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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荔枝采前防裂保鲜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610191906.5
  • IPC分类号:A01N43/16;A01N37/42;A01N37/40;A01N43/12;A01P21/00;A01G7/06
  • 申请日期:
    2016-03-30
  • 申请人: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荔枝采前防裂保鲜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申请号CN201610191906.5申请日期2016-03-30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6-06-15公开/公告号CN105660642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01N43/16IPC分类号A;0;1;N;4;3;/;1;6;;;A;0;1;N;3;7;/;4;2;;;A;0;1;N;3;7;/;4;0;;;A;0;1;N;4;3;/;1;2;;;A;0;1;P;2;1;/;0;0;;;A;0;1;G;7;/;0;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大丰二街80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当前权利人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
发明人蒋侬辉;向旭;钟云;邱艳萍;刘伟
代理机构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江裕强;何淑珍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荔枝采前防裂保鲜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该荔枝采前防裂保鲜剂的成分为:茉莉酸或茉莉酸衍生物、水杨酸、壳寡糖或/和壳聚糖、赤霉素、吐温80或/和十二烷基苯磺酸钠、钙盐及防腐剂。具体应用方法为:在荔枝的膨大期、转色期及成熟期分别喷施本发明的荔枝采前防裂保鲜剂,共3~4次,每次间隔7~10天;于晴天的上午10点以前或下午4点以后细雾均匀喷施于果实及叶面至滴液为止,采收前7~10天停止用药。应用本发明的荔枝采前防裂保鲜剂能提高荔枝的抗裂果性、抗冷性、抗病性、耐贮性,延长保鲜期,经处理后的果实在常温条件下可贮藏8天以上,低温下可贮藏30天以上,裂果率降低,仅为对照的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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