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工作微博圈内通讯系统及方法 |
申请号 | CN201310079772.4 | 申请日期 | 2013-03-13 |
法律状态 | 暂无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12589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H04L12/58 | IPC分类号 | H;0;4;L;1;2;/;5;8;;;H;0;4;L;2;9;/;0;8;;;G;0;6;Q;1;0;/;1;0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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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四川天翼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0号三楼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四川天翼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四川天翼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秦 |
代理机构 | 成都金英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袁英 |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工作微博圈内通讯系统及方法,系统包括讨论组模块、私信模块、公告模块和系统消息模块四个部分组成,方法包括发布群组讨论、查看群组讨论、发布私信、查看私信、发布公告、查看公告和查看系统消息中的一个或多个,所述的查看群组讨论包括查看被邀请的话题讨论和主动发布的话题讨论。企业员工注册工作微博账号并加入企业微博后,企业员工间可以通过圈内通讯方法的群组讨论、私信、公告等方式进行企业内部的交流和讨论,避免企业内部因交流不及时造成的各种问题,例如影响本部门团队合作、部门间的工作衔接不及时等。
1.工作微博圈内通讯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发布群组讨论、查看群组讨论、发布私信、查看私信、发布公告、查看公告和查看系统消息中的步骤,所述的发布群组讨论包括以下步骤:
S11:用户在讨论组中点击发布群组讨论选项;
S12:用户组建一个临时会话群组;
S13:用户在临时会话群组中添加期望加入话题讨论的联系人,所述的联系人至少包括两个;
S14:用户发布一个话题,邀请上述联系人对其进行讨论;
所述的查看群组讨论包括查看被邀请的话题讨论和查看主动发起的话题讨论,所述的查看被邀请的话题讨论包括以下子步骤:
S211:用户在讨论组中点击查看群组讨论选项;
S212:用户查看被邀请的话题讨论组;
S213:用户选择参与一个话题讨论组,查看参与者的讨论记录;
S214:用户发布自己的观点;
S215:用户关闭话题讨论组窗口,结束此次讨论;
所述的查看主动发起的话题讨论包括以下子步骤:
S221:用户在讨论组中点击查看群组讨论选项;
S222:用户查看已发起的话题讨论组;
S223:用户选择进入一个话题讨论组,查看参与者的讨论记录;
S214:用户发布自己的观点;
S215:用户关闭话题讨论组窗口,结束此次讨论;
所述的发布私信包括以下步骤:
S31:用户在私信中点击选择一个联系人;
S32:用户输入消息内容;
S33:用户将写好的消息内容发送给联系人;
所述的查看私信包括以下步骤:
S41:用户在私信中选择未查看的私信进行查看;
S42:用户在私信中选择一个联系人,查看与该联系人的私信记录;
所述的发布公告包括以下步骤:
S51:用户在公告中点击发布公告选项;
S52:用户输入公告的内容;
S53:用户将写好的公告内容发布到圈内;
所述的查看公告包括以下步骤:
S61:用户在公告中点击查看公告选项;
S61:用户选择一条公告,进入查看公告的具体内容;
所述的查看系统消息包括用户在系统消息中选择一条系统消息,进入查看消息的具体内容的步骤。
工作微博圈内通讯系统及方法\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工作微博圈内通讯系统及方法。\n背景技术\n[0002] 微博,即微博客(MicroBlog)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n[0003] 从2007年中国第一家带有微博色彩的饭否网开张,到2009年,微博这个全新的名词,以摧枯拉朽的姿态扫荡世界,打败奥巴马、甲流等等名词,成为全世界最流行的词汇。伴随而来的是一场微博世界人气的争夺战,大批量的名人被各大网站招揽,各路名人也以微博为平台,在网络世界里聚集人气;同样,新的传播工具也造就了无数的草根英雄,从默默无闻到新的话语传播者,往往只在一夜之间、寥寥数语。2009年7月中旬开始,国内大批老牌微博产品(饭否、腾讯滔滔等)停止运营,一些新产品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像开放的叽歪,6月份开放的Follow5,7月份开放的9911,8月份开放的新浪微博。\n[0004] 2010年国内微博迎来春天,微博像雨后春笋般崛起,四大门户网站均开设微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11年7月19日发布《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中国微博用户从6331万增至1.95亿,半年增幅高达208.9%。\n该《报告》指出,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率增至36.2%,较2010年增加1.9%。\n[0005]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而上述新媒体蓝皮书指出,中国政府积极开启微博,开启了中国新媒体政治和社会治理新时代,未来微博将有如下的发展趋势:\n[0006] 1.微博营销将有本地化、实用化的趋势;\n[0007] 2.网店将大规模利用微博开展营销;\n[0008] 3.将有完全基于微博生存的小型企业诞生;\n[0009] 4.大企业的微博营销,今年仍将难有突破;\n[0010] 5.微博营销中的互动,将呈多样化趋势;\n[0011] 6.微博可能成为一些人的个人消费门户,这对企业来说意义重大。\n[0012] 由此看来,企业微博必然成为企业管理的一种新方法,在未来势必在企业间得到普及,那么企业微博圈内的工作人员间通讯的实现方法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n发明内容\n[001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企业员工间通过工作微博交流的工作微博圈内通讯系统及方法。\n[0014]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工作微博圈内通讯系统,它包括讨论组模块、私信模块、公告模块和系统消息模块,所述的讨论组模块用于用户发布话题讨论和查看被邀请或已发布的话题讨论;所述的私信模块用于用户向联系人发送消息和查看来自联系人的消息;所述的公告模块用于用户向圈内联系人发布公告和查看圈内联系人发布的公告;所述的系统消息模块用于用户查看来自官方的消息。