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一种解锁控制方法及移动终端 |
申请号 | CN201510332734.4 | 申请日期 | 2015-06-16 |
法律状态 | 暂无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5-10-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66012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6F21/32 | IPC分类号 | G;0;6;F;2;1;/;3;2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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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海平 |
代理机构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摘要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解锁控制方法及移动终端,该方法包括: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以所述第三方身份标识为依据,向所述第三方身份标识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以及接收所述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响应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执行解锁屏操作。实施本发明实施例能够降低指纹解锁存在的安全隐患。
1.一种解锁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
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
以所述第三方身份标识为依据,向所述第三方身份标识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以及接收所述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
响应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执行解锁屏操作;
其中,所述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包括:识别通信录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如果所述通信录中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识别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如果所述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识别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是否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所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如果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所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将所述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作为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之后,以及所述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验证所述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是否相同,如果所述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相同,执行所述的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的步骤。
3.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包括第三方指纹,所述响应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执行解锁屏操作包括:
响应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比较所述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所述第三方的登记指纹是否相同,如果所述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所述第三方的登记指纹相同,执行解锁屏操作。
4.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指纹采集单元,用于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
身份标识识别单元,用于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
交互模块,用于以所述第三方身份标识为依据,向所述第三方身份标识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以及接收所述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
解锁屏单元,用于响应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执行解锁屏操作;
其中,所述身份标识识别单元包括:
第一识别子单元,用于识别通信录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
第二识别子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识别子单元识别出所述通信录中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时,识别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
第三识别子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二识别子单元识别出所述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时,识别所述第一识别子单元识别出的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是否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所述第二识别子单元识别出的所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如果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所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将所述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作为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验证单元,用于在所述指纹采集单元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之后,验证所述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是否相同,如果所述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相同,触发所述身份标识识别单元执行所述的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的步骤。
6.根据权利要求4~5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包括第三方指纹,所述解锁屏单元具体用于响应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比较所述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所述第三方的登记指纹是否相同,如果所述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所述第三方的登记指纹相同,执行解锁屏操作。
一种解锁控制方法及移动终端\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解锁控制方法及移动终端。\n背景技术\n[0002] 目前,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在内的很多移动终端都具备指纹解锁功能。其中,利用指纹解锁功能可以省去用户输入解锁密码或者输入解锁图案时所带来的繁琐操作,可以很好地提升移动终端的解锁效率。然而,在实践中发现,用户在接触水杯、玻璃窗、触摸屏、不锈钢等物体时,用户指纹很容易遗留在这些物体上,从而容易造成用户指纹的泄漏,从而使得指纹解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n发明内容\n[0003]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解锁控制方法及移动终端,能够降低指纹解锁存在的安全隐患。\n[0004] 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公开了一种解锁控制方法,包括:\n[0005] 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n[0006] 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07] 以所述第三方身份标识为依据,向所述第三方身份标识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以及接收所述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n[0008] 响应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执行解锁屏操作。\n[0009] 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之后,以及所述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n[0010] 验证所述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是否相同,如果所述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相同,执行所述的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的步骤。\n[0011] 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包括:\n[0012] 识别通信录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如果所述通信录中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将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作为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13] 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包括:\n[0014] 识别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如果所述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将所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作为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15] 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包括:\n[0016] 识别通信录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如果所述通信录中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识别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如果所述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识别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是否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所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如果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所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将所述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作为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17] 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包括第三方指纹,所述响应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执行解锁屏操作包括:\n[0018] 响应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比较所述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所述第三方的登记指纹是否相同,如果所述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所述第三方的登记指纹相同,执行解锁屏操作。