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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一种根据GPS定位收费的方法与系统 |
申请号 | CN201210587413.5 | 申请日期 | 2012-12-28 |
法律状态 | 暂无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56045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7B15/06 | IPC分类号 | G;0;7;B;1;5;/;0;6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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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中园101号启明国际大厦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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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余振华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宝筠 |
摘要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根据GPS定位收费的方法与系统,所述方法包括:制定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GPS模块对车辆进行定位并生成GPS定位信息,通过所述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定位数据;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当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则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所述系统包括:GPS模块,用于对车辆进行定位并生成GPS定位信息;中央处理模块,用于制定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通过所述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定位数据;并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当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则对车辆进行收费。
1.一种根据GPS定位收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制定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
车辆内置的GPS模块对车辆进行定位并生成GPS定位信息,通过所述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定位数据;
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当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则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具体为:
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是否达到第二阈值;
当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达到第二阈值,则所述定位数据确定车辆触发收费条件;当车辆触发收费条件则认为车辆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
所述确定车辆触发收费条件具体为:
判断车辆行驶速度是否大于0,若车辆速度大于0则计算得到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并将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作为触发收费条件;
判断车辆行驶速度是否大于0,若车辆行驶速度不大于0,则认为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达到第三阈值时触发收费条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内置的GPS模块对车辆进行定位具体为:
车辆内置GPS模块对车辆进行定位,并根据定位结果生成GPS定位信息;对所述GPS定位信息进行预处理;输出经过预处理的GPS定位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GPS定位信息的预处理具体包括:
差分定位、卡尔曼滤波和地图匹配。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定位数据具体为:
解析GPS定位信息,从GPS定位信息中提取车辆的定位数据;所述定位数据包括车辆的经纬度、高度、速度和航向角。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车辆内置GPS模块存储所述定位数据并显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距离所述收费区域的距离是否达到第一阈值,如果达到第一阈值则显示收费提示。
7.一种根据GPS定位收费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GPS模块,用于对车辆进行定位并生成GPS定位信息;
中央处理模块,用于制定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通过所述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定位数据;并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当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则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其中所述中央处理模块包括收费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当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则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
所述收费单元具体包括:
距离判断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是否达到第二阈值;
触发条件子单元,用于在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达到第二阈值时,判断所述定位数据确定车辆触发收费条件;当车辆触发收费条件则认为车辆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
