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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空间内异味的存在状态的空气净化系统和空气净化方法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811517166.5
  • IPC分类号:F24F3/16;F24F13/28;F24F13/08;F24F13/20;B03C3/017;B03C3/04
  • 申请日期:
    2018-12-12
  • 申请人:
    刘庆军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基于空间内异味的存在状态的空气净化系统和空气净化方法
申请号CN201811517166.5申请日期2018-12-12
法律状态实质审查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0-06-19公开/公告号CN111306662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F24F3/16IPC分类号F;2;4;F;3;/;1;6;;;F;2;4;F;1;3;/;2;8;;;F;2;4;F;1;3;/;0;8;;;F;2;4;F;1;3;/;2;0;;;B;0;3;C;3;/;0;1;7;;;B;0;3;C;3;/;0;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刘庆军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东升科技园D3-205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刘庆军当前权利人刘庆军
发明人刘庆军
代理机构宁波理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代理人孟湘明;张超
摘要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空间内异味的存在状态的空气净化系统和空气净化方法。该空气净化系统包括:气流引导装置;静电净化装置,包括用于将包含有异味污染物的空气中的颗粒物进行电离的电离部分和用于吸附电离后的带电颗粒物的吸附部分,以使得通过去除空气中的颗粒物去除空气中的异味污染物;以及,气体降解装置,用于对静电净化装置净化后的空气中的气态异味污染物进行催化降解处理;其中,所述电离部分的工作电压为7200V到9600V,且所述吸附部分的工作电压为4000V且对于小于0.3微米颗粒物的单次循环吸附效率大于80%,其中,所述静电净化装置的臭氧发生量(30m3标准实验舱24小时累积量)小于0.01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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