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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
申请号 | CN201811072575.9 | 申请日期 | 2018-09-13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25848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6Q40/02 | IPC分类号 | G;0;6;Q;4;0;/;0;2;;;G;0;6;Q;4;0;/;0;4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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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阮泽文;江旻;杨杨;范增虎;万单领;彭言海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暂无 |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方法包括步骤当催收系统接收到大数据平台发送的逾期数据后,检测逾期数据是否符合预设的风险规则;若逾期数据符合风险规则,则从存证系统对应的区块链节点中获取与逾期数据对应逾期用户的存证数据,并根据存证数据和逾期数据生成仲裁内容,以触发仲裁请求,并将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仲裁系统发送的仲裁请求对应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当接收到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债务催收请求。本发明减少了仲裁过程中的人工干预,缩短了通过仲裁进行贷款催收的耗时,提高了通过仲裁催收贷款的效率。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当催收系统接收到大数据平台发送的逾期数据后,检测所述逾期数据是否符合预设的风险规则,其中,根据所述逾期数据对应逾期用户类型的不同,所述风险规则不同,所述逾期用户类型包括企业用户和个人用户,所述风险规则包括判断所述逾期用户的代还金额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金额;
若所述逾期数据符合所述风险规则,则从存证系统对应的区块链节点中获取所述逾期用户的存证数据,并根据所述存证数据和所述逾期数据生成仲裁内容;
根据所述仲裁内容触发仲裁请求,并将所述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仲裁系统发送的所述仲裁请求对应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
当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所述债务催收请求,其中,当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后,检测所述逾期用户的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可划拨金额,若检测到所述逾期用户的银行账户中未存在可划拨金额,所述催收系统发送委外指令给连接的第三方系统,以使所述第三方系统在接收到委外指令后,根据所述委外指令输出通知消息,并根据所述通知消息通知对应的工作人员从所述逾期用户中收缴所述债务催收请求对应的金额;
其中,当仲裁系统接收到催收系统发送的仲裁请求后,获取与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存证数据,并通过区块链节点验证所述存证数据是否处于可信状态;
若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则对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进行立案,检测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其中,若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则检测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是否通过预审;若检测到所述仲裁案件通过预审,则对所述仲裁案件进行立案,并检测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其中,对所述仲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仲裁机构的仲裁人员通过所述仲裁系统在网上组成仲裁庭,对所述仲裁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被申请人通过所述仲裁庭进行网上答辩,并与仲裁申请人交换证据和质证;
若检测到所述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则发送第一通知消息给所述催收系统,以供所述催收系统根据所述第一通知消息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所述债务催收请求;
所述通过区块链节点验证所述存证数据是否处于可信状态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存证数据对应的数据标识在区块链节点中提取与所述存证数据对应的第一哈希值,并根据所述存证数据计算第二哈希值;
若所述第一哈希值和所述第二哈希值一致,则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
若所述第一哈希值与所述第二哈希值不一致,则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不可信状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仲裁内容触发仲裁请求,并将所述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仲裁系统发送的所述仲裁请求对应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仲裁内容触发仲裁请求,并将所述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通过预审的第二通知消息;
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所述仲裁案件的待缴纳仲裁费,并通过财务系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
在成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后,发送提示信息提示所述仲裁系统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已成功缴纳,并检测是否接收到所述仲裁系统发送的所述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所述仲裁案件的待缴纳仲裁费,并通过财务系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的步骤包括:
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所述仲裁案件的待缴纳仲裁费,并根据所述逾期数据执行缴费金额计算策略计算需缴纳仲裁费;
