本。\n[0009] 根据本公开,提供一种电子券自动受理方法,包括:\n[0010] 接收移动客户端发送的移动用户号码和其通过扫描商户二维码图标获取的商户ID;\n[0011] 根据获取的商户ID和移动用户号码到电子券管理平台查询移动用户可使用的电子券,并将获取的电子券通过移动客户端展现给移动用户;\n[0012] 接收移动用户所选择的是否使用电子券的信息;\n[0013] 如果移动用户选择的是使用电子券,则通知商户移动用户已使用电子券与所使用电子券的ID、并通知电子券管理平台移动用户已使用的电子券。\n[0014] 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该方法还包括:\n[0015] 如果移动用户既使用电子券又采用手机支付,则根据移动用户输入的消费信息和电子券的折扣信息通过移动客户端向移动用户展现应付信息;\n[0016] 在接收到移动用户的确认消息后,将移动用户的支付请求转发至支付平台。\n[0017] 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该方法还包括:\n[0018] 响应于移动用户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获取商户的电子券,电子券管理平台建立并存储移动用户获取的电子券、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的映射关系。\n[0019] 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该方法还包括:\n[0020] 在电子券管理平台接收到移动用户已使用的电子券的信息后,删除相应电子券、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的映射关系。\n[0021] 根据本公开,还提供了一种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包括:\n[0022] 查询信息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移动客户端发送的移动用户号码和其通过扫描商户二维码图标获取的商户ID;\n[0023] 电子券查询单元,用于根据获取的商户ID和移动用户号码到电子券管理平台查询移动用户可使用的电子券,并将获取的电子券通过移动客户端展现给移动用户;\n[0024] 用户选择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移动用户所选择的是否使用电子券的信息;\n[0025] 电子券处理单元,用于如果移动用户选择的是使用电子券,则通知商户移动用户已使用电子券与所使用电子券的ID、并通知电子券管理平台移动用户已使用的电子券。\n[0026] 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该装置还包括:\n[0027] 支付处理单元,用于如果移动用户既使用电子券又采用手机支付,则根据移动用户输入的消费信息和电子券的折扣信息通过移动客户端向移动用户展现应付信息,在接收到移动用户的确认消息后,将移动用户的支付请求转发至支付平台。\n[0028] 根据本公开,还提供了一种电子券自动受理系统,包括移动客户端、电子券管理平台、支付平台和前述实施例的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n[0029] 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响应于移动用户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获取商户的电子券,电子券管理平台建立并存储移动用户获取的电子券、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的映射关系。\n[0030] 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在电子券管理平台接收到移动用户已使用的电子券的信息后删除相应电子券、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的映射关系。\n[0031] 在本公开的技术方案中,由于用户可以通过移动客户端拍摄商户的二维码图标,再通过无线方式传输给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通过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与电子券管理平台和移动客户端的交互实现电子券的受理,进而无需硬件设备的参与,显著降低了商户推广电子券的成本。\n附图说明\n[0032]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公开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在附图中:\n[0033] 图1是本公开一个实施例的电子券自动受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n[0034] 图2是本公开一个实施例的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n[0035] 图3是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n[0036] 图4是本公开一个实施例的电子券自动受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37] 下面将参照附图描述本公开。要注意的是,以下的描述在本质上仅是解释性和示例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公开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除非另外特别说明,否则,在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以及数字表达式和数值并不限制本公开的范围。另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装置可能不被详细讨论,但在适当的情况下意在成为说明书的一部分。\n[0038] 本公开从移动终端本身具备的通信便利性和便于携带等特点入手,通过移动终端和客户端配合,由移动用户拍摄商户二维码图标实现电子券和收单受理代替传统的硬件设备受理方式,极大地降低了对电子券受理设备和商户收单设备的硬件投入和布放成本,同时还可以精确统计电子券的使用情况,方便商户进行分析\n[0039] 关于二维码,本公开利用二维码图形化、信息量大的特点为商户生成二维码图标,用户可以利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机拍摄商户的二维码图标,不需要硬件就可以直接进行电子券的受理,如果将二维码图标和商户的收款账户关联,还可以自动将电子券与交易付款直接关联进行处理,免除了布放和使用电子券和收单两种终端设备。