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一种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的方法及其应用 |
申请号 | CN201410791087.9 | 申请日期 | 2014-12-19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04595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IPC分类号 | G;0;6;Q;3;0;/;0;6查看分类表>
|
申请人 | 上海点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闸北区新疆路500号绿地海悦酒店公寓13A02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上海点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上海点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毛洁明;张大成;郭磊;张敏;李先桃;谭政 |
代理机构 | 上海申蒙商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小蓉 |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的方法及其应用,该方法通过调用商户的历史订单数据以计算获得本次订单处理预计时长T1以及预计误差时长R1;同时通过调用不同时段的历史订单数据以计算获得本次订单对应时段的处理预计时长T2以及预计时长误差R2;最后计算本次订单最终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T1±R1)+(T2±R2)]/2。本发明的优点是,预估方法简便快速,可精确至“分钟”,大大延伸了网上购物交易的应用场景,尤其适用于近场环境下,需在完成付款后商户在现场制作的商品或烹饪餐品的情况。
1.一种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用户于实体商户的网店或网上销售渠道中下单,数据处理系统获取该用户的订单信息及下单时间t;
(2)所述数据处理系统根据所述商户的历史订单数据和历史总订单时长数据统计出所述商户的订单处理平均时长以及单件商品的制作处理时长,根据所述订单处理平均时长计算出本次订单处理预计时长T1以及每件商品的处理时长误差,并计算本次订单处理的预计误差时长R1;
(3)按工作日或节假日分类统计所述商户历史订单数据中不同时段的订单平均处理时长以及单件商品的制作处理时长;根据本次订单下单时间t,获取对应日期种类中对应时段的订单处理速度以计算出本次订单预计时长T2以及每件商品的处理时长误差,并根据每件商品的处理时长误差计算出本次订单处理的预计时长误差R2;
(4)计算本次订单的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T1±R1)+(T2±R2)]/2;
(5)将用户的下单时间t加上本次订单的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即为预估的取货时间;完成步骤(4)后,进一步修正计算本次订单的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步骤如下:查询本次订单的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下所述商户的最大同时处理订单数量N以及超过所述最大同时处理订单数量N后的每笔订单处理加时时长t;查询所述商户当前时间正在处理中的订单数量n;若n+1≤N,则本次订单预估处理完成时长为T=[(T1±R1)+(T2±R2)]/2不变;若n+1>N,则本次订单预估处理完成时长修正为T'=T+[(n+1)-N]*t。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系统查询到所述商户中没有历史订单数据时,则本次订单的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取初始设定的值T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将计算获得的预估取货时间推送至用户客户端上告知。
4.一种涉及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的应用为:用户于实体商户的网店或网上销售渠道中下单后,通过所述方法计算获得预估取货时间并推送至用户客户端上告知,同时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将订单发送至商户客户端上通知,所述商户在收到订单后即开始制作;待到达预估取货时间后,用户前往所述商户取货。
5.一种涉及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的应用为:用户于实体商户的网店或网上销售渠道中下单后,通过所述方法计算获得预估取货时间并推送至用户客户端上告知,同时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将订单发送至商户客户端上通知,所述商户在收到订单后即开始制作,制作完毕后进行配送;待到达预估取货时间后,用户于收货地址处取货。
