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一种车辆违规加塞的举证方法及其系统 |
申请号 | CN201610053838.6 | 申请日期 | 2016-01-27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27613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8G1/01 | IPC分类号 | G;0;8;G;1;/;0;1;;;G;0;8;G;1;/;0;1;7;;;H;0;4;N;7;/;1;8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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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福建工程学院 | 申请人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学园路3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福建工程学院 | 当前权利人 | 福建工程学院 |
发明人 | 徐翔;邹复民;蒋新华;张茂林;廖律超;赖宏图;甘振华;朱铨;方卫东;陈子标;郑鸿杰;邓艳玲;葛祥海;张美润;胡蓉 |
代理机构 | 福州市博深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林志峥 |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违规加塞的举证方法及其系统,方法包括: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则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依据当前时间点,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依据时间先后顺序对所述监控图像信息进行排序;接收举证触发指令;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若接收到交通监管平台反馈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则依次从未发送过的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其一发送至交通监控平台。本发明基于每台行驶中的车辆本身而自动完成的违规证据收集和上传举报,不仅能够扩大监控范围,提高违规加塞的执法效率,有利于规范道路交通;进一步的,还能支持同时段多个案例的同步举证。
1.一种车辆违规加塞的举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则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并依据当前时间点,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并依据时间先后顺序对所述监控图像信息进行排序;
接收举证触发指令;
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
若接收到交通监管平台反馈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则依次从未发送过的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其一发送至交通监控平台。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具体为:
获取车辆包括当前位置和平均行车速度的行车数据;
若车辆在预设时间段内的所述平均行车速度小于预设的平均速度阀值,且所述当前位置离红绿灯路口的距离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具体为:
获取车辆包括当前位置、行车速度和平均行车速度的行车数据;
若车辆在预设时间段内的所述平均行车速度小于预设的平均速度阀值,且所述当前位置离红绿灯路口的距离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且车辆的所述行车速度小于设定的车速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获取所述监控图像信息后,将其存储至第一存储单元;
接收所述举证触发指令后,锁定所述第一存储单元,并从所述第一存储单元中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
完成举证后清空并解锁所述第一存储单元。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第一存储单元锁定,则依据当前时间点,更新所获取的监控图像信息;
将更新后的监控图像信息存储至第二存储单元;
再次接收到举证触发指令后,锁定所述第二存储单元,从所述第二存储单元中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
完成举证后清空并解锁所述第二存储单元。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所述第一存储单元和第二存储单元均被锁定,则不再更新所述监控图像信息,并在接收举证触发指令后,反馈暂时无法进行举证的提示信息。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依次从未发送过的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其一发送至交通监控平台”具体为:
从Yn张所述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第Y(n/2)张所述监控图像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所述n为最新的时间标记;若Y(n/2)不为整数,则选取第Y(n/2+0.5)张;
若再次接收到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则依据所述提示信息选取第Y(n/4)或第Y(3n/4)张;直至完成举证或所述Yn为零。
8.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则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依据当前时间点,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
排序模块,用于依据时间先后顺序对所述监控图像信息进行排序;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举证触发指令;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交通监管平台反馈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依次从未发送过的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其一发送至交通监控平台。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获取模块包括:
获取单元,用于获取车辆包括当前位置、行车速度和平均行车速度的行车数据;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车辆在预设时间段内的所述平均行车速度是否小于预设的平均速度阀值,得到第一判断结果;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当前位置离红绿灯路口的距离是否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得到第二判断结果;
第三判断单元,用于判断车辆的所述行车速度是否小于设定的车速阈值,得到第三判断结果;
判定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判断结果、第二判断结果和第三判断结果均为是时,判定所述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一存储单元,用于存储所述监控图像信息;
第一锁定模块,用于接收所述举证触发指令后,锁定所述第一存储单元;
第一发送模块具体用于从所述第一存储单元中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
第一解锁模块,用于完成对应第一存储单元的举证后清空并解锁所述第一存储单元;
更新模块,用于第一存储单元锁定时,依据当前时间点,更新所获取的监控图像信息;
第二存储单元,用于将更新后的监控图像信息存储至第二存储单元;
第二锁定模块,用于再次接收到举证触发指令后,锁定所述第二存储单元;
第三发送模块,用于从所述第二存储单元中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
第二解锁模块,用于完成对应第二存储单元的举证后清空并解锁所述第二存储单元;
提示模块,用于当所述第一存储单元和第二存储单元均被锁定,则不再更新所述监控图像信息,并在接收举证触发指令后,反馈暂时无法进行举证的提示信息。
一种车辆违规加塞的举证方法及其系统\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图像处理技术领域,具体说的是一种车辆违规加塞的举证方法及其系统。\n背景技术\n[0002]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在交通管理中我们称之为加塞。交警部门明确了几种常见的加塞违法行为:一是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二是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排队,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影响前方车辆正常行驶的;三是机动车通过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未依次排队,在车道的实线分界线随意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四是机动车从直行车道驶入左转弯待转区的;五是机动车从左转弯车道直行的;六是机动车规避路口直行红灯,采用右转弯绕行实现直行的。\n[0003] 在“加塞”过程中,整条道路的通行率会随之下降,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出行带来很大影响。目前对上述加塞的取证主要是通过利用安装在路口的电子警察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车辆跨压道路中心线、导流线、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监控抓拍。然而,用电子警察等固定监控受区域限制,即只有在靠近摄像头的位置加塞才能抓拍到,不利于交通管理。\n[0004] 申请号为201320357219.8的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一体化车辆违章调头抓拍识别系统,具体公开了包括前端图像采集模块用于拍摄道路场景;车辆检测模块用于对监控区内的进入车辆建立行车轨迹并将行车轨迹发送到无线网络通讯模块;同时对车辆车牌进行抓拍并将抓拍图像传送到车牌识别模块对抓拍图像进行车牌的检测及识别,并将识别结果传送到控制中心。\n[0005] 上述方案是还是基于安装于道路上的监控系统,针对的是道路上所有车辆的违规监控,监控范围过大,难以准确地抓拍到车辆违规的证据,不具针对性;同时,其系统内部的数据处理量也大,负担繁重;进一步的,还需要现场布线施工,及相关硬件设备的支持,后期维护成本高。\n[0006] 有鉴于此,有必要对上述的交通监控进行进一步改进。\n发明内容\n[0007]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车辆违规加塞的举证方法及其系统,基于每辆车实现对违规行为的取证和举报,扩大监控范围,提高监管效果。\n[0008]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n[0009] 一种车辆违规加塞的举证方法,包括:\n[0010] 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则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n[0011] 依据当前时间点,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n[0012] 依据时间先后顺序对所述监控图像信息进行排序;\n[0013] 接收举证触发指令;\n[0014] 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n[0015] 若接收到交通监管平台反馈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则依次从未发送过的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其一发送至交通监控平台。