\n[0019] 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包括:\n[0020] 指纹采集单元,用于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n[0021] 身份标识识别单元,用于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22] 交互模块,用于以所述第三方身份标识为依据,向所述第三方身份标识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以及接收所述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n[0023] 解锁屏单元,用于响应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执行解锁屏操作。\n[0024] 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中,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n[0025] 验证单元,用于在所述指纹采集单元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之后,验证所述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是否相同,如果所述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相同,触发所述身份标识识别单元执行所述的识别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的步骤。\n[0026] 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中,所述身份标识识别单元具体用于识别通信录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如果所述通信录中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将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作为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27] 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中,所述身份标识识别单元具体用于识别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如果所述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将所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作为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28] 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中,所述身份标识识别单元包括:\n[0029] 第一识别子单元,用于识别通信录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n[0030] 第二识别子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识别子单元识别出所述通信录中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时,识别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n[0031] 第三识别子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二识别子单元识别出所述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存在与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时,识别所述第一识别子单元识别出的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是否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所述第二识别子单元识别出的所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如果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所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将所述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作为所述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32] 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中,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包括第三方指纹,所述解锁屏单元具体用于响应所述解锁屏允许指令,比较所述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所述第三方的登记指纹是否相同,如果所述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所述第三方的登记指纹相同,执行解锁屏操作。\n[0033]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实施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n[0034] 本发明实施例中,在采集到输入的解锁指纹之后,可以识别与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进而可以向第三方身份标识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并且在接收到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之后,才执行解锁屏操作。可见,通过实施本发明实施例,即使用户指纹发生了泄漏,在执行解锁屏过程中仍需要经过与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的允许才可以执行解锁,从而可以降低指纹解锁存在的安全隐患。\n附图说明\n[0035]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n[0036]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解锁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n[0037]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解锁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n[0038]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解锁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n[0039]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解锁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n[0040]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n[0041] 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n[0042] 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43]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n[0044]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解锁控制方法及移动终端,能够降低指纹解锁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下分别进行详细说明。\n[0045] 请参阅图1,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解锁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解锁控制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n[0046] 101、移动终端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n[0047] 本发明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可以包括移动手机、平板电脑、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移动互联网设备(Mobile Internet Device,MID)等各类移动终端,本发明实施例不作限定。\n[0048] 本发明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可以通过指纹采集单元(或称为指纹识别模组)来采集用户输入的解锁指纹。\n[0049] 在一种实施例中,指纹采集单元(或称为指纹识别模组)可以设置在移动终端的盖板背面,并且盖板背面平整设置,并且在指纹采集单元(或称为指纹识别模组)周侧可以设置光源,以照亮纹采集单元(或称为指纹识别模组)区域,或者以不同的光照形式指示纹采集单元(或称为指纹识别模组)的工作状态。\n[0050] 在另一种实施例中,指纹采集单元(或称为指纹识别模组)可以设置在移动终端的操作面板下方,并且操作面板可以是透明的玻璃面板,并且指纹采集单元(或称为指纹识别模组)不穿过操作面板,并且可以在操作面板下方的指纹采集单元(或称为指纹识别模组)的周侧设置有光源,以照亮纹采集单元(或称为指纹识别模组)区域,或者以不同的光照形式指示纹采集单元(或称为指纹识别模组)的工作状态。\n[0051] 102、移动终端识别与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52] 在一个实施例中,与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可以是移动终端的通信录中预先设置的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其中,联系人身份标识可以是联系人的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社交账号等,本发明实施例不做限定。相应地,上述步骤101中,移动终端识别与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可以为:\n[0053] 识别通信录中是否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如果通信录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将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作为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54]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与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可以是移动终端识别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预先设置的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其中,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可以是关系用户的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社交账号等,本发明实施例不做限定。相应地,上述步骤101中,移动终端识别与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可以为:\n[0055] 识别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是否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如果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将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作为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56] 在又一个实施例中,上述步骤101中,移动终端识别与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可以为:\n[0057] 识别通信录中是否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如果通信录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识别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是否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如果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识别该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是否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该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如果该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该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将该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作为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其中,这种识别与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的方式要求比较高,从而更有利于降低指纹解锁存在的安全隐患。