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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车体顶板用铝合金型材的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110460243.X
  • IPC分类号:B23P15/00;B21C23/14;C22F1/043
  • 申请日期:
    2011-12-31
  • 申请人:
    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轨道交通车体顶板用铝合金型材的制造方法
申请号CN201110460243.X申请日期2011-12-31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2012-06-13公开/公告号CN10248997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B23P15/00IPC分类号B;2;3;P;1;5;/;0;0;;;B;2;1;C;2;3;/;1;4;;;C;2;2;F;1;/;0;4;3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曙光乡徐家村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兆伟;孙巍;张辉;马青梅;石玲
代理机构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周维锋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轨道交通车体顶板用铝合金型材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铸棒配料-b、铸棒熔炼-c、铸棒铸造-d、均匀化处理-e、铸棒表面处理-f、铸棒加热-g、模具加热-h、挤压生产-i、在线淬火-j、型材时效;严格控制该工艺步骤过程中的各参数;能够使铝型材获得更大断面和更佳的综合性能,满足铝型材车体使用的需求并且降低车体的制造成本,减轻车体本身的重量,消除钢结构车体质量大,维修难度大,辅助设备费用高等缺点,而且本发明的能耗仅为不锈钢的1/5、水耗仅为不锈钢车厢的1/5,车厢减重达到1/3;其产品性能优越,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可达245MPa以上、抗拉强度可达290MPa以上、断后伸长率可达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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