若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和所述需缴纳仲裁费一致,则通过所述财务系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待缴纳仲裁费,并根据所述逾期数据执行缴费金额计算策略计算需缴纳仲裁费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若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和所述需缴纳仲裁费不一致,则发送确认指令给所述仲裁系统,以供所述仲裁系统根据所述确认指令确认所述待缴纳仲裁费是否正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的步骤包括:
当侦测到检测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处于还款结清状态的检测指令后,根据所述检测指令检测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处于还款结清状态;
若检测到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处于所述还款结清状态,则触发撤销指令,以根据所述撤销指令撤销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所述债务催收请求的步骤包括:
当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冻结指令;
将所述冻结指令发送给冻结系统,以供所述冻结系统根据所述冻结指令冻结所述逾期用户的财产。
7.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和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的步骤。
8.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的步骤。
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债务催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n背景技术\n[0002]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从银行业务良好发展层面,都对贷款类业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挑战。贷款后的风险管理是信贷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法务催收是回收贷款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在该阶段,会将回收贷款对应案件交由法务,由对应法务采取线下行动以回收贷款。法务催收的其中一种方式是仲裁,现有仲裁流程基于传统“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提交仲裁、收集证据材料、材料送达、案前调节、出庭举证和组庭裁决等常规仲裁步骤,基本都是走的线下模式,无法自动化,且效率低下,从申请仲裁到仲裁庭受理、缴费、调解、举证再到最后出具裁决一系列流程下来,耗时长(需要证据收集、举证和文书寄送等),催收效率低下。\n发明内容\n[0003]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旨在解决现有的贷款催收方法耗时长、催收效率低下的技术问题。\n[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包括步骤:\n[0005] 当催收系统接收到大数据平台发送的逾期数据后,检测所述逾期数据是否符合预设的风险规则;\n[0006] 若所述逾期数据符合所述风险规则,则从存证系统对应的区块链节点中获取与所述逾期数据对应逾期用户的存证数据,并根据所述存证数据和所述逾期数据生成仲裁内容;\n[0007] 根据所述仲裁内容触发仲裁请求,并将所述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仲裁系统发送的所述仲裁请求对应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n[0008] 当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所述债务催收请求。\n[0009] 优选地,所述根据所述仲裁内容触发仲裁请求,并将所述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仲裁系统发送的所述仲裁请求对应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的步骤包括:\n[0010] 根据所述仲裁内容触发仲裁请求,并将所述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通过预审的第二通知消息;\n[0011] 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所述仲裁案件的待缴纳仲裁费,并通过财务系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n[0012] 在成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后,发送提示信息提示所述仲裁系统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已成功缴纳,并检测是否接收到所述仲裁系统发送的所述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n[0013] 优选地,所述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所述仲裁案件的待缴纳仲裁费,并通过财务系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的步骤包括:\n[0014] 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所述仲裁案件的待缴纳仲裁费,并根据所述逾期数据执行缴费金额计算策略计算需缴纳仲裁费;\n[0015] 若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和所述需缴纳仲裁费一致,则通过所述财务系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n[0016] 优选地,所述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待缴纳仲裁费,并根据所述逾期数据执行缴费金额计算策略计算需缴纳仲裁费的步骤之后,还包括:\n[0017] 若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和所述需缴纳仲裁费不一致,则发送确认指令给所述仲裁系统,以供所述仲裁系统根据所述确认指令确认所述待缴纳仲裁费是否正确。\n[0018] 优选地,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的步骤包括:\n[0019] 当侦测到检测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处于还款结清状态的检测指令后,根据所述检测指令检测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处于还款结清状态;\n[0020] 若检测到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处于所述还款结清状态,则触发撤销指令,以根据所述撤销指令撤销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n[0021] 优选地,所述当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所述债务催收请求的步骤包括:\n[0022] 当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冻结指令;\n[0023] 将所述冻结指令发送给冻结系统,以供所述冻结系统根据所述冻结指令冻结所述逾期用户的财产。