\n[0058] 103、移动终端以第三方身份标识为依据,向第三方身份标识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以及接收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n[0059] 本发明实施例中,当第三方身份标识为第三方的电话号码时,移动终端可以以第三方的电话号码为依据,由经移动交换中心向第三方的电话号码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以及接收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n[0060] 本发明实施例中,当第三方身份标识为第三方的邮箱地址时,移动终端可以以第三方的邮箱地址为依据,由经邮件服务器向第三方的邮箱地址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以及接收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n[0061] 本发明实施例中,当第三方身份标识为第三方的社交账号时,移动终端可以以第三方的社交账号为依据,由经社交服务器向第三方的社交账号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以及接收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n[0062] 104、移动终端响应该解锁屏允许指令,执行解锁屏操作。\n[0063] 在一个实施例中,上述的解锁屏允许指令可以包括第三方指纹,其中,第三方指纹与上述的解锁指纹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特别地,当第三方指纹与上述的解锁指纹不相同时,说明第三方区别于需要执行解锁屏的用户,也即是说,某一个用户需要执行解锁屏时,需要得到该用户之外的其他第三方的允许才能执行解锁屏操作,从而更有利于降低指纹解锁存在的安全隐患。\n[0064] 在一个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响应解锁屏允许指令,执行解锁屏操作可以包括:\n[0065] 响应该解锁屏允许指令,比较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是否相同,如果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相同,执行解锁屏操作。反之,如果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不相同,则不执行解锁屏操作,以降低指纹解锁存在的安全隐患。\n[0066] 本发明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可以预存储解锁指纹、第三方身份标识以及第三方的登记指纹三者的匹配关系,并通过这三者的匹配关系来执行是否允许解锁屏的判断,从而有利于降低指纹解锁存在的安全隐患。\n[0067] 可见,通过实施图1所描述的方法,即使用户指纹发生了泄漏,在执行解锁屏过程中仍需要经过与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的允许才可以执行解锁,从而可以降低指纹解锁存在的安全隐患。\n[0068] 请参阅图2,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解锁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与图1所描述的方法相比较,图2所描述的方法更有利于降低解锁屏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图2所示,该解锁控制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n[0069] 201、移动终端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n[0070] 202、移动终端验证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是否相同,如果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相同,执行步骤203;反之,如果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不相同,提示解锁指纹非法,结束本流程。\n[0071] 203、移动终端识别通信录中是否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如果通信录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执行步骤204;反之,如果通信录中不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提示通信录中不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联系人身份标识,结束本流程。\n[0072] 204、移动终端将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作为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73] 举例来说,当移动终端识别出通信录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即联系人身份标识)时,移动终端可以将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的电话号码作为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74] 又举例来说,当移动终端识别出通信录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的邮箱地址(即联系人身份标识)时,移动终端可以将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的邮箱地址作为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75] 205、移动终端以第三方身份标识为依据,向第三方身份标识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以及接收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其中,解锁屏允许指令包括第三方指纹。\n[0076] 206、移动终端响应该解锁屏允许指令,比较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是否相同,如果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相同,执行步骤207;反之,如果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不相同,提示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不相同,结束本流程。\n[0077] 207、移动终端解锁屏操作,结束本流程。\n[0078] 可见,通过实施图2所描述的方法,在执行解锁屏过程中只有验证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相同,以及经过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联系人的允许才可以执行解锁,因此,即使用户指纹发生了泄漏,也可以降低指纹解锁存在的安全隐患。\n[0079] 请参阅图3,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解锁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与图1所描述的方法相比较,图3所描述的方法更有利于降低解锁屏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图3所示,该解锁控制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n[0080] 301、移动终端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n[0081] 302、移动终端验证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是否相同,如果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相同,执行步骤303;反之,如果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不相同,提示解锁指纹非法,结束本流程。\n[0082] 303、移动终端识别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是否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如果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执行步骤304;反之,如果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不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提示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不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结束本流程。\n[0083] 304、移动终端将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作为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84] 举例来说,当移动终端识别出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的社交账号(即联系人身份标识)时,移动终端可以将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的社交账号作为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85] 305、移动终端以第三方身份标识为依据,向第三方身份标识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以及接收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其中,解锁屏允许指令包括第三方指纹。\n[0086] 306、移动终端响应该解锁屏允许指令,比较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是否相同,如果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相同,执行步骤307;反之,如果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不相同,提示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不相同,结束本流程。\n[0087] 307、移动终端解锁屏操作,结束本流程。\n[0088] 可见,通过实施图3所描述的方法,在执行解锁屏过程中只有验证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相同,以及经过与解锁指纹配对的社交关系用户的允许才可以执行解锁,因此,即使用户指纹发生了泄漏,也可以降低指纹解锁存在的安全隐患。\n[0089] 请参阅图4,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解锁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与图1所描述的方法相比较,图4所描述的方法更有利于降低解锁屏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图4所示,该解锁控制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n[0090] 401、移动终端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n[0091] 402、移动终端验证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是否相同,如果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相同,执行步骤403;反之,如果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不相同,提示解锁指纹非法,结束本流程。\n[0092] 403、移动终端识别通信录中是否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如果通信录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执行步骤404;反之,如果通信录中不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提示通信录中不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联系人身份标识,结束本流程。\n[0093] 404、移动终端识别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是否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如果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执行步骤405;反之,如果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不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提示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不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结束本流程。