\n[0040] 在本公开的下述实施例中,首先为每个商户分别分配一个商户ID,同时该商户可以生成一个带有商户ID、商户名称与商户收款账户信息等的二维码图标,可以将该二维码图标摆放在商户的收款处,在用户交款前可以方便地对该二维码图标进行扫描。\n[0041] 此外,商户可以在网站发布其电子券,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下载商户的电子券,或商户直接向用户推送电子券,同时在电子券管理平台通过电子券和移动用户号码的对应关系记录该移动用户可用的商户电子券。\n[0042] 在移动用户前往商户处时,移动用户可以在商户处进行使用电子券的消费,在移动用户消费完毕进行付款时,可以在付款处通过移动客户端拍摄商户的二维码图标的方式来使用该商户的电子券。\n[0043] 图1是本公开一个实施例的电子券自动受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n[0044] 如图1所示,该实施例可以包括以下步骤:\n[0045] S102,接收移动客户端发送的移动用户号码和其通过扫描商户二维码图标获取的商户ID;\n[0046] 具体地,如果移动用户在商户处欲购买一件商品,其首先扫描商户所公布的二维码图标,利用移动终端内的客户端自所扫描的二维码图标中解析出该商户的ID,再通过无线方式利用移动客户端将移动用户号码与解析出的商户ID一起发往二维码收单平台。\n[0047] S104,根据获取的商户ID和移动用户号码到电子券管理平台查询移动用户可使用的电子券,并将获取的电子券通过移动客户端展现给移动用户;\n[0048] 具体地,利用获取的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到电子券管理平台中查询移动用户可使用的电子券的目的是查询移动用户在步骤S104之前是否已经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方式下载了该商户的电子券或接受了该商户为其所推送的电子券。\n[0049] 在移动用户自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下载过某个商户的电子券或接受了某个商户推送的电子券后,会将移动用户信息与相应的电子券信息存储到电子券管理平台中。\n[0050] 如果根据获取的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查询到了该移动用户获得了具有商户ID的商户的电子券,则将该获取的电子券展现给移动用户,以供用户选择是否使用。\n[0051] S106,接收移动用户所选择的是否使用电子券的信息;\n[0052] 具体地,移动用户根据通过客户端为其显示的电子券信息确定是否使用该商户的电子券,无论用户是否选择使用商户的电子券,均将该信息发送至二维码收单平台。\n[0053] S108,如果移动用户选择的是使用电子券,则通知商户移动用户已使用电子券与所使用电子券的ID、并通知电子券管理平台移动用户已使用的电子券,以便电子券管理平台能够及时了解电子券的使用状况,并将该电子券从电子券管理平台中注销。\n[0054] 具体地,如果用户选择只使用电子券,则移动客户端通知二维码收单平台该移动用户仅使用电子优惠券,二维码收单平台转入电子券受理程序,通过短信或网站消息通知商户该移动用户已使用电子券及具体电子券信息,同时,通知电子券管理平台对该电子券作已使用处理,电子券受理完成。\n[0055] 在该实施例中,由于用户可以通过移动客户端拍摄商户的二维码图标,再通过无线方式传输给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通过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与电子券管理平台和移动客户端的交互实现电子券的受理,进而无需硬件设备的参与,显著降低了商户推广电子券的成本。\n[0056] 在一个实例中,如果移动用户既使用电子券又采用手机支付,则根据移动用户输入的消费信息和电子券的折扣信息通过移动客户端向移动用户展现应付信息;在接收到移动用户的确认消息后,将移动用户的支付请求转发至支付平台。\n[0057] 具体地,如果移动用户选择使用电子券并采用手机付费直接向商户支付本次消费金额,则二维码收单平台转入电子券和收单融合受理程序,根据用户输入的消费金额,二维码收单平台直接减掉电子券的抵扣金额,得到用户的应付金额,同时将消费金额、使用优惠信息、应付金额通过移动客户端显示给移动用户。\n[0058] 移动用户通过客户端确认消费金额、抵扣金额、应付金额后,在移动客户端上选择支付方式(例如,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账户),用户输入支付密码,将支付请求发送到二维码收单平台,再由二维码收单平台将该支付请求转往支付平台进行扣款。\n[0059] 在对移动用户扣款成功后,可以通过短信或网站消息通知商户该移动用户已使用电子券并完成付款,商户查看到款信息,同时通知电子券管理平台对该移动用户的电子券作已使用处理,电子券和商户收单融合处理受理完成。\n[0060] 在该实例中,在不增加识别设备的情况下既可以支持对电子券的使用同时还可以支持手机支付功能,有效地将这两种支付方式结合在了一起。\n[0061] 需要指出的是,在移动用户使用商户的电子券时,为了验证移动用户所使用电子券的有效性,需要响应于移动用户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获取商户的电子券,电子券管理平台建立并存储移动用户获取的电子券、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的映射关系。\n[0062] 同理,为了确保商户电子券的有效性,也为了防止已使用的电子券被再次误使用,在电子券管理平台接收到移动用户已使用的电子券的信息后,删除相应电子券、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的映射关系。