计算收费子单元,用于在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时,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
所述触发条件子单元包括:
速度判断子单元,用于判断车辆行驶速度是否大于0;
行驶触发子单元,用于在车辆速度大于0时计算得到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并将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作为触发收费条件;
停止触发子单元,用于在车辆行驶速度不大于0时,认为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达到第三阈值时触发收费条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GPS模块具体包括:
定位单元,用于对车辆进行定位,并根据定位结果生成GPS定位信息;
预处理单元,用于对所述GPS定位信息进行预处理;输出经过预处理的GPS定位信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处理单元包括:差分定位子单元、卡尔曼滤波子单元和地图匹配子单元。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GPS模块还包括:
存储单元,用于接收中央处理模块获得的定位数据并存储;
显示单元,用于显示所述定位数据。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处理模块包括:
配置单元,用于制定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
数据处理单元,用于通过所述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定位数据。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单元包括:
解析子单元,用于解析GPS定位信息;
提取子单元,用于从解析后的GPS定位信息中提取车辆的定位数据;所述定位数据包括车辆的经纬度、高度、速度和航向角。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GPS模块还包括:
收费提示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距离所述收费区域的距离是否达到第一阈值,如果达到第一阈值则指示所述显示单元显示收费提示。
一种根据GPS定位收费的方法与系统\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卫星定位系统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根据GPS定位收费的方法与系统。\n背景技术\n[0002] 目前,交通拥堵已经成为了世界上大多数城市都存在的难题,城市规模越大,往往交通拥堵的现象越严重。所以一部分交通拥堵十分严重的城市为了缓解和改善交通状况,制定了拥挤收费的相关政策。\n[0003] 城市道路拥挤收费是指在考虑出行者路径选择行为的基础上,在交通拥挤时段对部分区域道路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达到舒缓交通拥挤的目的。拥挤收费的目的是利用价格机制来限制城市道路高峰期的车流密度、控制交通出行需求、调整出行路径、调节交通量的时空分布、减少繁忙时段和繁忙路段道路上的交通负荷、提高道路设施的通行速度,满足道路使用者对时间和经济效率的要求。\n[0004] 现阶段,拥挤收费的技术实现主要是在特定的位置处设置收费关口,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捕捉,从而获取经过收费路段的车辆信息,再利用后台系统对照收费标准对车辆进行收费。\n[0005] 但这种在特定位置捕捉车辆信息的收费方式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一方面该方法只能从外部对车辆信息进行观察和捕捉,无法直接实现车辆本身向系统提供位置信息与车辆信息,所以准确度相对较低,容易在捕捉车辆信息时出现遗漏;另一方面该方法与驾驶员的互动性差,不能使驾驶员及时了解到前方是否有收费路段,并进一步选择是否从收费路段通行。\n发明内容\n[0006]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根据GPS定位收费的方法与系统,所述方法通过GPS追踪车辆在收费路段的具体行驶路线,并相应的执行收费策略。\n[0007]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一种\n[0008] 一种根据GPS定位收费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n[0009] 制定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n[0010] 车辆内置的GPS模块对车辆进行定位并生成GPS定位信息,通过所述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定位数据;\n[0011] 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当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则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n[0012] 所述车辆内置的GPS模块对车辆进行定位具体为:\n[0013] 车辆内置GPS模块对车辆进行定位,并根据定位结果生成GPS定位信息;对所述GPS定位信息进行预处理;输出经过预处理的GPS定位信息。\n[0014] 所述GPS定位信息的预处理具体包括:\n[0015] 差分定位、卡尔曼滤波和地图匹配。\n[0016] 所述通过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定位数据具体为:\n[0017] 解析GPS定位信息,从GPS定位信息中提取车辆的定位数据;所述定位数据包括车辆的经纬度、高度、速度和航向角。\n[0018] 所述方法还包括:\n[0019] 车辆内置GPS模块存储所述定位数据并显示。\n[0020] 所述方法还包括:\n[0021] 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距离所述收费区域的距离是否达到第一阈值,如果达到第一阈值则显示收费提示。\n[0022] 所述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具体为:\n[0023] 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是否达到第二阈值;\n[0024] 当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达到第二阈值,则所述定位数据确定车辆触发收费条件;\n[0025] 当车辆触发收费条件则认为车辆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n[0026] 所述确定车辆触发收费条件具体为:\n[0027] 判断车辆行驶速度是否大于0,若车辆速度大于0则计算得到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并将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作为触发收费条件。