一种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的方法及其应用\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属于订单数据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的方法及其应用。\n背景技术\n[0002] 随着电子设备和网络的不断普及,线上电子商务得以不断发展,目前所有提供线上购物的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应用场景中,收/取货时间的预估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类:\n[0003] 1)网上购物、预订完成后的快递、配送收货方式\n[0004] 该类型下的服务特点为人工远程或中程递送,例如:网上异地购物后的快递员送货或网上订餐完成后的外卖员送餐),前者收货时间的精确度一般以“天”计算,后者配送时间的精确度以“小时”计算。即该服务类型既不能明确估计货品的完成制作时间、订单处理时间,又无法明确预估递送时间。\n[0005] 2)网上购物完成后的自提取货方式\n[0006] 该类型下的服务特点为用户完成网购后需前往指定地点自提,目前提供给用户自提选择比较多,常见如:住宅或工作单位附近的便利店、粮油店、超市、自助货柜等等。在这些不同的自提服务的取货的整个过程中,实际和快递收货方式类似,同样很难提前告知用户预估提货时间或提货时间相对较为漫长。\n[0007] 综合以上所述,目前的线上交易方法主要还只适用于对时间要求不高的中、远程实物商品交易或有一定时间提前量的预订交易领域,并且,对收、取货时间预估的准确性相对不足或比较粗略,这就限制了交易场景。\n发明内容\n[0008] 本发明的目的是根据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的方法及其应用,该方法通过调用商户的历史订单数据以计算出预估取货时间。\n[0009] 本发明目的实现由以下技术方案完成:\n[0010] 一种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n[0011] (1)用户于实体商户的网店(或网上销售渠道)中下单,数据处理系统获取该用户的订单信息及下单时间t;\n[0012] (2)所述数据处理系统根据所述商户的历史订单数据和历史总订单时长数据统计出所述商户的订单处理平均时长以及单件商品的制作处理时长,根据所述订单处理平均时长计算出本次订单处理预计时长T1以及每件商品的处理时长误差,并计算本次订单处理的预计误差时长R1;\n[0013] (3)按工作日或节假日分类统计所述商户历史订单数据中不同时段的订单平均处理时长以及单件商品的制作处理时长;根据本次订单下单时间t,获取对应日期种类中对应时段的订单处理速度以计算出本次订单预计时长T2以及每件商品的处理时长误差,并根据每件商品的处理时长误差计算出本次订单处理的预计时长误差R2;\n[0014] (4)计算本次订单的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T1±R1)+(T2±R2)]/2;\n[0015] (5)将用户的下单时间t加上本次订单的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即为预估的取货时间。\n[0016] 完成步骤(4)后,进一步修正计算本次订单的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步骤如下:查询本次订单的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下所述商户的最大同时处理订单数量N以及超过所述最大同时处理订单数量N后的每笔订单处理加时时长t;查询所述商户当前时间正在处理中的订单数量n;若n+1≤N,则本次订单预估处理完成时长为T=[(T1±R1)+(T2±R2)]/2不变;若n+\n1>N,则本次订单预估处理完成时长修正为T'=T+[(n+1)-N]*t。\n[0017] 所述数据处理系统查询到所述商户中没有历史订单数据时,则本次订单的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取初始设定的值T0。\n[0018] 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将计算获得的预估取货时间推送至用户客户端上告知。\n[0019] 一种涉及任一项上述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方法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的应用为:用户于实体商户的网店(或网上销售渠道)中下单后,通过所述方法计算获得预估取货时间并推送至用户客户端上告知,同时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将订单发送至商户客户端上通知,所述商户在收到订单后即开始制作;待到达预估取货时间后,用户前往所述商户取货。