\n[0063]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的全部和部分步骤可以通过程序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前述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计算设备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执行包括上述方法实施例的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可以包括ROM、RAM、磁碟和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n[0064] 图2是本公开一个实施例的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n[0065] 如图2所示,该实施例中的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即前述实施例中的二维码收单平台,该受理装置20可以包括查询信息接收单元202、电子券查询单元204、用户选择接收单元\n206和电子券处理单元208。其中,\n[0066] 查询信息接收单元202,用于接收移动客户端发送的移动用户号码和其通过扫描商户二维码图标获取的商户ID;\n[0067] 电子券查询单元204,用于根据获取的商户ID和移动用户号码到电子券管理平台查询移动用户可使用的电子券,并将获取的电子券通过移动客户端展现给移动用户;\n[0068] 用户选择接收单元206,用于接收移动用户所选择的是否使用电子券的信息;\n[0069] 电子券处理单元208,用于如果移动用户选择的是使用电子券,则通知商户移动用户已使用电子券与所使用电子券的ID、并通知电子券管理平台移动用户已使用的电子券。\n[0070] 在该实施例中,由于用户可以通过移动客户端拍摄商户的二维码图标,再通过无线方式传输给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通过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与电子券管理平台和移动客户端的交互实现电子券的受理,进而无需硬件设备的参与,显著降低了商户推广电子券的成本。\n[0071] 图3是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n[0072] 如图3所示,与图2中的实施例相比,该实施例中的装置30还可以包括:\n[0073] 支付处理单元302,用于如果移动用户既使用电子券又采用手机支付,则根据移动用户输入的消费信息和电子券的折扣信息通过移动客户端向移动用户展现应付信息,在接收到移动用户的确认消息后,将移动用户的支付请求转发至支付平台。\n[0074] 图4是本公开一个实施例的电子券自动受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n[0075] 如图4所示,该实施例中的系统40可以包括移动客户端402、电子券管理平台404、支付平台406和电子券自动受理装置408。\n[0076] 其中,电子券字段受理装置408可以通过前述实施例实现。具体地,其单独处理商户关联的电子券、融合处理商户电子券和商户收单受理、以及记录商户受理的电子券使用情况和收单收款记录。\n[0077] 移动客户端402可以包括商户二维码读取单元、电子券使用单元和手机支付单元。\n其中,商户二维码读取单元用于读取商户的二维码图标,并根据读取的二维码图标获得商户ID、商户名称、商户的收款账户等信息。电子券使用单元用于查询和展示与移动用户关联的电子券,并引导移动用户选择使用电子券。手机支付单元用于提示移动用户直接将商品款项付款给商户的收款账户。\n[0078] 电子券管理平台404实现移动用户和该移动用户所有电子券的关联、查询等管理、并对移动用户使用的电子券进行使用处理,保存使用记录。\n[0079] 支付平台406提供手机方式的银行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手段。\n[0080] 进一步地,响应于移动用户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获取商户的电子券,电子券管理平台建立并存储移动用户获取的电子券、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的映射关系。\n[0081] 进一步地,在电子券管理平台接收到移动用户已使用的电子券的信息后删除相应电子券、商户ID与移动用户号码的映射关系。\n[0082] 本公开上述实施例在不需要增加电子券受理和商户POS(Point of Sales,电子收款机)等收单设备的前提下,为商户生成一个商户二维码图标,该商户二维码图标可以与商户的电子券、收款账户相关联,移动用户获得商户的电子券后,通过移动客户端在商户处拍摄商户二维码后,即可自动关联移动终端中该商户的电子券,直接进行抵扣或打折处理。另外商户二维码关联商户收款账户后,可将电子券受理和收单融合处理,直接按打折和优惠后的金额向商户支付,不需要商户进行处理,成功后商户收到电子券使用或付款到帐信息。\n这样移动用户直接通过移动客户端拍摄商户二维码图标就可以使用电子优惠券以及向商户付款,极大地降低了电子券高成本受理设备和商户收单设备的硬件投入和布放成本,同时还可以精确统计电子券的使用情况,方便商户进行分析。\n[0083] 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和相似的部分可以相互参见。对于装置实施例而言,由于其与方法实施例基本相似,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可以参见方法实施例部分的说明。\n[0084] 通过上述实施例可以看出,在本公开中电子券、电子券和收单的融合受理主要通过移动客户端扫描商户二维码进行触发和接入,由二维码收单平台进行相关的业务处理,同时分别从电子券管理平台和支付平台分别获取电子券和完成手机付费,实现了对电子券和收单的硬件设备的替代。\n[0085] 虽然已参照示例性实施例描述了本公开,但应理解,本公开不限于上述的示例性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显然的是,可以在不背离本公开的范围和精神的条件下修改上述的示例性实施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范围应被赋予最宽的解释,以包含所有这样的修改以及等同的结构和功能。
法律信息
- 2018-11-02
- 2015-07-08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6Q 30/02
专利申请号: 201310453265.2
申请日: 2013.09.29
- 2015-04-15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引用任何外部专利数据!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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