\n[0028] 所述确定车辆触发收费条件具体为:\n[0029] 判断车辆行驶速度是否大于0,若车辆行驶速度不大于0,则认为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达到第三阈值时触发收费条件。\n[0030] 一种根据GPS定位收费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n[0031] GPS模块,用于对车辆进行定位并生成GPS定位信息;\n[0032] 中央处理模块,用于制定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通过所述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定位数据;并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当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则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n[0033] 所述GPS模块具体包括:\n[0034] 定位单元,用于对车辆进行定位,并根据定位结果生成GPS定位信息;\n[0035] 预处理单元,用于对所述GPS定位信息进行预处理;输出经过预处理的GPS定位信息。\n[0036] 所述预处理单元包括:差分定位子单元、卡尔曼滤波子单元和地图匹配子单元。\n[0037] 所述GPS模块还包括:\n[0038] 存储单元,用于接收中央处理模块获得的定位数据并存储;\n[0039] 显示单元,用于显示所述定位数据。\n[0040] 所述中央处理模块包括:\n[0041] 配置单元,用于制定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n[0042] 数据处理单元,用于通过所述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定位数据;\n[0043] 收费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当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则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n[0044] 所述数据处理单元包括:\n[0045] 解析子单元,用于解析GPS定位信息;\n[0046] 提取子单元,用于从解析后的GPS定位信息中提取车辆的定位数据;所述定位数据包括车辆的经纬度、高度、速度和航向角。\n[0047] 所述GPS模块还包括:\n[0048] 收费提示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距离所述收费区域的距离是否达到第一阈值,如果达到第一阈值则指示所述显示单元显示收费提示。\n[0049] 所述收费单元具体包括:\n[0050] 距离判断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是否达到第二阈值;\n[0051] 触发条件子单元,用于在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达到第二阈值时,判断所述定位数据确定车辆触发收费条件;当车辆触发收费条件则认为车辆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n[0052] 计算收费子单元,用于在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时,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n[0053] 所述触发条件子单元包括:\n[0054] 速度判断子单元,用于判断车辆行驶速度是否大于0;\n[0055] 行驶触发子单元,用于在车辆速度大于0时计算得到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并将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作为触发收费条件;\n[0056] 停止触发子单元,用于在车辆行驶速度不大于0时,认为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达到第三阈值时触发收费条件。\n[0057] 根据以上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存在的有益效果是:利用GPS对车辆进行定位并生成GPS定位信息,实现了由车辆本身向信息处理端反馈信息,以车辆内部生成的GPS定位信息作为对车辆收费的依据,改变了传统的从外部观察和捕捉车辆信息的过程,也就避免了传统方式当中易出现遗漏和错误的技术问题,提高了对于收费点出车辆信息统计的准确程度;另外,为驾驶员显示车辆的定位数据,使得驾驶员实时的了解到车辆行驶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并提供了驾驶员自主选择是否进入收费区域的提示,增加了驾驶员与收费规则之间的互动性,提高了驾驶员的使用感受。\n附图说明\n[0058]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n[0059]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方法流程图;\n[0060] 图2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所述方法流程图;\n[0061] 图3为本发明又一实施例所述方法流程图;\n[0062]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系统结构示意图;\n[0063] 图5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所述系统结构示意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64]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n[0065] 参照图1所示为本发明所述根据GPS定位收费的方法的一个具体实施例,本实施例中通过GPS为车辆进行定位,判断车辆是否经过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并根据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对经过收费点的车辆进行收费。具体的,本实施例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n[0066] 步骤101、制定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n[0067] 在实际中,可以根据城市街道的具体交通状况,在特定时段将某些拥堵严重的区域作为收费区域,并对经过收费区域的车辆进行收费,以抑制收费区域内车辆的数量,缓解交通压力。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可以认为是收费区域内用以判定收费标准的节点,一般来说通常是车辆驶离收费区域的出口或某些标志性的路口。