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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扣税的税票发票开票系统及其应用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10052194.5
  • IPC分类号:G07G1/12;G07G5/00
  • 申请日期:
    2006-06-30
  • 申请人:
    邱奇友;浙江星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自助扣税的税票发票开票系统及其应用方法
申请号CN200610052194.5申请日期2006-06-30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6-12-06公开/公告号CN1873706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7G1/12IPC分类号G;0;7;G;1;/;1;2;;;G;0;7;G;5;/;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邱奇友;浙江星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申请人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景元花园柳莺苑6-4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邱奇友,浙江星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当前权利人邱奇友,浙江星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发明人邱奇友;黄朝晖
代理机构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代理人蔡正保
摘要
本发明涉及税票发票自动开票技术,特别是税务部门为临时经营纳税人、个体经营户、增值税纳税人提供一种随时缴纳税款并自行开具税票发票系统及其应用方法。系统由软件模块和硬件模块组成,软件模块主要由数据处理模块、显示模块、打印控制模块、数据管理模块组成,硬件模块主要由网络连接模块、计算资源模块、数据存储及备份恢复模块、税票发票运行模块及打印模块组成。本发明可以与现已普及的银行自动取款机一样,把系统的终端机设置在市场密集区、银行、税务大厅等公共场所,使纳税人通过本系统实现自助纳税并开具税票和发票的目的,替代了传统的税务人员人工收税和开票的效率低下的工作方式,特别适合于临时经营纳税人、个体经营户、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开票,为征纳双方提供了方便,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也可有效防止发票违法案件的发生,增强税务机关的执法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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