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 |
申请号 | CN202220514042.7 | 申请日期 | 2022-03-09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 公开/公告号 |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B60N2/30 | IPC分类号 | B;6;0;N;2;/;3;0;;;B;6;1;D;3;3;/;0;0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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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上海久是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2层2007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上海久是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上海久是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井文茂;张军;高维啸 |
代理机构 | 上海宏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周高 |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包括安装在公共客运交通内的传动骨架和安装在传动骨架上的折叠座椅本体;折叠座椅本体包括椅面、椅背、上支撑臂和下支撑臂,椅背可转动连接于椅面;上支撑臂的一端可转动连接于传动骨架,上支撑臂的另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椅背;下支撑臂的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传动骨架,所述下支撑臂的另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椅面。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通过巧妙的设计,把原本固定式的座椅设计成了可折叠式,从而使得在大客流量的时候把原来折叠形态进行拉伸提供更多的车内空间,车内空间利用率大大地提升。
1.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装在公共客运交通内的传动骨架(1)和安装在所述传动骨架(1)上的折叠座椅本体;所述折叠座椅本体包括椅背(2)、椅面(3)、上支撑臂(4)和下支撑臂(5),所述椅背(2)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椅面(3);所述上支撑臂(4)的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传动骨架(1),所述上支撑臂(4)的另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椅背(2);所述下支撑臂(5)的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传动骨架(1),所述下支撑臂(5)的另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椅面(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骨架(1)包括左侧立柱(11)、右侧立柱(12)和横向支撑件(13),所述横向支撑件(13)的一端连接于所述左侧立柱(11),所述横向支撑件(13)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右侧立柱(12);所述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上分别设有导轨(14),所述导轨(14)上配合连接有滑块(1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支撑件(13)分别位于所述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的顶部和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14)包括可转动的滑轮(16)、从动轮和传动带(17),所述滑轮(16)分别位于所述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的上方,所述从动轮分别位于所述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的下方;所述传动带(17)配合连接在所述滑轮(16)和从动轮上,所述滑块(15)连接在所述传动带(17)上。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的两侧均连接有配重件(18)。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之间的中间位置还连接有支撑加强件(19)。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椅背(2)包括椅子背板(21)、椅背横条(22)和椅背侧条(23),所述椅背侧条(23)分别连接在所述椅子背板(21)的两侧,所述椅背横条(22)连接于所述椅子背板(21)的上端面;所述椅面(3)包括椅子座板(31)、椅面横条(32)和椅面侧条(33),所述椅面侧条(33)分别连接在所述椅子座板(31)的两侧,所述椅面横条(32)连接于所述椅子座板(31)的下端面;所述上支撑臂(4)的一端分别可转动连接在所述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内,所述上支撑臂(4)的另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椅背侧条(23)的上端;所述下支撑臂(5)的一端分别可转动连接在所述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内,所述下支撑臂(5)的另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椅面侧条(33)的下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座椅本体还包括旋转件(6),所述椅背侧条(23)的下端和椅面侧条(33)的上端分别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旋转件(6)的两端,所述旋转件(6)连接于所述滑块(15)。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椅子背板(21)上设有呈矩阵均匀排列的通孔。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椅子座板(31)上设有呈矩阵均匀排列的通孔。
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n技术领域\n[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公共客运交通设施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n背景技术\n[0002] 现在的公共客运交通,例如地铁和公交的座椅多为固定式,车内空间调整不方便。\n在大客流情况下,固定式座椅会减少站立空间,降低车厢利用率。\n实用新型内容\n[0003]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由于座椅为固定式导致降低了车厢利用率的问题。\n[0004]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按如下方式实现的: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包括安装在公共客运交通内的传动骨架和安装在所述传动骨架上的折叠座椅本体;所述折叠座椅本体包括椅面、椅背、上支撑臂和下支撑臂,所述椅背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椅面;所述上支撑臂的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传动骨架,所述上支撑臂的另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椅背;所述下支撑臂的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传动骨架,所述下支撑臂的另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椅面。