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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接收设备及其接收和播放电视节目的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10100157.7
  • IPC分类号:H04N7/08;H04N7/16
  • 申请日期:
    2006-06-30
  • 申请人: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电视节目接收设备及其接收和播放电视节目的方法
申请号CN200610100157.7申请日期2006-06-30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8-01-02公开/公告号CN101098445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7/08IPC分类号H;0;4;N;7;/;0;8;;;H;0;4;N;7;/;1;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申请人地址
日本东京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当前权利人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发明人藤井由纪夫;黄菲
代理机构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龙淳
摘要
本发明提供条件接收系统的电视节目接收设备及其接收和播放电视节目的方法,目的是提供一种信息显示服务,包括信息的传递、接收和显示。当用户选择了用户没有权利收看的电视节目时,电视节目接收设备自动播放预先保存在该电视节目接收设备中的运营商希望用户收看的电视节目,例如广告或者节目预告。本发明提供的服务包括:(1)由运营商选择广告或者节目预告进行广播,(2)电视节目接收设备接收广告或节目预告并分析其是否需要保存,(3)电视节目接收设备确定用户是否有权利收看所选频道,如果无权收看,则触发非加扰的广告或节目预告的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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