\n[0024] 此外,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n[0025] 当仲裁系统接收到催收系统发送的仲裁请求后,获取与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存证数据,并通过区块链节点验证所述存证数据是否处于可信状态;\n[0026] 若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则对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进行立案,检测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n[0027] 若检测到所述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则发送第一通知消息给所述催收系统,以供所述催收系统根据所述第一通知消息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所述债务催收请求。\n[0028] 优选地,所述通过区块链节点验证所述存证数据是否处于可信状态的步骤包括:\n[0029] 根据所述存证数据对应的数据标识在区块链节点中提取与所述存证数据对应的第一哈希值,并根据所述存证数据计算第二哈希值;\n[0030] 若所述第一哈希值和所述第二哈希值一致,则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n[0031] 若所述第一哈希值与所述第二哈希值不一致,则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不可信状态。\n[0032] 优选地,所述若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则对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进行立案,检测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的步骤包括:\n[0033] 若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则检测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是否通过预审;\n[0034] 若检测到所述仲裁案件通过预审,则发送所述仲裁案件通过预审的第二通知消息给所述催收系统,并检测是否接收到催收系统发送的成功缴纳所述仲裁案件对应待缴纳仲裁费的成功消息;\n[0035] 若接收到所述成功消息,则对所述仲裁案件进行立案,并检测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n[0036] 此外,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和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的步骤。\n[0037] 此外,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的步骤。\n[0038] 本发明通过用户贷款逾期后,根据风险规则自动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仲裁,当确定逾期用户对应的逾期数据符合风险规则后,获取仲裁过程中需要的存证数据,根据存证数据和逾期数据生成仲裁内容,以触发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在接收到仲裁系统发送的仲裁请求对应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该债务催收请求。实现了在贷款催收过程中,由催收系统自动触发仲裁流程,减少了仲裁过程中的人工干预,缩短了通过仲裁进行贷款催收的耗时,提高了通过仲裁催收贷款的效率。\n附图说明\n[0039]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方案涉及的硬件运行环境的结构示意图;\n[0040] 图2是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n[0041] 图3是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第三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n[0042] 图4是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第四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n[0043] 本发明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n具体实施方式\n[0044] 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n[0045] 如图1所示,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方案涉及的硬件运行环境的结构示意图。\n[0046] 需要说明的是,图1即可为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的硬件运行环境的结构示意图。本发明实施例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可以是PC,便携计算机等终端设备。\n[0047] 如图1所示,该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可以包括:处理器1001,例如CPU,网络接口1004,用户接口1003,存储器1005,通信总线1002。其中,通信总线1002用于实现这些组件之间的连接通信。用户接口1003可以包括显示屏(Display)、输入单元比如键盘(Keyboard),可选用户接口1003还可以包括标准的有线接口、无线接口。网络接口1004可选的可以包括标准的有线接口、无线接口(如WI‑FI接口)。存储器1005可以是高速RAM存储器,也可以是稳定的存储器(non‑volatile memory),例如磁盘存储器。存储器1005可选的还可以是独立于前述处理器1001的存储装置。\n[0048]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1中示出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结构并不构成对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n[0049] 如图1所示,作为一种计算机存储介质的存储器1005中可以包括操作系统、网络通信模块、用户接口模块以及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其中,操作系统是管理和控制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硬件和软件资源的程序,支持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以及其它软件或程序的运行。