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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室内空气污染物净化剂的使用方法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711088733.5
  • IPC分类号:B01D53/78;B01D53/72
  • 申请日期:
    2017-11-08
  • 申请人:
    鸿蒙(广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室内空气污染物净化剂的使用方法
申请号CN201711088733.5申请日期2017-11-08
法律状态实质审查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8-01-09公开/公告号CN107551795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B01D53/78IPC分类号B;0;1;D;5;3;/;7;8;;;B;0;1;D;5;3;/;7;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鸿蒙(广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爱国路28号二楼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鸿蒙(广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鸿蒙(广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王春辉;章旭
代理机构韶关市雷门专利事务所代理人周胜明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室内空气污染物净化剂的使用方法,它以有机硅季铵盐作为原料并根据浓度不同,分别配置成甲醛清除剂和防霉抗菌祛味液,使用步骤如下,首先去甲醛,将污染源表面和空气中游离甲醛分解成H2O和CO2;再配置工程液,将浓度为3%的有机硅季铵盐溶液与去离子水按照质量百分比为3%:97%的比例混合制得防霉抗菌祛味液;再喷涂工程液,把配制好的工程液高度雾化后均匀地喷涂在家具物体表面;最后保护膜成型,打开窗户保持通风,24小时后保护膜成型即可入住,该保护膜持续分解抑杀室内和室外的有害物质,保持优良的室内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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