\n[0020] 一种涉及任一项上述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方法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的应用为:用户于实体商户的网店(或网上销售渠道)中下单后,通过所述方法计算获得预估取货时间并推送至用户客户端上告知,同时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将订单发送至商户客户端上通知,所述商户在收到订单后即开始制作,制作完毕后进行配送;待到达预估取货时间后,用户于收货地址处取货。\n[0021] 本发明的优点是,预估方法简便快速,可精确至“分钟”, 大大延伸了网上购物交易的应用场景,尤其适用于近场环境下,需在完成付款后商户在现场制作的商品或烹饪餐品的情况。\n具体实施方式\n[0022] 以下通过实施例对本发明的特征及其它相关特征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以便于同行业技术人员的理解:\n[0023] 实施例一:本实施例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的方法,适用于在线购物交易的应用场景,该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n[0024] (1)用户通过客户端于实体商户的网店(或网上销售渠道)中下单订购商品,单件订单包括若干商品,用户订购信息提交到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获取该用户的订单信息及下单时间t,并根据该订单信息检索、统计、分析该商户订单信息数据,之后开始进行订单处理时长的计算;\n[0025] (2)所述数据处理系统根据商户的历史订单数据和商户的历史总订单时长数据统计出该商户的订单处理平均时长以及单件商品的制作处理时长,之后根据订单处理平均时长计算出本次订单处理预计时长T1以及每件商品的处理时长误差,并计算本次订单处理的预计误差时长R1;\n[0026] (3)按工作日或节假日分类统计所述商户历史订单数据中不同时段的订单平均处理时长以及单件商品的制作处理时长;根据本次订单下单时间t确定本次订单是属于工作日还是节假日,之后获取对应日期种类中对应时段的订单处理速度以计算出本次订单预计时长T2以及每件商品的处理时长误差,并根据每件商品的处理时长误差计算出本次订单处理的预计时长误差R2;\n[0027] (4)最后根据以上的四个数据T1、T2、R1、R2,计算出本次订单最终的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T1±R1)+(T2±R2)]/2;\n[0028] (5)将用户的下单时间t加上本次订单最终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即为预估的取货时间;\n[0029] (6)数据处理系统将计算获得的预估取货时间T推送至用户客户端上告知。\n[0030] 需要说明的是,若数据处理系统查询到该商户中没有历史订单数据时,则本次订单的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取人工初始设定的值T0。\n[0031] 以下进行本实施例中预估取货时间方法的准确性验证试验:\n[0032] 【订购下单时间】:2014/11/21 17:17:00\n[0033] 【订单实际完成处理时间】:2014/11/21 17:24:00\n[0034] 【商户历史订购商品处理时长数据】:\n[0035] 商品一:3分钟;误差时间:0.5分钟;\n[0036] 商品二:3分钟;误差时间:0.5分钟;\n[0037] 商品三:2分钟;误差时间:0.5分钟;\n[0038] 【商户历史相似当天工作日或节假日的17:00--16:00时间段的商品处理时长数据】:\n[0039] 商品一:3分钟;误差时间:0.5分钟;\n[0040] 商品二:2分钟;误差时间:0.5分钟;\n[0041] 商品三:2分钟;误差时间:0.5分钟;\n[0042] 【本次订单商品列表】:\n[0043] 商品一、商品二以及商品三;\n[0044] 【订购商品预估计算公式】:\n[0045] T = [(T1±R1)+(T2±R2)]/2;\n[0046] 【综合以上数据】:\n[0047] T1 = 8\n[0048] R1 = 1.5\n[0049] T2 = 7\n[0050] R2 = 1.5\n[0051] 代入公式T = [(T1±R1)+(T2±R2)]/2 = [(8±1.5)+(7±1.5)]/2\n[0052] 计算所得时间T的范围:6 至 8 分钟\n[0053] 预估完成时间范围:2014/11/21 17:23:00 至 2014/11/21 17:25:00[0054] 由此可见,使用该预估方法所计算出的的完成时间和实际的完成时间相比相差了一分钟,验证所得使用该方法准确性非常高。