\n[0050] 在图1所示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中,催收系统和仲裁系统可设置于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中,当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中设置有催收系统时,用户接口\n1003用于连接大数据平台和仲裁系统,与大数据平台和仲裁系统进行数据通信;当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设备中设置有仲裁系统时,用户接口1003用于连接催收系统;网络接口\n1004主要用于连接后台服务器,与后台服务器进行数据通信;而处理器1001可以用于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并执行以下操作:\n[0051] 当催收系统接收到大数据平台发送的逾期数据后,检测所述逾期数据是否符合预设的风险规则;\n[0052] 若所述逾期数据符合所述风险规则,则从存证系统对应的区块链节点中获取与所述逾期数据对应逾期用户的存证数据,并根据所述存证数据和所述逾期数据生成仲裁内容;\n[0053] 根据所述仲裁内容触发仲裁请求,并将所述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仲裁系统发送的所述仲裁请求对应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n[0054] 当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所述债务催收请求。\n[0055] 进一步地,所述根据所述仲裁内容触发仲裁请求,并将所述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仲裁系统发送的所述仲裁请求对应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的步骤包括:\n[0056] 根据所述仲裁内容触发仲裁请求,并将所述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通过预审的第二通知消息;\n[0057] 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所述仲裁案件的待缴纳仲裁费,并通过财务系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n[0058] 在成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后,发送提示信息提示所述仲裁系统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已成功缴纳,并检测是否接收到所述仲裁系统发送的所述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n[0059] 进一步地,所述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所述仲裁案件的待缴纳仲裁费,并通过财务系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的步骤包括:\n[0060] 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所述仲裁案件的待缴纳仲裁费,并根据所述逾期数据执行缴费金额计算策略计算需缴纳仲裁费;\n[0061] 若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和所述需缴纳仲裁费一致,则通过所述财务系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n[0062] 进一步地,所述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待缴纳仲裁费,并根据所述逾期数据执行缴费金额计算策略计算需缴纳仲裁费的步骤之后,处理器1001还可以用于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并执行以下步骤:\n[0063] 若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和所述需缴纳仲裁费不一致,则发送确认指令给所述仲裁系统,以供所述仲裁系统根据所述确认指令确认所述待缴纳仲裁费是否正确。\n[0064] 进一步地,处理器1001还可以用于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并执行以下步骤:\n[0065] 当侦测到检测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处于还款结清状态的检测指令后,根据所述检测指令检测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处于还款结清状态;\n[0066] 若检测到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处于所述还款结清状态,则触发撤销指令,以根据所述撤销指令撤销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n[0067] 进一步地,所述当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所述债务催收请求的步骤包括:\n[0068] 当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冻结指令;\n[0069] 将所述冻结指令发送给冻结系统,以供所述冻结系统根据所述冻结指令冻结所述逾期用户的财产。\n[0070] 进一步地,处理器1001还可以用于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并执行以下步骤:\n[0071] 当仲裁系统接收到催收系统发送的仲裁请求后,获取与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存证数据,并通过区块链节点验证所述存证数据是否处于可信状态;\n[0072] 若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则对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进行立案,检测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n[0073] 若检测到所述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则发送第一通知消息给所述催收系统,以供所述催收系统根据所述第一通知消息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所述债务催收请求。\n[0074] 进一步地,所述通过区块链节点验证所述存证数据是否处于可信状态的步骤包括:\n[0075] 根据所述存证数据对应的数据标识在区块链节点中提取与所述存证数据对应的第一哈希值,并根据所述存证数据计算第二哈希值;\n[0076] 若所述第一哈希值和所述第二哈希值一致,则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n[0077] 若所述第一哈希值与所述第二哈希值不一致,则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不可信状态。\n[0078] 进一步地,所述若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则对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进行立案,检测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的步骤包括:\n[0079] 若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则检测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是否通过预审;\n[0080] 若检测到所述仲裁案件通过预审,则发送所述仲裁案件通过预审的第二通知消息给所述催收系统,并检测是否接收到催收系统发送的成功缴纳所述仲裁案件对应待缴纳仲裁费的成功消息;\n[0081] 若接收到所述成功消息,则对所述仲裁案件进行立案,并检测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n[0082] 基于上述的结构,提出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的各个实施例。