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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光记录笔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720071811.6
  • IPC分类号:B43K29/00;B43K29/10;B43K29/12
  • 申请日期:
    2007-06-28
  • 申请人:
    上海市七一中学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发光记录笔
申请号CN200720071811.6申请日期2007-06-28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B43K29/00IPC分类号B;4;3;K;2;9;/;0;0;;;B;4;3;K;2;9;/;1;0;;;B;4;3;K;2;9;/;1;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上海市七一中学申请人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461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上海市七一中学当前权利人上海市七一中学
发明人张晓帆
代理机构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刘粉宝
摘要
一种发光记录笔,包括笔管、笔芯、笔夹。其特征在于:笔管内装有发光体、电池、一存纸室;笔管外有一开关,笔管有一锯齿状开口;所述笔管为一透明绝缘管套;所述发光体采用LED;所述存纸室内部存放纸条,并可根据需求对存纸室内的纸条进行更换;所述锯齿状开口位于存纸室,锯齿状开口的长度大于存纸室内纸条的宽度,纸条略伸出锯齿状开口,纸条可从锯齿状开口拉出。本实用新型可在夜间或者光线不足,而且没有照明工具的情况下,进行书写,随笔提供纸条,而且可当作小型手电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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