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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移动通信终端的视频和音频数据的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10103827.6
  • IPC分类号:H04N7/54
  • 申请日期:
    2005-06-22
  • 申请人:
    LG电子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同步移动通信终端的视频和音频数据的方法
申请号CN200510103827.6申请日期2005-06-22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6-02-22公开/公告号CN1738437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7/54IPC分类号H;0;4;N;7;/;5;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LG电子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韩国首尔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LG电子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LG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徐光德;金燦佑
代理机构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人钱慰民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缩短在移动通信终端中同步视频/音频数据的时间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移动通信终端中通过一组对话接收视频/音频数据,确定已接收的视频/音频数据的一个当前采样率与已接收的视频/音频数据的在前采样率是否一致,根据该确定计算一个标准时间,并且根据计算的标准时间同步视频/音频数据。如果确定当前采样率与在前采样率一致,则标准时间是根据一个预置比计算的。但是,如果确定当前采样率与在前采样率不一致,则标准时间是根据一个实时协议(RTP)时间标记的一个变化值和一个网络时间协议(NTP)时间标记的一个变化值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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