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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木浆粕制备火炸药用纤维素硝酸酯的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110141936.2
  • IPC分类号:C08B5/02;C08B5/04;C06B25/18;C06B25/28
  • 申请日期:
    2011-05-30
  • 申请人: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由木浆粕制备火炸药用纤维素硝酸酯的方法
申请号CN201110141936.2申请日期2011-05-30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1-10-19公开/公告号CN102219861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C08B5/02IPC分类号C;0;8;B;5;/;0;2;;;C;0;8;B;5;/;0;4;;;C;0;6;B;2;5;/;1;8;;;C;0;6;B;2;5;/;2;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张仁旭;张尧;赵利斌;程从勇;王维智
代理机构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代理人武森涛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由木浆粕制备火炸药用纤维素硝酸酯的方法,特别是涉及一种火炸药用纤维素硝酸酯的制备方法,属于纤维素酯的制备技术领域。其特征在于经过以下步骤500重量份的混酸中加入20~30重量份的木浆,中低温硝化反应完成后水洗,然后依次进行煮洗、细断、精洗即得。本发明的纤维素硝酸酯的制备方法是以木浆为原材料,这在军用纤维素硝酸酯领域没有先例,拓展了硝化纤维素生产中原材料的使用范围。同时,木浆比棉短绒价格低廉,作为含能硝化棉生产用原材料,大大解决原材料成本的问题。同时克服了以棉短绒为原材料制备硝化棉产品时,精制棉开棉、蒸煮、漂白到烘干产生大量的棉尘、黑液及酸性废水带来的环保压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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