\n[0016] 本发明提供的另一个技术方案为:\n[0017] 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系统,包括\n[0018]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则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n[0019]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依据当前时间点,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n[0020] 排序模块,用于依据时间先后顺序对所述监控图像信息进行排序;\n[0021]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举证触发指令;\n[0022]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n[0023]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交通监管平台反馈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n[0024]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依次从未发送过的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其一发送至交通监控平台。\n[0025]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区别于现有技术中用电子警察等固定监控受区域限制,即只有在靠近摄像头的位置加塞才能抓拍到,不利于交通管理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方法及其系统,在判定车辆处于极易发生违规加塞的减速慢行状态下便自动存储监控视频信息,并截取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序,为及时、准确地举证做好准备;当接收到行车人员的举证触发指令,将自动从上述监控图像信息中提取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上传至交通监管平台中进行违规加塞行为的举报;若交通监管平台反馈证据不足,则自动上传其他的监控图像进行证据的补充。本发明实现了基于每台行驶中的车辆本身而自动完成的违规证据收集和上传举报,能够扩大监控范围,有效减少车辆加塞事故处理所造成的交通压力,大大提高违规加塞的执法效率,有利于规范道路交通;并且有选择性的上传监控图像,能够在确保证据有力的前提下,降低移动网络数据的带宽的浪费,保证通信速度和通信质量。\n附图说明\n[0026] 图1为本发明的车辆违规加塞举证方法的流程示意图;\n[0027]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的流程示意图;\n[0028]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二的流程示意图;\n[0029] 图4为本发明的车辆违规加塞举证系统的功能模块组成示意图;\n[0030]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三中车辆违规加塞举证系统的功能模块组成示意图;\n[0031]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三中第一获取模块的功能单元组成示意图。\n[0032] 标号说明:\n[0033] 1、第一获取模块;2、第二获取模块;3、排序模块;4、第一接收模块;\n[0034] 5、第一发送模块;6、第二接收模块;7、第二发送模块;\n[0035] 8、第一存储单元;9、第一锁定模块;10、第一解锁模块;\n[0036] 11、更新模块;12、第二存储单元;13、第二锁定模块;\n[0037] 14、第三发送模块;15、第二解锁模块;16、提示模块;\n[0038] 17、获取单元;18、第一判断单元;19、第二判断单元;\n[0039] 20、第三判断单元;21、判定单元。\n具体实施方式\n[0040] 为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内容、所实现目的及效果,以下结合实施方式并配合附图予以说明。\n[0041] 本发明最关键的构思在于:若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则获取监控视频信息,截图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在接收到举证触发指令后,上传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进行交通违规行为的举证。\n[0042] 请参照图1以及图2,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违规加塞的举证方法,包括:\n[0043] 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则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n[0044] 依据当前时间点,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n[0045] 依据时间先后顺序对所述监控图像信息进行排序;\n[0046] 接收举证触发指令;\n[0047] 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n[0048] 若接收到交通监管平台反馈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则依次未发送过的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其一发送至交通监控平台。\n[0049] 进一步的,所述“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具体为:\n[0050] 获取车辆包括当前位置和平均行车速度的行车数据;\n[0051] 若车辆在预设时间段内的所述平均行车速度小于预设的平均速度阀值,且所述当前位置离红绿灯路口的距离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n[0052] 由上述描述可知,基于违规加塞行为发生的前提是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的状态下。\n因此,本发明通过判断车辆的平均行车速度和是否处于路口来确定当前的行车状态,为违规加塞行为发生时证据的准确、快速提取做好准备工作。\n[0053] 进一步的,所述“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具体为:\n[0054] 获取车辆包括当前位置、行车速度和平均行车速度的行车数据;\n[0055] 若车辆在预设时间段内的所述平均行车速度小于预设的平均速度阀值,且所述当前位置离红绿灯路口的距离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且车辆的所述行车速度小于设定的车速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n[0056] 由上述描述可知,依据行车数据实时对车辆所处的行车状态进行监控,结合车辆的平均行车速度、是否处于红绿灯路口以及当前的行车速度来准确的判定车辆是否处于减速慢行状态,提高车辆状态判定的准确性。\n[0057] 进一步包括:\n[0058] 获取所述监控图像信息后,将其存储至第一存储单元8;\n[0059] 接收所述举证触发指令后,锁定所述第一存储单元8,并从所述第一存储单元8中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n[0060] 完成举证后清空并解锁所述第一存储单元8。