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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矿用运输设备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890067.1
  • IPC分类号:B65G15/04;B65G15/08;B65G15/00;B65G45/18;B65G15/64
  • 申请日期:
    2015-12-07
  • 申请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矿用运输设备
申请号CN201510890067.1申请日期2015-12-07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6-03-09公开/公告号CN105383856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B65G15/04IPC分类号B;6;5;G;1;5;/;0;4;;;B;6;5;G;1;5;/;0;8;;;B;6;5;G;1;5;/;0;0;;;B;6;5;G;4;5;/;1;8;;;B;6;5;G;1;5;/;6;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申请人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银志;林柏泉;康国峰;杨威;吴建宇;李博洋;王英伟;寇建新;李欣凯
代理机构北京君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余长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矿用运输设备,包括:一机架、四个滚筒、一皮带和三组托辊;四个滚筒,两个为一组,两组分别固定于所述机架的起始端和末尾端,每组的两个滚筒上下排列,距离为80‑100cm;皮带包裹在所述四个滚筒的外围以进行传动;三组托辊均固定于所述机架上,其中,a组托辊位于上部皮带的下方,b组、c组托辊分别位于下部皮带的下方,其中c组托辊位于所述机架的起始端;其中,所述a组、b组托辊为“V”字形托辊,所述c组托辊为“一”字形托辊。该矿用运输设备能够大大提高皮带的利用率,降低煤矿的运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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