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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果蔬复合酱菜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816750.0
  • IPC分类号:A23L19/20;A23L29/30;A23L29/00;A23L3/3562
  • 申请日期:
    2015-11-23
  • 申请人:
    重庆市盛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果蔬复合酱菜
申请号CN201510816750.0申请日期2015-11-23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6-02-03公开/公告号CN105285827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23L19/20IPC分类号A;2;3;L;1;9;/;2;0;;;A;2;3;L;2;9;/;3;0;;;A;2;3;L;2;9;/;0;0;;;A;2;3;L;3;/;3;5;6;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重庆市盛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园区高阳路102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重庆市盛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当前权利人重庆市盛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魏永香;周玉洪
代理机构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李明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果蔬复合酱菜,以重量份计,包括如下成分:丝瓜30~40份、茎瘤芥15~25份、盐20~40份、水20~24份、菠萝10~14份、天门冬氨酸钠4~8份、肌苷酸钠3~5份、葵瓜子油18~22份、生抽10~12份、花椒5~8份、红辣椒8~12份、罗勒叶2~5份、芝麻酱5~8份、三氯蔗糖3~5份、紫甘薯花色苷3~5份和拟南芥多糖2~4份。本发明使用紫甘薯花色苷、拟南芥多糖和虾青素,利用三者之间的协同配伍作用,使得酱菜中的亚硝酸盐含量显著降低,制得的酱菜中接近不含有亚硝酸盐,使得消费者不会产生亚硝酸盐中毒现象,更加具有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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