\n[0061] 由上述描述可知,本发明设置第一存储单元8来存储一例违规加塞行为的举证数据,并在该例违规加塞行为完成举证后才能解锁;通过存储区域来区分并限定同时段同时进行不同例的举证行为或第一存储单元8还未被解锁时,防止违规加塞行为的数据丢失,以提高违规加塞行为举证的准确性,同时优化系统的数据处理过程。\n[0062] 进一步的,若第一存储单元8锁定,则依据当前时间点,更新所获取的监控图像信息;\n[0063] 将更新后的监控图像信息存储至第二存储单元12;\n[0064] 再次接收到举证触发指令后,锁定所述第二存储单元12,从所述第二存储单元12中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n[0065] 完成举证后清空并解锁所述第二存储单元12。\n[0066] 由上述描述可知,在未触发举证的日常状态下,将对第一存储单元8中存储的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确保所存储监控图片数据的时效性。同时,在第一存储单元8锁定,进行数据分析处理的举证过程中,将不断更新的监控图像信息存储至第二存储单元12中,并在接收到第二例违规加塞行为的举证触发时锁定,对其存储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完成举证过程。通过分区域数据分析处理,实现了同时段不同例违规加塞行为的同时举证或第一存储单元8还未解锁时的违规加塞行为的取证。\n[0067] 进一步的,还包括:\n[0068] 若所述第一存储单元8和第二存储单元12均被锁定,则不再更新所述监控图像信息,并在接收举证触发指令后,反馈暂时无法进行举证的提示信息。\n[0069] 由上述描述可知,本发明至少设置第一存储单元8和第二存储单元12来实现分区域分案例地同时处理,能够防止一个案例的举证还未处理结束,便被用于存储更新进来的监控图像信息,从而对当前案例的举证造成影响;同时,也实现了支持同时段对不同案例进行同时举证地高效率举证处理。\n[0070] 进一步的,所述“依次从未发送过的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其一发送至交通监控平台。”具体为:\n[0071] 从Yn张所述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第Y(n/2)张所述监控图像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所述n为最新的时间标记;若Y(n/2)不为整数,则选取第Y(n/2+0.5)张;\n[0072] 若再次接收到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则依据所述提示信息选取第Y(n/4)或第Y(3n/4)张;直至完成举证或所述Yn为零。\n[0073] 由上述可知,本发明能够在证据补充过程中,智能选取不同阶段的监控图像信息自动上传至交通监控平台完成证据补充,省去人工干预步骤,同时提高违规行为的举证效率。\n[0074] 本发明提供的另一个技术方案为:\n[0075] 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系统,包括\n[0076] 第一获取模块1,用于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则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n[0077] 第二获取模块2,用于依据当前时间点,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n[0078] 排序模块3,用于依据时间先后顺序对所述监控图像信息进行排序;\n[0079] 第一接收模块4,用于接收举证触发指令;\n[0080] 第一发送模块5,用于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n[0081] 第二接收模块6,用于接收交通监管平台反馈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n[0082] 第二发送模块7,用于依次从未送过的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其一发送至交通监控平台。\n[0083] 从上述描述可知,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通过第一模块自动获取车辆减速慢行状态下的监控视频信息;通过第二获取模块2对监控视频信息进行处理,自动截取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并通过排序模块3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动完成排序步骤;在第一接收模块4接收到行车人员的举证触发指令后能够通过第一发送模块5将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启动违规加塞行为的举证,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通过第二发送模块7自动完成证据的补充。本发明实现了基于每台行驶中的车辆本身而自动完成的违规证据收集和上传举报,能够扩大监控范围,有效减少车辆加塞事故处理所造成的交通压力,大大提高违规加塞的执法效率,有利于规范道路交通;\n[0084]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获取模块1包括:\n[0085] 获取单元17,用于获取车辆包括当前位置、行车速度和平均行车速度的行车数据;\n[0086] 第一判断单元18,用于判断车辆在预设时间段内的所述平均行车速度是否小于预设的平均速度阀值,得到第一判断结果;\n[0087] 第二判断单元19,用于判断所述当前位置离红绿灯路口的距离是否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得到第二判断结果;\n[0088] 第三判断单元20,用于判断车辆的所述行车速度是否小于设定的车速阈值,得到第三判断结果;\n[0089] 判定单元21,用于当所述第一判断结果、第二判断结果和第三判断结果均为是时,判定所述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n[0090] 由上述描述可知,本发明实现了自动、精确地判定车辆当前是否处于减速慢行状态。