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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创建可执行代码的副本的唯一标识及其管理的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10081948.X
  • IPC分类号:G06F9/45;G06F21/00
  • 申请日期:
    2006-05-11
  • 申请人:
    施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用于创建可执行代码的副本的唯一标识及其管理的方法
申请号CN200610081948.X申请日期2006-05-11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2006-11-15公开/公告号CN1862493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F9/45IPC分类号G;0;6;F;9;/;4;5;;;G;0;6;F;2;1;/;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施乐公司申请人地址
美国康涅狄格州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施乐公司当前权利人施乐公司
发明人B·E·弗农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杨凯;陈景峻
摘要
一种方法以电子方式修改包括多个数据元素的已编译可执行文件,通过以下方式:编译源代码以创建具有与源代码对应的第一数据结构的已编译可执行文件,使得每次编译源代码时实现第一数据结构;重新排列第一已编译可执行文件中的预定数量的数据元素的位置以创建具有第二数据结构的已编译可执行文件;根据重新排列位置编辑已编译可执行文件中的地址数据以产生具有唯一第二数据结构的、以与具有第一数据结构的已编译可执行文件相同的方式起作用的已编译可执行文件。这个唯一第二数据结构在软件文件上创建在保持其功能性时实质上不可消除的标记。唯一第二数据结构对应于可执行代码的特定副本,从而实现对可执行代码的来源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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