每个收费点都存在对应的收费策略,车辆通过不同的收费点时,会按照相应的收费策略收取不同金额的费用。\n[0068] 步骤102、车辆内置的GPS模块对车辆进行定位并生成GPS定位信息,通过所述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定位数据;\n[0069] 本实施例中,不采用传统的在收费点处捕捉车辆信息的方式,而是利用GPS对车辆进行定位。具体可以预先在车辆中内置一个GPS模块,该GPS模块利用卫星定位实时的监控车辆的位置及行驶状况等定位数据,将包含车辆的位置与行驶状况等信息的定位数据制作成一个GPS定位信息。由此即可通过该GPS定位信息获得一定范围之内任意车辆的定位数据,并以此定位数据作为对车辆收费的依据。\n[0070] 步骤103、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当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则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n[0071] 本实施例所述方法中,一方面配置了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另一方面获取了车辆的定位数据,可以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所述收费点处。两相结合即实现了根据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收费点处的车辆收费。\n[0072] 本实施例所述方法存在的有益效果是:利用GPS对车辆进行定位并生成GPS定位信息,实现了由车辆本身向信息处理端反馈信息,以车辆内部生成的GPS定位信息作为对车辆收费的依据,改变了传统的从外部观察和捕捉车辆信息的过程,也就避免了传统方式当中易出现遗漏和错误的技术问题,提高了对于收费点出车辆信息统计的准确程度。\n[0073] 图1所示实施例仅为本发明所述方法的一个基础实施例,在此基础上还可以结合替他优化方案,得到其他的优选实施例。\n[0074] 参见图2所示,为本发明所述方法的另一个具体的实施例:\n[0075] 步骤201、制定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n[0076] 步骤202、车辆内置GPS模块对车辆进行定位,并根据定位结果生成GPS定位信息;\n对所述GPS定位信息进行预处理;输出经过预处理的GPS定位信息;\n[0077] 本实施例中生成的GPS数据具体为NMEA-0183格式;所述GPS模块每秒对车辆进行一次定位并输出GPS定位信息,以实时的监控和反映车辆的定位数据。在生成GPS定位数据后,为了提高其精确度,还需对于所述GPS定位数据做预处理。本实施例中所述预处理包括差分定位、卡尔曼滤波和地图匹配三种;\n[0078] 所述差分定位可利用GPS参考站发送的差分电文来实现,其目的在于消除卫星轨道误差、SA(缩写自选择可用性技术Selective Availability)影响和大气影响等相关影响因素;所述卡尔曼滤波的作用是利用卡尔曼滤波算法对GPS定位信息进行滤波处理以消除随机误差;所述地图匹配即是将GPS定位信息垂直投影到匹配的道路上,以消除定位误差。\n差分定位、卡尔曼滤波和地图匹配三者的技术实现为本领域所公知,在此不作赘述。\n[0079] 经过预处理后的GPS定位信息将发往执行信息处理的一端。\n[0080] 步骤203、解析经过预处理的GPS定位信息,从该GPS定位信息中提取车辆的定位数据;所述定位数据包括车辆的经纬度、高度、速度和航向角;\n[0081] 本实施例中对于车辆的定位数据中包括的内容做出了具体限定,其中经纬度反映了车辆实时位置,经纬度的一系列变化即体现了车辆的行使路线,速度和航向角反映了车辆的状态;定位数据中反映的各方面信息,均可作为对车辆收费的评判依据。\n[0082] 步骤204、车辆内置GPS模块存储所述定位数据并显示;\n[0083] 本实施例中,信息处理端获得了所述定位数据之后,可进一步反馈给车辆内置的GPS模块;所述GPS模块存储并显示定位数据,使得驾驶员能够实时的了解到车辆的行使状态、行使路线、所处位置及其他的相关信息。\n[0084] 步骤205、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距离所述收费区域的距离是否达到第一阈值,如果达到第一阈值则显示收费提示。\n[0085] 本步骤中,所述GPS模块在车辆未进入收费区域时,给出一个收费提示,告知驾驶员前方路段为收费区域,以便驾驶员进一步选择是否更改行驶路线。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阈值设置为100米,当车辆与收费区域的距离不足100米时GPS模块给出所述收费提示。\n[0086] 步骤206、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当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则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n[0087] 本实施例在图1所示实施例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存在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对所述GPS定位信息的预处理提高了GPS定位信息的准确度,从而优化了所述方法的实现效果;另外,为驾驶员显示车辆的定位数据,使得驾驶员实时的了解到车辆行驶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并提供了驾驶员自主选择是否进入收费区域的提示,增加了驾驶员与收费规则之间的互动性,提高了驾驶员的使用感受;本实施例中所述方法技术方案更加完善,公开更加充分。\n[0088] 参照图3所示,为本发明所述根据GPS定位收费的方法的另一个具体的实施例。本实施例中对于图2所示实施例中的步骤206做出了更详细的描述,也就是,本实施例中具体描述了对收费点处车辆收费的具体技术方案;其余各步骤本实施例中与图2所示实施例一致。本实施例中对于收费点处车辆收费的相关步骤具体如下:\n[0089] 步骤361、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是否达到第二阈值;\n[0090] 通常在车辆到达收费点时执行收费操作。而本实施例中在车辆接近收费点的时候即开始收费机制的相关流程,为具体的判断是否收费及何时收费预留一定的时间和空间。\n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阈值具体为70米,也就是当车辆距离收费点70米时,启动以下判断流程。\n[0091] 步骤362、当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达到第二阈值,则所述定位数据确定车辆触发收费条件;\n[0092] 预先设置的触发条件为评定是否对车辆进行收费的标准。当车辆满足触发条件则执行收费,否则不执行收费直到车辆满足触发条件。\n[0093]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触发条件可以在车辆行驶或停止两种状态下判断是否执行收费,具体如下|\n[0094] 步骤3621、判断车辆行驶速度是否大于0,若车辆速度大于0则计算得到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并将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作为触发收费条件。