\n[0083] 参照图2,图2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n[0084]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的实施例,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在流程图中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n[0085] 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应用于服务器或者终端中,终端可以包括诸如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机器人等移动终端,以及诸如数字TV、台式计算机等固定终端。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的各个实施例中,为了便于描述,省略执行主体进行阐述各个实施例。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包括:\n[0086] 步骤S10,当催收系统接收到大数据平台发送的逾期数据后,检测所述逾期数据是否符合预设的风险规则。\n[0087] 大数据平台会定时在贷款系统中获取逾期用户的逾期信息,并根据逾期信息计算出该逾期用户逾期后逾期利息。需要说明的是,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是逾期用户与对应机构在贷款过程中协商好的,如逾期利息=本金*逾期利率*实际逾期天数。在逾期信息中,包括了用户贷款本金、贷款利率、逾期利率、贷款时长、还款日期和代表逾期用户身份的身份信息等。可以理解的是,当贷款系统在还款日期到达之前,若用户未偿还对应的贷款,贷款系统则可确定用户逾期。\n[0088] 当大数据平台计算出逾期利息后,大数据平台将逾期利息和逾期信息作为逾期数据发送给催收系统。当催收系统接收到大数据平台发送的逾期数据后,检测该逾期数据是否符合预设的风险规则。需要说明的是,风险规则是预先存储在催收系统中。对于逾期用户类型的不同,可设置不同的风险规则,如若逾期用户是企业,则对应的风险规则可设置为:\n判断逾期用户的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在工商系统的黑名单中,若该逾期用户的组织机构代码在工商系统的黑名单中,则可确定逾期数据符合风险规则;若逾期用户的组织机构代码未在工商系统的黑名单中,则可确定逾期数据未符合风险规则。若逾期用户是个人,则对应的风险规则可设置为:判断逾期用户的身份证号码和/或电话号码是否在预存的黑名单中,若该逾期用户的身份证号码和/或电话号码在预存的黑名单中,则可确定逾期数据符合风险规则;若逾期用户的身份证号码和/或电话号码未存在预存的黑名单中,则可确定逾期数据未符合风险规则。\n[0089] 如对应的风险规则还可设置为:判断逾期用户的待还本金、代还利息和逾期利息之和,记为待还金额,判断待还金额是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金额,若待还金额大于或者等于预设金额,则可确定逾期数据符合预设的风险规则;若待还金额小于预设金额,则可确定逾期数据未符合预设的风险规则。可以理解的是,待还利息=待还本金*贷款利率*贷款时长,预设金额可根据具体需要而设置,在本实施例中不做具体限制。\n[0090] 步骤S20,若所述逾期数据符合所述风险规则,则从存证系统对应的区块链节点中获取所述逾期数据对应逾期用户的存证数据,并根据所述存证数据和所述逾期数据生成仲裁内容。\n[0091] 若检测到逾期数据符合风险规则,则从存证系统对应的区块链节点中获取逾期数据对应逾期用户的存证数据。存证系统是存证机构对应的系统,存证机构是电子数据存管者,提供电话录音保全,网页保全,原创图片保护等电子存证服务。在存证系统对应的区块链节点中,预先存储了不同用户对应的存证数据,存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贷款过程中所签订的合同文档、还款计划表、贷款时刷脸认证过程中的数据、以及贷款过程中的承诺书等。可以理解的是,存证数据在仲裁过程中可用作证据。需要说明的是,在存证系统中,不同用户对应不同账号,因此,通过逾期用户对应的账号即可在存证系统对应的区块链节点中获取该逾期用户的存证数据。进一步地,也可通过逾期用户对应的身份信息在存证系统对应的区块链节点中获取存证数据,如通过逾期用户对应的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从存证系统对应的区块链节点中获取存证数据。\n[0092] 可以理解的是,通过对接存证系统,可实时获取逾期用户的存证数据,实现了仲裁过程中的自动取证。\n[0093] 当催收系统获取到逾期用户的存证数据后,催收系统根据存证数据和逾期数据生成仲裁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存证数据可作为仲裁过程中的证据使用,可根据逾期数据确定逾期用户应偿还的待还金额。在逾期数据中,还包括仲裁申请人、仲裁申请人地址、仲裁被申请人、仲裁被申请人地址等仲裁案件所需信息。可以理解的是,仲裁申请人为与逾期用户存在贷款关系的用户,即逾期用户的款项是从仲裁申请人中贷取的,仲裁被申请人是逾期用户。\n[0094] 进一步地,若逾期数据未符合风险规则,催收系统则生成告警信息,并将告警信息发送给逾期用户,以根据该告警信息提示逾期用户尽快还清所贷金额。\n[0095] 步骤S30,根据所述仲裁内容触发仲裁请求,并将所述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所述仲裁系统发送的所述仲裁请求对应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n[0096] 当催收系统确定仲裁内容后,即确定仲裁过程中所需内容后,催收系统根据仲裁内容触发仲裁请求,并将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仲裁系统发送的仲裁请求对应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仲裁系统是仲裁机构对应的系统,仲裁机构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并依法对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专门地进行仲裁的组织。\n[0097] 进一步,在触发仲裁请求后,可将仲裁内容显示在催收系统的显示界面中,以供对应的审核人员审核该仲裁内容是否错误,以及追踪该仲裁请求。\n[0098] 步骤S40,当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所述债务催收请求。\n[0099] 当催收系统接收到仲裁系统发送的第一通知消息后,催收系统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该债务催收请求。\n[0100] 进一步地,步骤S40还包括:\n[0101] 步骤A,当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冻结指令。\n[0102] 步骤B,将所述冻结指令发送给冻结系统,以供所述冻结系统根据所述冻结指令冻结所述逾期用户的财产。\n[0103] 具体地,当催收系统接收到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冻结指令,将该冻结指令发送给冻结系统。