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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有电子显示屏的机动车
实用新型无效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载有电子显示屏的机动车,其技术方案是:包括车体和设于所述车体上的电子显示屏,所述的电子显示屏为双面LED全彩屏,其显示面立式设在所述机动车车体例如出租车的外顶端且朝向车两侧的行人;同所述电子显示屏连接的控制主板分别与GPRS/CDMA/3G模块和/或GPS模块相连,以实现无线卫星通讯和点对点、点对面通讯。通过实施本实用新型,可以将信息受众转移为道路两边的行人,消除了分散车辆司机注意力而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采用全彩屏使得可以播放的信息不仅多元化,而且更为生动、形象;无线通讯技术的采用更是进一步挖掘了出租车作为流动信息载体的潜力。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