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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挖掘下的用户隐私保护方法及系统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171066.2
  • IPC分类号:G06F21/62;G06F17/30
  • 申请日期:
    2013-05-10
  • 申请人: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大数据挖掘下的用户隐私保护方法及系统
申请号CN201310171066.2申请日期2013-05-10
法律状态暂无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3-09-11公开/公告号CN103294967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F21/62IPC分类号G;0;6;F;2;1;/;6;2;;;G;0;6;F;1;7;/;3;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申请人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路1号创新创业园孵化楼B-413-19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霍尔果斯智融未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霍尔果斯智融未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焦可
代理机构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唐万荣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大数据挖掘下的用户隐私保护方法及系统,包括以下步骤:获取用户对上传数据的隐私敏感度的设定值;对用户进行分类,根据同类用户对相同上传数据的隐私敏感度的设定值确定敏感度分析值,若敏感度分析值大于设定值,则生成预警信息,以提示用户是否需要修改上传数据的隐私敏感度的设定值;根据敏感度分析值设定数据挖掘算法的访问权限度;在数据挖掘算法访问用户的上传数据时,若其隐私敏感度的设定值大于该数据挖掘算法的访问权限度,则阻止该数据挖掘算法访问该用户的上传数据,或对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数据匿名化混淆处理方法和数据碎片化混淆处理。本发明可较为清晰地判定大数据挖掘时是否会导致隐私泄漏,可有效保护用户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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