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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终端器件和使用其的电视节目观看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480037643.8
  • IPC分类号:H04N5/44
  • 申请日期:
    2004-12-09
  •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移动终端器件和使用其的电视节目观看系统
申请号CN200480037643.8申请日期2004-12-09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7-01-10公开/公告号CN1894956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44IPC分类号H;0;4;N;5;/;4;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日本大阪府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须贺秀德;相川贵之;大场航期;神本晓;加藤玲子
代理机构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代理人黄小临;王志森
摘要
一种移动终端装置和使用它的电视节目观看系统,其中,即使在离开家的情况下接收电视节目并且这种接收被中断,独立的电视接收/记录/播放装置使得可以容易地在以后观看的所述电视节目的剩余部分。其中包括:电视接收部分,用于接收电视节目;存储部件,用于将电视接收部分正在接收电视节目的任何时刻和其上由电视接收部分接收电视节目的频道存储为书签;以及,传送部件,用于向独立的电视接收/记录/播放装置传送在存储部件存储的书签。所述独立的电视接收/记录/播放装置被适配来使得可以根据书签来观看所接收的电视节目。以这种方式,通过使用移动终端装置来接收电视节目,并且将任何时刻和频道作为书签存储到移动终端装置中。然后,将书签传送到独立的电视接收/记录/播放装置中,这使得根据书签正确地观看对应于上述时刻的电视节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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