当冻结系统接收到该冻结指令后,冻结系统输出提示信息,以根据该提示信息提示对应的工作人员冻结逾期用户的财产。具体地,在冻结逾期用户财产过程中,只冻结特定价值的财产,该特定价值对应金额=待还金额‑可划拨金额。进一步地,催收系统还可在接收到第一通知消息后,生成提示消息,将该提示消息以短信或者邮件等方式发送给逾期用户所持终端中,或者触发通话指令,以根据该通话指令拨打电话给逾期用户,以提醒逾期用户需要偿还的待还金额。\n[0104] 进一步地,步骤S40包括:\n[0105] 步骤a,当接收到所述第一通知消息后,检测所述逾期用户的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可划拨金额。\n[0106] 步骤b,若所述银行账户存在可划拨金额,则判断所述可划拨金额是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债务催收请求对应金额。\n[0107] 具体地,当催收系统接收到第一通知消息后,催收系统检测逾期用户的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可划拨金额。其中,当逾期用户的银行账户中存在余额,且该余额未处于冻结状态时,确定逾期用户的银行账户存在可划拨金额。当催收系统确定逾期用户的银行账户存在可划拨金额后,催收系统判断银行账户中的可划拨金额是否大于或者等于债务催收请求对应金额。需要说明的是,债务催收请求对应金额可只包括逾期用户应偿还的待还金额,也可包括待还金额和仲裁费用。\n[0108] 步骤c,若所述可划拨金额大于或者等于所述债务催收请求对应金额,则在所述银行账户中划拨与所述债务催收请求对应的金额。\n[0109] 步骤d,若所述可划拨金额小于所述债务催收请求对应金额,则在划拨所述银行账户中的可划拨金额,并触发冻结指令。\n[0110] 步骤e,将所述冻结指令发送给冻结系统,以供所述冻结系统根据所述冻结指令冻结所述逾期用户的财产。\n[0111] 若确定可划拨金额大于或者等于债务催收请求对应金额,催收系统则在逾期用户的银行账户中划拨与债务催收请求对应的金额,以将债务催收请求对应的金额从银行账户中划拨至仲裁申请人对应的账户中。若确定可划拨金额小于债务催收请求对应金额,催收系统则将银行账户中的可划拨金额划拨至仲裁申请人对应账户中,并触发冻结指令,将该冻结指令发送给冻结系统。当冻结系统接收到该冻结指令后,冻结系统输出提示信息,以根据该提示信息提示对应的工作人员冻结逾期用户的财产。\n[0112] 进一步地,若检测到逾期用户的银行账户中未存在可划拨金额,催收系统可直接触发冻结指令,或者发送委外指令给连接的第三方系统。当第三方系统接收到委外指令后,第三方系统根据该委外指令输出通知消息,以根据该通知消息通知对应的工作人员从逾期用户中收缴债务催收请求对应的金额。\n[0113] 本实施例通过用户贷款逾期后,根据风险规则自动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仲裁,当确定逾期用户对应的逾期数据符合风险规则后,获取仲裁过程中需要的存证数据,根据存证数据和逾期数据生成仲裁内容,以触发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在接收到仲裁系统发送的仲裁请求对应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后,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该债务催收请求。实现了在贷款催收过程中,由催收系统自动触发仲裁流程,减少了仲裁过程中的人工干预,缩短了通过仲裁进行贷款催收的耗时,提高了通过仲裁催收贷款的效率。\n[0114] 进一步地,提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第二实施例。\n[0115] 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第二实施例与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第一实施例的区别在于,步骤S30包括:\n[0116] 步骤f,根据所述仲裁内容触发仲裁请求,并将所述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通过预审的第二通知消息。\n[0117] 当催收系统确定仲裁内容后,催收系统根据仲裁内容触发仲裁请求,并将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当催收系统将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后,催收系统检测是否接收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通过预审的第二通知消息。当仲裁系统接收到仲裁请求后,仲裁系统根据该仲裁请求生成仲裁案件,并对该仲裁案件进行预审。对仲裁案件进行预审的过程为:仲裁系统输出提示信息,以根据该提示信息提示仲裁工作人员审核该仲裁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当仲裁机构侦测到仲裁工作人员在其显示界面中触发的确认指令后,仲裁系统根据该确认指令确定仲裁案件符合立案条件,此时,仲裁系统触发仲裁案件通过预审的第二通知消息,并将第二通知消息发送给催收系统。\n[0118] 步骤g,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所述仲裁案件的待缴纳仲裁费,并通过财务系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n[0119] 当催收系统接收到仲裁系统发送的第二通知消息后,催收系统根据第二通知消息确定仲裁案件的待缴纳仲裁费,并发送缴纳指令给财务系统。当财务系统接收到缴纳指令后,根据该缴纳指令从仲裁申请人对应账户划扣与待缴纳仲裁费对应金额给仲裁系统,以缴纳待缴纳仲裁费。需要说明的是,在第二通知消息中,携带有待缴纳仲裁费对应金额,因此,通过第二通知消息即可确定待缴纳仲裁费。\n[0120] 进一步地,为了保证缴纳待缴纳仲裁费的安全性,财务系统在根据缴纳指令从仲裁申请人对应账户划扣与待缴纳仲裁费对应金额给仲裁系统过程中,财务系统可先输出审核提示信息,以根据该审核提示信息提示对应的财务人员审核该待缴纳仲裁费。当财务系统检测到财务人员在其显示界面中触发的确认指令后,财务系统才根据缴纳指令从仲裁申请人对应账户划扣与待缴纳仲裁费对应金额给仲裁系统。\n[0121] 进一步地,若催收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接收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通过预审的第二通知消息,催收系统则可确定该仲裁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此时,可修改仲裁内容,重新生成仲裁请求。\n[0122] 步骤h,在成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后,发送提示信息提示所述仲裁系统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已成功缴纳,并检测是否接收到所述仲裁系统发送的所述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n[0123] 当催收系统确定成功缴纳待缴纳仲裁费后,催收系统生成提示信息,并将提示信息发送给仲裁系统,当仲裁系统接收到提示信息后,根据该提示信息确定待缴纳仲裁费已缴纳成功,仲裁系统进入仲裁案件立案受理阶段。当仲裁系统审理完该仲裁案件后,在确定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后,仲裁系统发送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的第一通知消息给催收系统。\n[0124] 进一步地,当催收系统确定财务系统未成功缴纳待缴纳仲裁费后,可提示财务系统再次缴纳待缴纳仲裁费,以提高待缴纳仲裁费缴纳的成功率。