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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wifi的车载录像自动保存方法及系统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1028512.X
  • IPC分类号:H04N7/18;H04L29/08
  • 申请日期:
    2015-12-31
  • 申请人: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基于wifi的车载录像自动保存方法及系统
申请号CN201511028512.X申请日期2015-12-31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2016-05-04公开/公告号CN105554466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7/18IPC分类号H;0;4;N;7;/;1;8;;;H;0;4;L;2;9;/;0;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88号10幢南座1-11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廖永汉;赵子华
代理机构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人宋义兴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基于wifi的车载录像自动保存方法及系统,其中,该方法通过wifi将移动设备接入车载系统,所述车载系统获取当前移动设备的可用存储容量,并根据当前移动设备的可用存储容量发送车载录像到当前移动设备上,所述车载系统发送给移动设备的车载录像容量不超过该移动设备的可用存储容量,当前移动设备将接收到的车载录像转存到终端存储设备中。本发明通过移动设备转存车载系统的车载录像到终端存储设备,使得车载录像的保存更加灵活,优化了数据的传输方式,方便用户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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