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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工艺杯(F26)

外观设计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730171111.3
  • LOC分类号:07-01
  • 申请日期:
    2017-05-11
  • 申请人:
    连云港国图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水晶工艺杯(F26)
申请号CN201730171111.3申请日期2017-05-11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暂无LOC分类号07-01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连云港国图勘察测绘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连云港国图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连云港国图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发明人吴彦
代理机构北京科家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陈娟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水晶工艺杯(F26)。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实用、观赏及装饰作用。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色彩,形状与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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