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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配备有手动切割器的便携式打印机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010263470.9
  • IPC分类号:B41J11/70
  • 申请日期:
    2010-08-25
  • 申请人:
    株式会社毕索龙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配备有手动切割器的便携式打印机
申请号CN201010263470.9申请日期2010-08-25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1-04-06公开/公告号CN102001238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B41J11/70IPC分类号B;4;1;J;1;1;/;7;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株式会社毕索龙申请人地址
韩国京畿道城南市盆唐区三平洞685号未来资产风险大厦7-8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株式会社毕索龙当前权利人株式会社毕索龙
发明人南相翌;金俊衡
代理机构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黄志华;钟锦舜
摘要
提供一种配备有手动切割器的便携式打印机,包括:布置在纸张出口的一侧的固定刀片;布置在纸张出口附近与固定刀片相对的活动刀片保持器;以可滑动方式安装在活动刀片保持器内的活动刀片;以可滑动方式安装在活动刀片保持器内并与活动刀片连接的操作器;以及弹性部件,具有与活动刀片保持器连接的一端以及支撑活动刀片或操作器的侧面的另一端,并提供恢复力以将活动刀片或操作器恢复至初始位置。因为配备有手动切割器的便携式打印机不使用电源来切割纸张,能降低用于打印机的电力消耗,且被切割的纸张具有光滑的切割表面。此外能够提高方便性,使得用户能用一只手操作带在身上的打印机,并能通过最大化地防止纸屑而减少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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