进一步地,当仲裁案件审理完成后,若确定仲裁申请人处于败诉状态,仲裁结构可发送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败诉状态的通知消息给催收系统,以提示催收系统仲裁申请人处于败诉状态。\n[0125] 进一步地,为了确定待缴纳仲裁费的准确性,步骤g包括:\n[0126] 步骤g1,当接收到所述第二通知消息后,根据所述第二通知消息确定所述仲裁案件的待缴纳仲裁费,并根据所述逾期数据执行缴费金额计算策略计算需缴纳仲裁费。\n[0127] 当催收系统接收到第二通知消息后,催收系统根据第二通知消息确定仲裁案件的待缴纳仲裁费,并根据逾期数据执行缴费金额计算策略计算需缴纳仲裁费。需要说明的是,缴费金额计算策略是预先存储的,待缴纳仲裁费是根据仲裁案件对应的金额确定的,因此,根据逾期数据中的待还金额即可计算出需缴纳仲裁费。当计算出需缴纳仲裁费后,催收系统判断待缴纳仲裁费和需缴纳仲裁费是否一致。\n[0128] 步骤g2,若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和所述需缴纳仲裁费一致,则通过所述财务系统缴纳所述待缴纳仲裁费。\n[0129] 进一步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还包括:\n[0130] 步骤i,若所述待缴纳仲裁费和所述需缴纳仲裁费不一致,则发送确认指令给所述仲裁系统,以供所述仲裁系统根据所述确认指令确认所述待缴纳仲裁费是否正确。\n[0131] 若待缴纳仲裁费和需缴纳仲裁费一致,催收系统则通过财务系统缴纳待缴纳仲裁费。若待缴纳仲裁费和需缴纳仲裁费不一致,催收系统则发送费用确认指令给仲裁系统。当仲裁系统接收到该费用确认指令后,根据该费用确认指令确认待缴纳仲裁费是否正确。当仲裁系统确定待缴纳仲裁费不正确时,可发送第三通知消息给催收系统,以根据第三通知消息通知催收系统正确的待缴纳仲裁费。当仲裁系统确定待缴纳仲裁费正确时,仲裁系统发送正确确认指令给催收系统,以根据正确确认指令提示催收系统待缴纳仲裁费无误。\n[0132] 本实施例通过在接收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通过预审的第二通知消息时,通过财务系统缴纳待缴纳仲裁费,在确定财务系统成功缴纳待缴纳仲裁费后,发送提示信息提示仲裁系统待缴纳仲裁费已成功缴纳,实现了自动缴纳仲裁费,提高了通过仲裁催收的效率。\n[0133] 进一步地,提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第三实施例。\n[0134] 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第三实施例与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第二实施例的区别在于,参照图3,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还包括:\n[0135] 步骤S50,当侦测到检测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处于还款结清状态的检测指令后,根据所述检测指令检测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处于还款结清状态。\n[0136] 当催收系统侦测到检测已提交仲裁请求的仲裁案件是否处于还款结清状态的检测指令后,催收系统根据检测指令检测已提交仲裁请求的仲裁案件是否处于还款结清状态。其中,检测指令是由催收系统中预先设置好的定时任务触发的,如可在每天下午5点钟触发检测指令。当仲裁案件处于还款结清状态时,表明仲裁被申请人已将欠仲裁申请人的待还金额还给仲裁申请人了。\n[0137] 步骤S60,若检测到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处于所述还款结清状态,则触发撤销指令,以根据所述撤销指令撤销已提交仲裁请求的所述仲裁案件。\n[0138] 若检测到已提交仲裁请求的仲裁案件处于还款结清状态,催收系统则触发撤销指令,将该撤销指令发送给仲裁系统,以根据该撤销指令撤销已提交仲裁请求的仲裁案件。当仲裁系统接收到撤销指令后,仲裁系统根据该撤销指令撤销已提交仲裁请求的仲裁案件。\n进一步地,若检测到已提交仲裁请求的仲裁案件未处于还款结清状态,则发送继续审理的提示信息给仲裁系统,以使仲裁结构根据该继续审理的提示信息继续审理该仲裁案件,并自动执行案件状态跟踪。\n[0139] 本实施例通过当检测到已提交仲裁请求的仲裁案件处于还款结清状态时,触发撤销指令,以根据该撤销指令撤销已提交仲裁请求的仲裁案件,避免仲裁系统还审理该仲裁案件,浪费仲裁系统的资源,提高了仲裁案件审核的效率,实现了仲裁案件的自动化。\n[0140] 进一步地,提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第四实施例。\n[0141] 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第四实施例与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第一、第二或第三实施例的区别在于,参照图4,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还包括:\n[0142] 步骤S70,当仲裁系统接收到催收系统发送的仲裁请求后,获取与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存证数据,并通过区块链节点验证所述存证数据是否处于可信状态。\n[0143] 当仲裁系统接收到催收系统发送的仲裁请求后,仲裁系统获取与仲裁请求对应的存证数据,并通过与其对应的区块链节点验证该存证数据是否处于可信状态。需要说明的是,可信状态对应的存证数据在开户、借款等贷款环节中产生,且不可篡改。催收系统在发送仲裁请求给仲裁系统过程中,将存证数据携带在仲裁请求中一起发送给仲裁系统。本实施例中的区块链节点与第一实施例中的区块链节点可为同一个区块链节点,也可为不同的区块链节点。当这两个区块链节点为不同的区块链节点时,各个区块链节点会实现数据共享。\n[0144] 进一步,在本实施例中,催收系统可先将仲裁请求发送到与催收系统和仲裁机构连接的终端中,当该终端接收到仲裁请求后,发送鉴权请求给仲裁系统。当仲裁系统接收到鉴权请求后,仲裁系统根据该鉴权请求验证该终端是否有权限发送仲裁请求给仲裁系统。\n具体地,当仲裁系统接收到鉴权请求后,提取鉴权请求中账户和密码,若仲裁系统检测到其数据库中存储与该账户和密码相同的账户和密码,仲裁系统则确定通过鉴权,发送鉴权成功的通知消息给终端。当终端接收到鉴权成功的通知消息后,将仲裁请求发送给仲裁系统。\n[0145] 进一步地,通过区块链节点验证所述存证数据是否处于可信状态的步骤包括:\n[0146] 步骤j,根据所述存证数据对应的数据标识在区块链节点中提取与所述存证数据对应的第一哈希值,并根据所述存证数据计算第二哈希值。\n[0147] 步骤k,若所述第一哈希值和所述第二哈希值一致,则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n[0148] 步骤l,若所述第一哈希值与所述第二哈希值不一致,则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不可信状态。\n[0149] 具体地,通过与仲裁系统对应的区块链节点验证存证数据是否处于可信状态的过程为:仲裁系统获取存证数据对应的数据标识,并根据该数据标识在其对应的区块链节点中提取与存证数据对应的第一哈希值。需要说明的是,每一逾期用户的存证数据都存在对应的数据标识,通过该数据标识即可唯一确定逾期用户的存证数据。当仲裁系统获取到存证数据后,计算所获取的存证数据的哈希值,记为第二哈希值。当仲裁系统得到第一哈希值和第二哈希值后,判断第一哈希值和第二哈希值是否一致。可以理解的是,当第一哈希值与第二哈希值相同时,即可确定第一哈希值和第二哈希值一致。当仲裁系统确定第一哈希值和第二哈希值一致时,仲裁系统确定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当仲裁系统确定第一哈希值和第二哈希值不一致时,仲裁系统确定存证数据处于不可信状态。