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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视节目直播和点播方法及相关装置和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110033098.7
  • IPC分类号:H04N21/431;H04N21/435
  • 申请日期:
    2011-01-30
  • 申请人: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数字电视节目直播和点播方法及相关装置和系统
申请号CN201110033098.7申请日期2011-01-30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1-06-08公开/公告号CN102088631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431IPC分类号H;0;4;N;2;1;/;4;3;1;;;H;0;4;N;2;1;/;4;3;5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付艳
代理机构深圳市深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彭愿洁
摘要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数字电视节目直播和点播方法及相关装置和系统。其中,一种数字电视节目直播方法,包括:本地播放系统接收来自数字电视节目发射端的传输流;解码该传输流,得到该传输流中包含的数字电视节目的视频信息以及与该视频信息配套的字幕信息,该视频信息包括图像信息,或者,包括图像信息和音频信息;根据预设的字幕叠加比例,将该字幕信息叠加到该视频信息上,获得包含字幕信息的视频信息,其中,该字幕叠加比例对应于待播放的数字电视终端的类型;对获得的包含字幕信息的视频信息进行转码并向数字电视终端下发。本发明实施例提供技术方案,有利于提高数字电视节目播放时字幕显示的灵活性,提升节目播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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