\n[0091] 进一步的,还包括:\n[0092] 第一存储单元8,用于存储所述监控图像信息;\n[0093] 第一锁定模块9,用于接收所述举证触发指令后,锁定所述第一存储单元8;\n[0094] 第一发送模块5具体用于从所述第一存储单元8中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n[0095] 第一解锁模块10,用于完成对应第一存储单元8的举证后清空并解锁所述第一存储单元8;\n[0096] 更新模块11,用于第一存储单元8锁定时,依据当前时间点,更新所获取的监控图像信息;\n[0097] 第二存储单元12,用于将更新后的监控图像信息存储至第二存储单元12;\n[0098] 第二锁定模块13,用于再次接收到举证触发指令后,锁定所述第二存储单元12;\n[0099] 第三发送模块14,用于从所述第二存储单元12中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n[0100] 第二解锁模块15,用于完成对应第二存储单元12的举证后清空并解锁所述第二存储单元12;\n[0101] 所述提示模块16,用于当所述第一存储单元8和第二存储单元12均被锁定,则不再更新所述监控图像信息,并在接收举证触发指令后,反馈暂时无法进行举证的提示信息。\n[0102] 由上述描述可知,同时设置第一存储单元8和第二存储单元12,通过不同存储区域来区分并限定同时段同时进行的不同例举证行为,防止不同例违规加塞行为的数据发生混淆,以提高违规加塞行为举证的准确性,同时优化系统的数据处理过程;进一步的,实现了同时段不同例违规加塞行为的同时举证。\n[0103] 请参照图2,本发明的实施例一为:\n[0104] S1:行车人员小李驾驶已经安装有定位和通信功能的行车记录仪的小车,在行车途中,行车记录仪将自动判断车辆是否处于减速慢行状态,若是,则开始实时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并进行存储。\n[0105] 车辆是否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具体通过以下步骤来判定:\n[0106] S11:获取车辆包括当前位置、行车速度和平均行车速度的行车数据;\n[0107] S12:判断车辆在预设时间段内的所述平均行车速度是否小于预设的平均速度阀值S1米/秒;若是,则执行S13,若否,则返回S11;可选的,所述预设时间段可以是20-50秒,优选为30秒;所述平均速度阀值S1可以是10km/h-30km/h,优选为20km/h;\n[0108] S13:判断车辆当前位置离红绿灯路口的距离是否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L米;若是,则执行S14;若否,则返回S11;可选的,所述距离阀值L米可以是20m-100m,优选为50m;\n[0109] S14:判断车辆的所述行车速度是否小于设定的车速阈值S2米/秒,若是,则执行S15:判定所述车辆当前处于减速慢行状态;\n[0110] 若否,则返回S11;可选的,所述车速阈值S2可以是5km/h-20km/h,优选为10km/h。\n[0111] S2:依据当前时间点,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n[0112] 可选的,依据当前时间点,即举证触发指令触发的时间点对所存储的监控视频信息进行截图处理,截图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优选从当前时间点开始往前推移,每间隔预设时间段截取一张,获取共计Yn张的监控图像信息;参数Yn以及截图时间间隔的设定可以依据举证精确度来灵活进行配置,优选Yn中的Yn=18。\n[0113] S3:依据时间先后顺序自动对所截取的监控图像信息进行排序,为后续监控图像信息的自动提交提供便利。\n[0114] S4:行车人员小李前方车辆有违规加塞行为,便按下举证按钮;行车记录仪接收举证触发指令;\n[0115] S5:从所存储的Yn张监控图像信息中获取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自动发送到交通监管平台中,进行违规加塞行为的举证。\n[0116] S6:交通监管平台对接收到的监控图像信息进行分析判断,若证据充足,则反馈违规加塞举证成功的信息;若证据不足,则反馈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同时自动依据二值搜索法从Yn张监控图像中获取一张进行证据的补充;\n[0117] 所述二值搜索法具体为:\n[0118] 从Yn张所述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第Y(n/2)张所述监控图像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所述n为最新的时间标记;若Y(n/2)不为整数,则选取第Y(n/2+0.5)张;\n[0119] 若再次接收到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则依据所述提示信息选取第Y(n/4)或第Y(3n/4)张;直至完成举证或所述Yn为零。\n[0120] 需要说明的是,S5中可选车载系统在获取需要上送至交通监管平台中的监控图像信息后,通过蓝牙传输至移动客户端中,再通过移动客户端发送至与之无线网络连接的交通监管平台。所述移动客户端可以是智能手机移动平台或者其他移动客户端,只需其能够与交通监管平台建立通信连接即可,在此,以智能手机为例进行说明。智能手机与交通监管平台之间建立基于无线wifi网络或者蜂窝网络的连接链路;所述交通监管平台可以是微信应用中的公众号平台,也可以是独立的应用程序app。交通监控平台受理违规举报,并依据所递交的加塞证据直接进行处理;在线反馈行车人员对违规举报的处理进展。当然,智能手机还可以建立与保险公司的无线连接关系,同样以在线方式实现与保险公司的联动,同步进行车辆受损理赔等事项的办理,实现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n[0121] 本发明的实施例二为:\n[0122] 请参阅图3,本实施例为实施例一的延伸,相同之处不在累述,区别之处在于,分区域对所获取的监控视频信息进行存储,实现同时段不同案例的同时举证。\n[0123] 在步骤S1中,实时获取的监控视频信息后,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存储处理:\n[0124] 先将所获取的监控视频信息存入第一存储单元8中,并在还未接收举证触发指令时,不断的对第一存储单元8中的数据进行更新迭代,确保数据的时效性;若接收到举证触发指令,则锁定第一存储单元8,即第一存储单元8的数据只出不进,对第一存储单元8中的监控视频信息进行步骤S2-S6的处理过程,并在完成举证过程后自动清空所存储的数据,并解锁,可以存入新的监控视频信息。\n[0125] 在第一存储单元8锁定的过程中,新获取的监控视频信息将存储到第二存储单元\n12中,并不断更新;再次接收到举证触发指令后,锁定第二存储单元12,在第二存储单元12中进行步骤S2-S6的步骤,实现第二例违规加塞行为的举证,并在完成举证后清空并解锁第二存储单元12。\n[0126] 进一步的,在对所获取的监控视频信息截取Yn张的监控图像信息的过程中,需要实时依据车辆所处的位置判断车辆是否已经通过红绿灯路口,若判定已经经过红绿灯路口,则对违规加塞行为举证的意义不大,因此将自动清空所获取的监控图像信息以及监控视频信息,实现数据的及时更新,减少资源的占用。\n[0127] 每次接收到举证触发指令,都先判断第一存储单元8是否锁定,若锁定,则继续判断第二存储单元12是否锁定,若也锁定,则反馈暂时无法进行举证的提示信息;若其一没有被锁定,则将所获取的监控视频信息存入其中。\n[0128] 本实施例分别设置了第一存储单元8和第二存储单元12,一个案例的分析处理过程对应一个存储单元开展,支持同时段多个案例的同步举证。