\n[0095] 如果与收费点距离达到第二阈值的车辆是处于行驶状态的,即速度大于0,则说明该车辆将在很短的一段时间之内通过收费点;所以即可将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作为触发条件,也就是该时刻执行收费。具体找到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有以下两种方式:\n[0096] 一为通过车辆的实时速度与车辆距收费点的距离,推算出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该方法依靠理论计算,可能受到相关因素的影响与实际出现偏差;适用于车速较快,车辆距收费点距离较近的情况下;\n[0097] 另一为通过GPS定位实时地获取车辆的具体位置,在确定车辆位置与收费点位置一致的时刻,认为满足触发条件;该方法依靠车辆与收费点的实际位置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判断更为准确,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但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可能无法及时定位。\n[0098] 通过以上均可以获取到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在实际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n[0099] 步骤3622、判断车辆行驶速度是否大于0,若车辆行驶速度不大于0,则认为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达到第三阈值时触发收费条件;\n[0100] 由于收费区域内往往拥堵状况严重,所以与收费点的距离达到第二阈值的车辆极有可能是因拥堵而停止的。在这种情况下判断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是否达到第三阈值,并以此为触发条件。一般而言第三阈值的数值会设置的较小,本实施例中第三阈值为10米。\n也就是说,如果车辆停止的位置距收费点不足10米,则认为该车辆已经满足触发条件,即到达了收费点,应该执行收费;否则认为该车辆未达到收费点,暂时不执行收费,直到该车辆满足触发条件。\n[0101] 步骤363、当车辆触发收费条件则认为车辆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则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n[0102] 对于步骤362中任意一种满足触发条件的情况,则认为该车辆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并且根据收费策略实际的对车辆执行收费的操作。\n[0103] 本实施例存在的有益效果是:本实施例中具体的描述了对于车辆执行收费的过程与判断收费标准的机制,使得所述方法整体技术方案更加完整,公开更加充分。\n[0104] 参见图4所示,为本发明所述根据GPS定位收费的系统的一个具体实施例。本实施例中所述系统的技术方案本质上与图1所示的方法实施例相对应。具体的,本实施例中所述系统包括以下:\n[0105] GPS模块,用于对车辆进行定位并生成GPS定位信息;\n[0106] 所述GPS模块置于车辆内部,所述系统中应包括至少一个GPS模块。所述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往往包括数量众多的GPS模块,以使得所述系统覆盖范围内的所有车辆当中均配置一个GPS模块。\n[0107] 中央处理模块,用于制定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通过所述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行使数据;并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当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则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n[0108] 本实施例中,所述中央处理模块从硬件上可以基于S3C6410芯片完成相关功能,完成信息处理的流程。所述中央处理模块也就是系统中负责信息处理的一端。\n[0109] 本实施例所述系统存在的有益效果是:利用GPS对车辆进行定位并生成GPS定位信息,实现了由车辆本身向信息处理端反馈信息,以车辆内部生成的GPS定位信息作为对车辆收费的依据,改变了传统的从外部观察和捕捉车辆信息的过程,也就避免了传统方式当中易出现遗漏和错误的技术问题,提高了对于收费点出车辆信息统计的准确程度。\n[0110] 参见图4所示为所述系统的另一个具体的实施例,本实施例中,所述系统在图2所示的系统实施例之上进一步做出了优化。本实施例中所述系统具体如下:\n[0111] GPS模块,用于对车辆进行定位并生成GPS定位信息;\n[0112] 本实施例中所述GPS模块包括:\n[0113] 定位单元,用于对车辆进行定位,并根据定位结果生成GPS定位信息;\n[0114] 预处理单元,用于对所述GPS定位信息进行预处理;输出经过预处理的GPS定位信息;\n[0115] 预处理单元包括:差分定位子单元、卡尔曼滤波子单元和地图匹配子单元;\n[0116] 存储单元,用于接收中央处理模块获得的定位数据并存储;\n[0117] 显示单元,用于显示所述定位数据;\n[0118] 收费提示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距离所述收费区域的距离是否达到第一阈值,如果达到第一阈值则指示所述显示单元显示收费提示;\n[0119] 中央处理模块,用于制定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通过所述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行使数据;并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当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则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n[0120] 本实施例中所述中央处理模块包括:\n[0121] 配置单元,用于制定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及收费点对应的收费策略;\n[0122] 数据处理单元,用于通过所述GPS定位信息获得车辆的行使数据;\n[0123] 所述数据处理单元包括:\n[0124] 解析子单元,用于解析GPS定位信息;\n[0125] 提取子单元,用于从解析后的GPS定位信息中提取车辆的定位数据;所述定位数据包括车辆的经纬度、高度、速度和航向角;\n[0126] 收费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是否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当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则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n[0127] 本实施例中,所述系统的技术方案本质上对应图2所示方法实施例。