\n[0015] 工作微博圈内通讯方法,它包括发布群组讨论、查看群组讨论、发布私信、查看私信、发布公告、查看公告和查看系统消息中的一个或多个步骤,所述的发布群组讨论包括以下步骤:\n[0016] S11:用户在讨论组中点击发布群组讨论选项;\n[0017] S12:用户组建一个临时会话群组;\n[0018] S13:用户在临时会话群组中添加期望加入话题讨论的联系人,所述的联系人至少包括两个;\n[0019] S14:用户发布一个话题,邀请上述联系人对其进行讨论;\n[0020] 所述的查看群组讨论包括查看被邀请的话题讨论和查看主动发起的话题讨论,所述的查看被邀请的话题讨论包括以下子步骤中的一个或多个:\n[0021] S211:用户在讨论组中点击查看群组讨论选项;\n[0022] S212:用户查看被邀请的话题讨论组;\n[0023] S213:用户选择参与一个话题讨论组,查看参与者的讨论记录;\n[0024] S214:用户发布自己的观点;\n[0025] S215:用户关闭话题讨论组窗口,结束此次讨论;\n[0026] 所述的查看主动发起的话题讨论包括以下子步骤中的一个或多个:\n[0027] S221:用户在讨论组中点击查看群组讨论选项;\n[0028] S222:用户查看已发起的话题讨论组;\n[0029] S223:用户选择进入一个话题讨论组,查看参与者的讨论记录;\n[0030] S214:用户发布自己的观点;\n[0031] S215:用户关闭话题讨论组窗口,结束此次讨论;\n[0032] 所述的发布私信包括以下步骤:\n[0033] S31:用户在私信中点击选择一个联系人;\n[0034] S32:用户输入消息内容;\n[0035] S33:用户将写好的消息内容发送给联系人;\n[0036] 所述的查看私信包括以下步骤中的一个或多个:\n[0037] S41:用户在私信中选择未查看的私信进行查看;\n[0038] S42:用户在私信中选择一个联系人,查看与该联系人的私信记录;\n[0039] 所述的发布公告包括以下步骤:\n[0040] S51:用户在公告中点击发布公告选项;\n[0041] S52:用户输入公告的内容;\n[0042] S53:用户将写好的公告内容发布到圈内;\n[0043] 所述的查看公告包括以下步骤中的一个或多个:\n[0044] S61:用户在公告中点击查看公告选项;\n[0045] S61:用户选择一条公告,进入查看公告的具体内容;\n[0046] 所述的查看系统消息包括用户在系统消息中选择一条系统消息,进入查看消息的具体内容的步骤。\n[0047]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企业员工注册工作微博账号并加入企业微博后,企业员工可以通过工作微博圈内通讯方法的群组讨论、私信、公告等方式与其他员工进行企业内部的交流和讨论,避免企业内部因交流不及时造成的各种问题,例如影响本部门团队合作、部门间的工作衔接不及时等。\n附图说明\n[0048] 图1为本发明的系统结构示意图;\n[0049] 图2为本发明的方法步骤涵盖图;\n[0050] 图3为本发明的发布群组讨论的流程示意图;\n[0051] 图4为本发明的查看被邀请的话题讨论的流程示意图;\n[0052] 图5为本发明的查看主动发起的话题讨论的流程示意图;\n[0053] 图6为本发明的发布私信的流程示意图;\n[0054] 图7为本发明的查看私信的流程示意图;\n[0055] 图8为本发明的发布公告的流程示意图;\n[0056] 图9为本发明的查看公告的流程示意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57]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以下所述。\n[0058] 如图1所示,工作微博圈内通讯系统,它包括讨论组模块、私信模块、公告模块和系统消息模块,所述的讨论组模块用于用户发布话题讨论和查看被邀请或已发布的话题讨论;所述的私信模块用于用户向联系人发送消息和查看来自联系人的消息;所述的公告模块用于用户向圈内联系人发布公告和查看圈内联系人发布的公告;所述的系统消息模块用于用户查看来自官方的消息。\n[0059] 如图2所示,工作微博圈内通讯方法,它包括发布群组讨论、查看群组讨论、发布私信、查看私信、发布公告、查看公告和查看系统消息中的一个或多个步骤,多个步骤间不存在时间先后顺序。\n[0060] 如图3所示,发布群组讨论包括以下步骤:\n[0061] S11:用户在讨论组中点击发布群组讨论选项;\n[0062] S12:用户组建一个临时会话群组;\n[0063] S13:用户在临时会话群组中添加期望加入话题讨论的联系人,所述的联系人至少包括两个;\n[0064] S14:用户发布一个话题,邀请上述联系人对其进行讨论。\n[0065] 所述的查看群组讨论包括查看被邀请的话题讨论和查看主动发起的话题讨论,如图4所示,查看被邀请的话题讨论包括以下子步骤中的一个或多个:\n[0066] S211:用户在讨论组中点击查看群组讨论选项;\n[0067] S212:用户查看被邀请的话题讨论组;\n[0068] S213:用户选择参与一个话题讨论组,查看参与者的讨论记录;\n[0069] S214:用户发布自己的观点;\n[0070] S215:用户关闭话题讨论组窗口,结束此次讨论。\n[0071] 如图5所示,查看主动发起的话题讨论包括以下子步骤中的一个或多个:\n[0072] S221:用户在讨论组中点击查看群组讨论选项;\n[0073] S222:用户查看已发起的话题讨论组;\n[0074] S223:用户选择进入一个话题讨论组,查看参与者的讨论记录;\n[0075] S214:用户发布自己的观点;\n[0076] S215:用户关闭话题讨论组窗口,结束此次讨论。\n[0077] 如图6所示,发布私信包括以下步骤:\n[0078] S31:用户在私信中点击选择一个联系人;\n[0079] S32:用户输入消息内容;\n[0080] S33:用户将写好的消息内容发送给联系人。\n[0081] 如图7所示,查看私信包括以下步骤中的一个或多个:\n[0082] S41:用户在私信中选择未查看的私信进行查看;\n[0083] S42:用户在私信中选择一个联系人,查看与该联系人的私信记录。\n[0084] 上述两个步骤间不存在时间先后顺序。\n[0085] 如图8所示,发布公告包括以下步骤:\n[0086] S51:用户在公告中点击发布公告选项;\n[0087] S52:用户输入公告的内容;\n[0088] S53:用户将写好的公告内容发布到圈内。\n[0089] 如图9所示,查看公告包括以下步骤中的一个或多个:\n[0090] S61:用户在公告中点击查看公告选项;\n[0091] S61:用户选择一条公告,进入查看公告的具体内容。\n[0092] 所述的查看系统消息包括用户在系统消息中选择一条系统消息,进入查看消息的具体内容的步骤。
法律信息
- 2022-07-22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注销
专利号: ZL 201310079772.4
申请日: 2013.03.13
授权公告日: 2016.06.01
登记号: Y2020980001046
解除日: 2022.07.06
出质人: 四川天翼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质权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0-04-21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
IPC(主分类): H04L 12/58
专利号: ZL 201310079772.4
申请日: 2013.03.13
授权公告日: 2016.06.01
登记号: Y2020980001046
登记生效日: 2020.03.26
出质人: 四川天翼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质权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发明名称: 工作微博圈内通讯系统及方法
- 2016-06-01
- 2013-10-23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H04L 12/58
专利申请号: 201310079772.4
申请日: 2013.03.13
- 2013-09-18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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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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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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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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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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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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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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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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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1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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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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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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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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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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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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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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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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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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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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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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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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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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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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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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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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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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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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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