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首页专利查询专利详情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可以给手机充电的发电鞋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920076987.X
  • IPC分类号:A43B3/00;H02J7/00;H01M10/44
  • 申请日期:
    2009-06-26
  • 申请人:
    上海市静安区第二中心小学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可以给手机充电的发电鞋
申请号CN200920076987.X申请日期2009-06-26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43B3/00IPC分类号A;4;3;B;3;/;0;0;;;H;0;2;J;7;/;0;0;;;H;0;1;M;1;0;/;4;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上海市静安区第二中心小学申请人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441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上海市静安区第二中心小学当前权利人上海市静安区第二中心小学
发明人徐华韵;邓建民
代理机构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张美娟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鞋子,一种可以给手机充电的发电鞋。现有技术手机充电很不方便,需要有专用的充电器和电源。当人们外出没有专用的充电器和电源时,无法充电,导致手机不能使用。本实用新型可以给手机充电的发电鞋,在鞋垫(3)和鞋底(8)之间设有齿条(4)、发电机(5)、弹簧板(7)和后跟保护层(6);在鞋帮(1)上设有手机充电插口(2)。发电机(5)的轴上连有齿轮,齿条(4)与齿轮互相配合。手机充电插口(2)通过导线与发电机(5)相连。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使用方便,不需充电器,不需220V电源,尤其适于外出时使用;节约能源;无环境污染。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