\n[0150] 步骤S80,若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则对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进行立案,检测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n[0151] 当仲裁系统确定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后,仲裁系统对仲裁请求对应的案件进行立案,并检测仲裁案件是否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需要说明的是,在对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仲裁被申请人可通过仲裁系统在网上答辩,仲裁机构的仲裁人员也可在网上组成仲裁庭,仲裁被申请人和仲裁申请人可在网络上交换证据,进行网上对证据的质证,以及在网络上对仲裁案件进行审理,仲裁庭可在网络上作出仲裁裁决,在网络上进行文书的传达,避免了线下邮寄文书,提高了仲裁案件的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了催收治愈率,以及降低了不良资产率。其中,催收治愈率为在催收过程中,逾期用户还款结清案件,占催收案件的比例;不良资产率是指不良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率。企业的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n[0152] 进一步,步骤S80包括:\n[0153] 步骤m,若确定所述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则检测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是否通过预审。\n[0154] 具体地,当仲裁系统确定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后,仲裁系统将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内容显示在其显示界面中,以供仲裁系统对应预审人员审核该仲裁内容是否符合仲裁案件的立案条件。当预审人员确定该仲裁内容符合仲裁案件的立案条件后,预审人员在仲裁系统的显示界面中触发预审通过的通过指令。当仲裁系统检测到通过指令后,根据该通过指令确定仲裁案件通过预审。当预审人员确定仲裁内容不符合仲裁案件的立案条件时,预审人员在仲裁系统的显示界面中触发预审未通过的未通过指令。当仲裁系统检测到未通过指令后,仲裁系统根据该未通过指令确定仲裁案件未通过预审。\n[0155] 步骤n,若检测到所述仲裁案件通过预审,则发送所述仲裁案件通过预审的第二通知消息给所述催收系统,并检测是否接收到催收系统发送的成功缴纳所述仲裁案件对应待缴纳仲裁费的成功消息。\n[0156] 若仲裁系统检测到仲裁案件通过预审,仲裁系统则生成仲裁案件通过预审的第二通知消息,并将第二通知消息发送给催收系统,并检测是否接收到催收系统发送的成功缴纳仲裁案件对应待缴纳仲裁费的成功消息。\n[0157] 步骤o,若接收到所述成功消息,则对所述仲裁案件进行立案,并检测所述仲裁案件是否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n[0158] 当仲裁系统接收到催收系统发送的待缴纳仲裁费成功缴纳的成功消息后,仲裁系统对仲裁案件进行立案,即为仲裁案件分配对应的案件号,并检测仲裁案件是否审理完成,且处于仲裁申请人胜诉状态。其中,当仲裁系统对仲裁案件立案后,会生成立案受理通知书,并将所生成的立案受理通知书发送给催收系统,以供催收系统根据该立案受理通知书确定仲裁案件已被仲裁系统立案受理。在本实施例中,当仲裁系统对应的仲裁员审理完该仲裁案件后,仲裁员会在仲裁系统中修改该仲裁案件的审理状态。需要说明的是,当仲裁员在仲裁系统中修改仲裁案件的审理状态后,仲裁系统可根据仲裁员输入的信息确定是仲裁申请人胜诉,还是仲裁被申请人胜诉。\n[0159] 步骤S90,若检测到所述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处于胜诉状态,则发送第一通知消息给所述催收系统,以供所述催收系统根据所述第一通知消息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所述债务催收请求。\n[0160] 若仲裁系统根据审理状态检测到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仲裁系统则生成第一通知消息,将第一通知消息发送给催收系统,以根据第一通知消息通知催收系统仲裁案件已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处于胜诉状态。当催收系统接收到第一通知消息后,根据第一通知消息触发债务催收请求,并执行债务催收请求。需要说明的是,审理状态存在对应的状态标识,如当状态标识为“11”时,表明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胜诉;当状态标识为“10”时,表明仲裁案件审理完成,且仲裁被申请人胜诉;当状态标识为“00”时,表明仲裁案件未审理完成,且仲裁被申请人胜诉;当状态标识为“01”时,表明仲裁案件未审理完成,且仲裁申请人胜诉。\n[0161] 本实施例通过仲裁系统在接收到仲裁请求后,通过区块链节点验证仲裁请求对应的存证数据是否处于可信状态,只有在确定存证数据处于可信状态时,才对仲裁请求对应的仲裁案件进行立案审理,提高了仲裁系统审理仲裁案件过程中,存证数据的正确性,提高了仲裁案件审理的准确性。\n[0162] 此外,本发明实施例还提出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所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的步骤。\n[0163] 本发明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具体实施方式与上述基于区块链的债务催收方法各实施例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赘述。\n[0164]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该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n[0165] 上述本发明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n[0166]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实施例方法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如ROM/RAM、磁碟、光盘)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终端设备(可以是手机,计算机,服务器,空调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的方法。\n[0167] 以上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法律信息
- 2022-07-15
- 2019-03-08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6Q 40/02
专利申请号: 201811072575.9
申请日: 2018.09.13
- 2019-02-12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引用任何外部专利数据!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