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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藤条挥发的空气清新剂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110283121.8
  • IPC分类号:A61L9/04;A61L9/12
  • 申请日期:
    2011-09-22
  • 申请人:
    无锡市灵山香烛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采用藤条挥发的空气清新剂
申请号CN201110283121.8申请日期2011-09-22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2-01-04公开/公告号CN10230279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61L9/04IPC分类号A;6;1;L;9;/;0;4;;;A;6;1;L;9;/;1;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无锡市灵山香烛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常康路2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无锡市灵山香烛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无锡市灵山香烛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史亚民
代理机构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曹祖良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采用藤条挥发的空气清新剂的制备方法,采用以下工艺步骤:(1)选用直径为3~5毫米的藤条;(2)将切割得到的藤条经高温蒸煮;高温蒸煮后晾晒;晾晒后烘干;(3)向容器体中放入香精油,在容器体的瓶口处塞入硅胶内塞,将藤条插入硅胶内塞中,藤条的下端插入容器体中的香精油中;(4)在容器体的瓶口处装上塑料盖,在塑料盖外盖上木盖,即得到所述的空气清新剂。本发明使用便捷,直接灌入精油,插入藤条即可,与传统用铁质密闭罐装的清新剂相比价格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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