\n[0094] 405、移动终端识别上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是否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上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如果上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上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执行步骤406;反之,如果上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不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上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提示联系人身份标识中不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结束本流程。\n[0095] 406、移动终端将上述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作为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096] 407、移动终端以第三方身份标识为依据,向第三方身份标识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以及接收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其中,解锁屏允许指令包括第三方指纹。\n[0097] 408、移动终端响应该解锁屏允许指令,比较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是否相同,如果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相同,执行步骤409;反之,如果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不相同,提示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不相同,结束本流程。\n[0098] 409、移动终端解锁屏操作,结束本流程。\n[0099] 可见,通过实施图4所描述的方法,即使用户指纹发生了泄漏,也可以更好地降低指纹解锁存在的安全隐患。\n[0100] 请参阅图5,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本发明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可以包括移动手机、平板电脑、PDA、MID等各类移动终端,本发明实施例不作限定。如图5所示,该移动终端500可以包括:\n[0101] 指纹采集单元501,用于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n[0102] 身份标识识别单元502,用于识别与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103] 交互模块503,用于以第三方身份标识为依据,向第三方身份标识所属的第三方发送解锁屏允许请求,以及接收第三方发送的解锁屏允许指令;\n[0104] 解锁屏单元504,用于响应解锁屏允许指令,执行解锁屏操作。\n[0105] 请一并参阅图6,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其中,图6所描述的移动终端是由图5所描述的移动终端进行优化得到的。与图5所描述的移动终端相比,图6所描述的移动终端500还可以包括:\n[0106] 验证单元505,用于在指纹采集单元501采集输入的解锁指纹之后,验证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是否相同,如果解锁指纹与预存储的注册指纹相同,触发身份标识识别单元502执行上述的识别与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的步骤。\n[0107] 在一个实施例中,在图5或图6所描述的移动终端500中,身份标识识别单元502具体可以用于识别通信录中是否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如果通信录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将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作为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108]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在图5或图6所描述的移动终端500中,身份标识识别单元502具体可以用于识别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是否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如果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将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作为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109] 请一并参阅图7,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其中,图7所描述的移动终端是由图6所描述的移动终端进行优化得到的。与图6所描述的移动终端相比,在图7所描述的移动终端500中,身份标识识别单元502可以包括:\n[0110] 第一识别子单元5021,用于识别通信录中是否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n[0111] 第二识别子单元5022,用于在第一识别子单元5021识别出通信录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时,识别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是否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n[0112] 第三识别子单元5023,用于在第二识别子单元5022识别出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社交应用中存在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时,识别第一识别子单元5021识别出的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是否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第二识别子单元5022识别出的与解锁指纹配对的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如果上述至少一个联系人身份标识中存在有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与上述至少一个关系用户身份标识中的部分关系用户身份标识相同,将上述部分联系人身份标识作为解锁指纹配对的第三方身份标识。\n[0113] 在一个实施例中,在图5或图6或图7所描述的移动终端500中,解锁屏允许指令可以包括第三方指纹,解锁屏单元504具体用于响应解锁屏允许指令,比较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第三方的登记指纹是否相同,如果第三方指纹与预存储的所述第三方的登记指纹相同,执行解锁屏操作。\n[0114] 可见,通过实施图5~图7所描述的移动终端,即使用户指纹发生了泄漏,也可以更好地降低指纹解锁存在的安全隐患。\n[0115]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实施例的各种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该程序可以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介质包括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grammable Read-only Memory,PRO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EPROM)、一次可编程只读存储器(One-time Programmable Read-Only Memory,OTPROM)、电子抹除式可复写只读存储器(Electrically-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Only Memory,EEPROM)、只读光盘(Compact Disc Read-Only Memory,CD-ROM)或其他光盘存储器、磁盘存储器、磁带存储器、或者能够用于携带或存储数据的计算机可读的任何其他介质。\n[0116] 以上对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解锁控制方法及移动终端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发明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法律信息
- 2020-05-01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专利权人由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变更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由523860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变更为523860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
- 2017-10-17
- 2015-11-11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6F 21/32
专利申请号: 201510332734.4
申请日: 2015.06.16
- 2015-10-07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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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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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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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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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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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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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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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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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30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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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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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4
|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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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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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3
|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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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9
|
20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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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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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4
|
2012-02-17
|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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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9
|
201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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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