\n[0005] 进一步地,所述传动骨架包括左侧立柱、右侧立柱和横向支撑件,所述横向支撑件的一端连接于所述左侧立柱,所述横向支撑件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右侧立柱;所述左侧立柱和右侧立柱上分别设有导轨,所述导轨上配合连接有滑块。\n[0006] 进一步地,所述横向支撑件分别位于所述左侧立柱和右侧立柱的顶部和底部。\n[0007] 进一步地,所述导轨包括可转动的滑轮、从动轮和传动带,所述滑轮分别位于所述左侧立柱和右侧立柱的上方,所述从动轮分别位于所述左侧立柱和右侧立柱的下方;所述传动带配合连接在所述滑轮和从动轮上,所述滑块连接在所述传动带上。\n[0008] 进一步地,所述左侧立柱和右侧立柱的两侧均连接有配重件。\n[0009] 进一步地,所述左侧立柱和右侧立柱之间的中间位置还连接有支撑加强件。\n[0010] 进一步地,所述椅背包括椅子背板、椅背横条和椅背侧条,所述椅背侧条分别连接在所述椅子背板的两侧,所述椅背横条连接于所述椅子背板的上端面;所述椅面包括椅子座板、椅面横条和椅面侧条,所述椅面侧条分别连接在所述椅子座板的两侧,所述椅面横条连接于所述椅子座板的下端面;所述上支撑臂的一端分别可转动连接在所述左侧立柱和右侧立柱内,所述上支撑臂的另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椅背侧条的上端;所述下支撑臂的一端分别可转动连接在所述左侧立柱和右侧立柱内,所述下支撑臂的另一端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椅面侧条的下端。\n[0011] 进一步地,所述折叠座椅本体还包括旋转件,所述椅背侧条的下端和椅面侧条的上端分别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旋转件的两端,所述旋转件连接于所述滑块。\n[0012] 进一步地,所述椅子背板上设有呈矩阵均匀排列的通孔。\n[0013] 进一步地,所述椅子座板上设有呈矩阵均匀排列的通孔。\n[0014]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通过巧妙的设计,把原本固定式的座椅设计成了可折叠式,从而使得在大客流量的时候把原来折叠形态进行拉伸提供更多的车内空间,车内空间利用率大大地提升。\n附图说明\n[0015] 图1显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的结构示意\n图;\n[0016] 图2显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的传动骨架示意图;\n[0017] 图3显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的折叠座椅本体示意图。\n[0018] 对应说明书附图内的附图标记参考如下:\n[0019] 传动骨架1,左侧立柱11,右侧立柱12,横向支撑件13,导轨14,滑块15,滑轮16,传动带17,配重件18,支撑加强件19,椅背2,椅子背板21,椅背横条22,椅背侧条23,椅面3,椅子座板31,椅面横条32,椅面侧条33,上支撑臂4,下支撑臂5,旋转件6。\n具体实施方式\n[0020]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n[0021] 请参阅图1至图3。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实施例、技术方案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表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n[0022] 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n[0023]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n[0024] 本说明书附图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n[0025]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内”、“外”、“中间”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n[0026]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n[0027]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包括安装在公共客运交通内的传动骨架1和安装在传动骨架1上的折叠座椅本体。折叠座椅本体包括椅背2、椅面3、上支撑臂4和下支撑臂5。\n[0028] 传动骨架1包括左侧立柱11、右侧立柱12和横向支撑件13,横向支撑件13分别位于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的顶部和底部。横向支撑件13的一端连接于左侧立柱11,横向支撑件13的另一端连接于右侧立柱12。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的两侧均连接有配重件18,用于增加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的稳定度。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之间的中间位置还连接有支撑加强件19,用于增加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的稳定度。\n[0029] 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上分别设有导轨14,导轨14上配合连接有滑块15。导轨\n14包括可转动的滑轮16、从动轮和传动带17,滑轮16分别位于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的上方,从动轮分别位于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的下方。传动带17配合连接在滑轮16和从动轮上,滑块15连接在传动带17上。滑轮16和从动轮都采用同步带轮,传动带17采用与同步带轮配合的同步带。\n[0030] 椅背2包括椅子背板21、椅背横条22和椅背侧条23,椅背侧条23分别连接在椅子背板21的两侧,椅背横条22连接于椅子背板21的上端面。椅面3包括椅子座板31、椅面横条32和椅面侧条33,椅面侧条33分别连接在椅子座板31的两侧,椅面横条32连接于椅子座板31的下端面。椅子背板21上设有呈矩阵均匀排列的通孔,椅子座板31上设有呈矩阵均匀排列的通孔,用于坐着的时候背部和臀部透气。\n[0031] 上支撑臂4的数量为两个,上支撑臂4的一端分别通过转轴可转动连接在左侧立柱\n11和右侧立柱12内,上支撑臂4的另一端通过转轴可转动连接于椅背侧条23的上端。下支撑臂5的数量为两个,下支撑臂5的一端分别通过转轴可转动连接在左侧立柱11和右侧立柱12内,下支撑臂5的另一端通过转轴可转动连接于椅面侧条33的下端。\n[0032] 折叠座椅本体还包括旋转件6,椅背侧条23的下端和椅面侧条33的上端分别通过转轴可转动连接于旋转件6的两端,旋转件6连接于滑块15,使得椅背2和椅面3可以上下移动旋转折叠。用力推拉椅背2和椅面3,滑块15通过传动带17的上下移动从而带动椅背2和椅面3上下移动进行折叠。\n[0033] 使用时根据需要是选择站立模式和座位模式。当选择座位模式时,推拉椅面3使其放平,推拉椅背2使其折叠与椅面3形成座椅靠背。当选择站立模式时,把椅背2和椅面3都往上推,从原来折叠的形态进行拉伸,以至于能腾出大量空间。\n[0034]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公共客运交通的折叠座椅,通过巧妙的设计,把原本固定式的座椅设计成了可折叠式,从而使得在大客流量的时候把原来折叠形态进行拉伸提供更多的车内空间,车内空间利用率大大地提升。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达到更好的实用效果。\n[0035]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引用任何外部专利数据!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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