\n[0129] 请参照图4,本发明的实施例三为:\n[0130]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系统,包括:\n[0131] 第一获取模块1,用于若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则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n[0132] 具体的,请参阅图6,所述第一获取模块1包括:获取单元17,用于获取车辆包括当前位置、行车速度和平均行车速度的行车数据;第一判断单元18,用于判断车辆在预设时间段内的所述平均行车速度是否小于预设的平均速度阀值,得到第一判断结果;第二判断单元19,用于判断所述当前位置离红绿灯路口的距离是否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得到第二判断结果;第三判断单元20,用于判断车辆的所述行车速度是否小于设定的车速阈值,得到第三判断结果;判定单元21,用于当所述第一判断结果、第二判断结果和第三判断结果均为是时,判定所述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n[0133] 第二获取模块2,用于依据当前时间点,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预设数量的监控图像信息;\n[0134] 排序模块3,用于依据时间先后顺序对所述监控图像信息进行排序;\n[0135] 第一接收模块4,用于接收举证触发指令;\n[0136] 第一发送模块5,用于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n[0137] 第二接收模块6,用于接收交通监管平台反馈证据不足的提示信息;\n[0138] 第二发送模块7,用于依次从未发送过的监控图像信息中选取其一发送至交通监控平台。\n[0139] 请参阅图5,进一步的,还包括:\n[0140] 第一存储单元8,用于存储所述监控图像信息;\n[0141] 第一锁定模块9,用于接收所述举证触发指令后,锁定所述第一存储单元8;\n[0142] 第一发送模块5具体用于从所述第一存储单元8中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n[0143] 第一解锁模块10,用于完成对应第一存储单元8的举证后清空并解锁所述第一存储单元8;\n[0144] 更新模块11,用于第一存储单元8锁定时,依据当前时间点,更新所获取的监控图像信息;\n[0145] 第二存储单元12,用于将更新后的监控图像信息存储至第二存储单元12;\n[0146] 第二锁定模块13,用于再次接收到举证触发指令后,锁定所述第二存储单元12;\n[0147] 第三发送模块14,用于从所述第二存储单元12中发送时间点标记最新的监控图像信息至交通监管平台;\n[0148] 第二解锁模块15,用于完成对应第二存储单元12的举证后清空并解锁所述第二存储单元12;\n[0149] 所述提示模块16,用于当所述第一存储单元8和第二存储单元12均被锁定,则不再更新所述监控图像信息,并在接收举证触发指令后,反馈暂时无法进行举证的提示信息。\n[0150]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的一种车辆违规加塞举证方法及其系统,基于每台行驶中的车辆本身而自动完成的违规证据收集和上传举报,不仅能够扩大监控范围,有效减少车辆加塞事故处理所造成的交通压力,大大提高违规加塞的执法效率,有利于规范道路交通;\n而且有选择性的上传监控图像,能够在确保证据有力的前提下,降低移动网络数据的带宽的浪费,保证通信速度和通信质量;进一步的,一个案例的分析处理过程对应一个存储单元开展,支持同时段多个案例的同步举证。\n[0151]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同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法律信息
- 2018-05-29
- 2016-04-20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8G 1/01
专利申请号: 201610053838.6
申请日: 2016.01.27
- 2016-03-23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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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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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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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暂无 |
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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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暂无 |
20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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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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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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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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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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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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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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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