所以本实施例中不再对技术方案各相关环节做重复的描述。本实施例中,所述系统进一步存在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对所述GPS定位信息的预处理提高了GPS定位信息的准确度,从而优化了所述系统的实现效果;另外,为驾驶员显示车辆的定位数据,使得驾驶员实时的了解到车辆行驶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并提供了驾驶员自主选择是否进入收费区域的提示,增加了驾驶员与收费规则之间的互动性,提高了驾驶员的使用感受;本实施例中所述方法技术方案更加完善,公开更加充分。\n[0128] 另外,在图5所示实施例的基础之上,对应图3所示实施例中技术方案还可以对所述收费单元做出如下的优化:\n[0129] 收费单元具体包括:\n[0130] 距离判断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定位数据判断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是否达到第二阈值;\n[0131] 触发条件子单元,用于在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达到第二阈值时,判断所述定位数据确定车辆触发收费条件;当车辆触发收费条件则认为车辆处于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点处;\n[0132] 触发条件子单元包括:\n[0133] 速度判断子单元,用于判断车辆行驶速度是否大于0;\n[0134] 行驶触发子单元,用于在车辆速度大于0时计算得到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并将车辆通过收费点的时刻作为触发收费条件;\n[0135] 停止触发子单元,用于在车辆行驶速度不大于0时,认为车辆与收费点的距离达到第三阈值时触发收费条件;\n[0136] 计算收费子单元,用于在车辆处于所述收费点处时,根据该收费点处对应的收费策略对车辆进行收费。\n[0137] 以上优化方案存在的有益效果是:优化方案中具体的描述了对于车辆执行收费的过程与判断收费标准的机制,使得所述方法整体技术方案更加完整,公开更加充分。\n[0138]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法律信息
- 2022-12-09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 G07B 15/06
专利号: ZL 201210587413.5
申请日: 2012.12.28
授权公告日: 2016.03.02
- 2018-01-26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专利权人由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由100102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中园101号启明国际大厦7层变更为100102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中园101号启明国际大厦7层
- 2016-03-02
- 2014-01-15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7B 15/06
专利申请号: 201210587413.5
申请日: 2012.12.28
- 2013-12-18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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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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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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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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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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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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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暂无 |
201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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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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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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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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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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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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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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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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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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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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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