\n[0055] 实施例二:本实施例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的方法,该方法具体是对实施例一中本次订单第一次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的进一步修正计算,具体步骤如下:\n[0056] 1)根据本次订单信息查询该商户在预估处理完成时长T下最大同时处理订单的数量N(即该商户同一时间只能在T时长内处理制作完成N笔订单)以及超过该最大订单处理数量N后的每笔订单处理加时时长t;\n[0057] 2)根据本次订单信息查询该商户在当前时间处理中的订单数量n;\n[0058] 3)若n+1(当前处理中订单总数)小于等于N,则当前订单预估处理完成时间为T(即未超过同时处理订单的总数限制,订单完成时间不变仍为T);\n[0059] 4)若n+1(当前处理中订单总数)大于N(超过同时处理订单的总数限制),则当前订单的预估处理完成时长修正为T'=T+[(n+1)-N]*t。\n[0060] 以下进行本实施例中预估取货时间修正方法的准确性验证试验:\n[0061] 【订购下单时间】:2014/11/21 17:17:00 ;\n[0062] 【第一次预估处理时长】:T=5分钟;\n[0063] 【时长T下商户的最大同时处理订单数】:N=5笔;\n[0064] 【商户同时处理订单数超过最大处理订单数后加时时长】:t=1分钟;\n[0065] (情况一):\n[0066] 【商户当前同时处理中的订单数】:n=4笔;\n[0067] 新增一笔订单后的处理订单数为:4+1=5\n[0068] 小于等于同时最大处理订单数N\n[0069] 则本次预计订单完成时长为T=5分钟不变\n[0070] 预估完成时间:2014/11/21 17:22:00;\n[0071] 【订单实际完成处理时间】:2014/11/21 17:23:00;\n[0072] (情况二):\n[0073] 【商户当前同时处理中的订单数】:n=8笔;\n[0074] 新增一笔订单后的处理订单数为:8+1=9\n[0075] 大于同时最大处理订单数N\n[0076] 则根据公式T'=T+[(n+1)-N]*t\n[0077] 修正为T'=5+[(8+1)-5]*1=9\n[0078] 所以本次预计订单完成时长修正为T'=9分钟\n[0079] 预估完成时间:2014/11/21 17:26:00 ;\n[0080] 【订单实际完成处理时间】:2014/11/21 17:28:00;\n[0081] 可见使用该预估方法所计算出的的完成时间和实际的完成时间相比相差一至两分钟,验证所得使用该方法准确性很高。\n[0082] 实施例三:本实施例具体涉及实施例一中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方法的应用,即将可预估取货时间的方法应用于在线订购自主取货的交易模式中,具体为:\n[0083] 用户通过手机或电脑客户端于实体商户的网店(或网上销售渠道)中下单订购商品,单件订单包括若干商品;之后通过在线电子支付方式对下单商品进行付款,当然也可采用现场取货时支付的付款模式;待下单后用户订单的订购信息提交到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获取该用户的订单信息及下单时间t,根据该订单信息检索、统计、分析该商户订单信息数据并进行订单处理时长的计算,计算完成后立即告知用户预估完成时间;与此同时,数据处理系统将订单发送到商户的手机或电脑客户端上通知商户,商户在收到订单信息后立即开始制作;\n[0084] 待到达预估取货时间后,用户前往商户取货,也可前往商户告知的具体代收点取货;需要说明的是,用户也可在下单时指定的时间前往商户或代收点取货,但是指定的时间应晚于预估的取货时间。\n[0085] 实施例四:本实施例具体涉及实施例一中基于在线订购的可预估取货时间方法的应用,即将可预估取货时间的方法应用于在线订购配送取货的交易模式中,具体为:\n[0086] 用户通过手机或电脑客户端于实体商户的网店(或网上销售渠道)中下单订购商品,单件订单包括若干商品;之后通过在线电子支付方式对下单商品进行付款,当然也可采用现场收货时支付的付款模式;待下单后用户订单的订购信息提交到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获取该用户的订单信息及下单时间t,根据该订单信息检索、统计、分析该商户订单信息数据并进行订单处理时长的计算,计算完成后立即告知用户预估完成时间;与此同时,数据处理系统将订单发送到商户的手机或电脑客户端上通知商户,商户在收到订单信息后立即开始制作;\n[0087] 待到达预估取货时间后,用户于指定地点等待配送取货,商户店员(或第三方配送人员)将商品配送至用户指定地点,当用户在收到货物后交易完成。
法律信息
- 2020-11-27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 G06Q 30/06
专利号: ZL 201410791087.9
申请日: 2014.12.19
授权公告日: 2017.12.08
- 2017-12-08
- 2015-05-06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6Q 30/06
专利申请号: 201410791087.9
申请日: 2014.12.19
- 2015-04-08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 |
2012-11-14
|
2012-07-13
| | |
2
| |
2008-03-05
|
2005-01-28
| | |
3
| |
2014-07-02
|
2012-12-27
| |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