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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金属配合物、发光元件、发光装置、电子设备及照明装置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710056956.7
  • IPC分类号:C07F15/00;C09K11/06;H01L51/50;H01L51/54
  • 申请日期:
    2017-01-20
  • 申请人:
    株式会社半导体能源研究所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有机金属配合物、发光元件、发光装置、电子设备及照明装置
申请号CN201710056956.7申请日期2017-01-20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7-08-01公开/公告号CN106995466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C07F15/00IPC分类号C;0;7;F;1;5;/;0;0;;;C;0;9;K;1;1;/;0;6;;;H;0;1;L;5;1;/;5;0;;;H;0;1;L;5;1;/;5;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株式会社半导体能源研究所申请人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厚木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株式会社半导体能源研究所当前权利人株式会社半导体能源研究所
发明人角井俊昭;井上英子;石曾根崇浩;渡部刚吉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李志强;李炳爱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HOMO能级低且发射蓝色至绿色的磷光的新颖有机金属配合物。本发明是一种包括以下述通式(G1)表示的结构的有机金属配合物,包括铱及配体,其中,配体包括包含与铱键合的氮的咪唑骨架及通过亚苯基与咪唑骨架的2位键合的N‑咔唑基,并且,亚苯基与铱键合。在通式中,R1至R14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1至6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5至8的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6至13的芳基及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数为3至12的杂芳基中的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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