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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OIS和AF功能的镜头致动器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780091481.3
  • IPC分类号:H04N5/232
  • 申请日期:
    2017-06-09
  • 申请人: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具有OIS和AF功能的镜头致动器
申请号CN201780091481.3申请日期2017-06-09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0-01-14公开/公告号CN11069223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232IPC分类号H;0;4;N;5;/;2;3;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宇野胜;米山厚司
代理机构暂无代理人暂无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镜头致动器。所述镜头致动器包括:压电元件,用于沿光轴方向移动镜头支架;形状记忆合金(ShapeMemoryAlloy,简称SMA),用于沿垂直于光轴方向的预定方向移动镜头支架;以及音圈电机(VoiceCoilMotor,简称VCM),用于沿垂直于光轴方向且不同于预定方向的方向移动镜头支架。本发明降低或消除了OIS系统的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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